红十字会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青岛召开
7月21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青岛召开红十字会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红十字会法(修改)领导小组成员王汝鹏,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人口卫生体育室副主任、红十字会法(修改)工作小组成员解小平,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川宁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人口卫生体育室副巡视员、红十字会法(修改)工作小组成员章武主持座谈会。
据悉,这是全国人大修法工作小组第二次召开的由省级人大和红会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与会代表围绕红十字会法征求意见稿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解小平介绍了红十字会法修改的有关情况,包括前期主要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他表示,红十字会法修改要与国际红十字运动接轨,体现日内瓦公约和附加议定书的基本原则;要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红十字会改革发展的要求相适应;要适合中国国情,充分考虑基层情况,有利于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要回应社会关切的一些热点问题。
王汝鹏作总结讲话,他说,红十字会法的修改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25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和基本遵循,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做好修法工作,提高认识,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建设性的修改建议。
据介绍,下一步全国人大修法工作小组将根据本次座谈会征求的修改建议,对法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然后正式征求国务院相关部委和专家咨询小组的意见,同时还将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争取年底前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2个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人、32个省级红十字会和15个副省级城市红十字会负责人应邀参加座谈会。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