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依法建会 扶危济困
安徽省红十字会召开建会60周年座谈会
12月21日,安徽省红十字会召开建会60周年座谈会。60年来,尤其是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以来,安徽省红十字会走上依法建会的轨道,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和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等核心工作,累计接受、转运和发放救灾款物近10亿元,培训救护员逾30万人,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683例,推动“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江淮大地落地生根。
安徽省红十字会始建于1956年。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以后,省红十字会走上了依法建会的轨道,安徽省主要领导卢荣景、傅锡寿、回良玉、王太华、许仲林、郭金龙、王金山、王三运、张宝顺、李斌等先后担任荣誉会长,始终关心关注安徽省红十字会的健康成长,推动红十字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积极作用。
安徽省副省长杜宜瑾、蒋作君、文海英、谢广祥先后任会长,带领全省红十字人迎难而上,奋发努力,开创了安徽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他们先后多次对红十字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给予直接关怀和指导;率领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赴一线,查看受灾情况,慰问困难群众;推动出台《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全省开展“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
60年来,安徽省红十字会积极参与重大灾害救援工作。在1991、1998、1999年长江、淮河流域三次特大水灾,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等重大灾害中,安徽省红十字会广大工作者、志愿者战斗在救灾一线,救助安置灾民,组派红十字医疗队防病治病,呼请援助,募集善款,接收、转运和发放救灾物资总价值近10亿元,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内外红十字组织的肯定和赞扬。2009年,安徽省红十字会被评为“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两次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评为“抗洪救灾先进集体”“抗震救灾最佳组织奖”,安徽省红十字会医疗救援队被总会评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2002年来,安徽省红十字会加大应急救护培训力度,全省共培训救护员近30万人,遍布学校、社区、企业、机关单位等各行业。2004年,安徽省红十字会全面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累计实现采样入库43500人份,成功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101例。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也取得了快速进展,累计实现遗体捐献465例,角膜捐献117例。
安徽省红十字会还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打造“益行计划”等知名志愿服务品牌。从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到汶川地震,从非洲旱灾到印度洋海啸;从留守儿童到空巢老人,从贫困大学生到大病患者;从普及应急救护培训到预防艾滋病同伴教育,广大红十字志愿者积极参与灾害募捐救援、关心救助弱势群体、开展各类社会服务活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人道赞歌,留下了一个个为人称道的爱心故事。
座谈会现场播放了建会60周年视频,举行了《安徽省红十字会建会60周年纪念册》首发式,对“博爱江淮——公益摄影、征文大赛”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安徽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青、专职副会长孙齐云、秘书长曹芦松为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省、市、直管县红十字会负责人及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张青主持会议。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