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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6-7-20 9:29:29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传递生命的美意

——辽宁省人体器官捐献大型公益宣传活动侧记

“以前不知道人体器官捐献是咋回事,以后会认真考虑一下。”7月15日,69岁的沈阳市民李淑英对记者说。

当日,辽宁省红十字会、辽宁省卫计委、沈阳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举办的“传递生命的美意”——辽宁省人体器官捐献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在沈阳科学宫拉开帷幕。

 

器官捐献者的大爱

“今天是我爱人去世16个月零4天,他并没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换了一种活法。”侯晓梅说。作为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代表,她出席了当天的活动。

2015年3月,侯晓梅的丈夫张振强猝然离世,生命定格在50岁。侯晓梅依照丈夫生前愿望,捐出他的一只肾脏,也为自己填写了一份《人体器官自愿捐献登记表》。“我要以爱人为榜样。”她说。

侯晓梅夫妇的大爱之举得到了家人和朋友的理解、支持。“在我的‘朋友圈’里,我是志愿捐献器官第一人。”侯晓梅自豪地说。

从铁岭市开原农村专门赶来的捐献者家属焦丽蓉,听到盲校学生演唱《你是我的眼》时,泪水再也忍不住了。“如果没有意外,硕子现在已经毕业参加工作了。”焦丽蓉悲痛地说。

“硕子”是焦丽蓉对儿子李硕的爱称。两年前,21岁的李硕因病去世,焦丽蓉和丈夫商量后,忍痛捐出了儿子的肝脏、肾脏移植和眼角膜,让五名患者重获新生。

“儿子,你的无私奉献,让更多人看到光明,我们永远为你祝福……”2015年4月5日,辽宁省红十字会将首批12名器官捐献者骨灰落葬卧龙公墓园。活动当天,焦丽蓉在微信朋友圈写下了这样一句话。

“生命美意”的传递,给一些家庭留下念想,也给一些生命带来希望。辽宁省红十字会副会长杨笑介绍,辽宁作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首批试点省,自2010年至今,全省登记的器官捐献志愿者逾5000名,实现捐献143例,成功挽救了365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眼组织捐献志愿者登记2700余名,实现捐献166例,让295名眼病患者重见光明。

 

社会各界的参与

活动现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副部长李立东为辽宁省人体器官捐献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宣传大使、辽宁电视台主持人金霞颁发聘书。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副主任侯峰忠等向捐献者家属敬献鲜花。

“传递生命的美意需要无数双手去推动,我很荣幸成为其中之一。这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金霞说。

活动当天,30余辆奥迪轿车整齐驶入现场,后挡风玻璃均贴有人体器官捐献宣传车贴,车主们均来自沈阳市奥迪爱心车队——一个拥有500余名成员的爱心组织。

29岁的金鑫是爱心车队成员之一。他说:“生命走到尽头时,捐出器官,传递大爱,是一个人对社会最大的奉献。我会考虑报名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对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支持不仅来自个人。2015年3月,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惠民殡葬服务政策扩面增项工作的通知》,将人体器官(眼组织)捐献者扩增为殡葬服务免费对象。

2016年初,沈阳故宫博物院和张氏帅府博物馆向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和辽宁省眼组织捐献志愿者免费开放,让捐献志愿者在生前就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与敬意。

 

红十字人的追求

辽宁省人体器官捐献数据显示,近三年来这一数字实现了翻倍增长,但从总体看,人体器官捐献供体仍有很大缺口。

辽宁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秦国夫认为,传统观念仍然是最大的阻碍。“老百姓对人体器官捐献的了解还不够,我们希望通过一系列活动,唤起人们对传递生命的认识。”他说。

辽宁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主任李鸣川介绍,公益宣传活动将持续开展两个月,包括线上普及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对特殊目标群体重点宣传,灵活运用新媒体传播方式声援人体器官捐献善举,拍摄微纪录片宣传推广人体器官捐献等四个部分。“希望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让更多人了解、认同并参与器官捐献。”

“以后每年都会举办类似宣传活动,并努力将这一活动打造成品牌,将无偿捐献的‘美意’永久传递下去。”秦国夫说。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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