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会 依法兴会
全国各地红十字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活动
5月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正式实施。全国各地红十字会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进一步推动依法治会、依法兴会。
天津 5月9日,天津市召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座谈会,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汝鹏,天津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曹小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汝鹏指出,红十字会法的修订和施行,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红十字会依法治会、依法履责、依法监督和保护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加强和推动红十字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他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切实把红十字会法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提升红十字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新局面。
曹小红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治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红十字会法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天津市红十字事业沿着法制轨道不断前进。
重庆 5月9日,重庆市红十字会组织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专题学习培训。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毛荣志主持会议。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徐伟首先对红十字会法进行原文领学,并组织学习了中国红十字会会领导就红十字会法答记者问全文,重点解读了红十字会法增加、修改的内容,带领参会人员细致梳理了红十字会法对推动红十字会完善监督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是否对红十字会“去行政化”有所推动等多个问题。
重庆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吴静对开展红十字会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把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依法治会、从严治会、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改革创新;二是要将学习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率。三是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会,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好法定职责。
毛荣志强调,市红十字会要在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进一步提高红十字会工作者的法制意识和法治思维,为深入推进依法治会、依法兴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湖北 5月3日至5日,湖北省红十字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专题培训班。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宋悦明作开班动员,秘书长李荣、副巡视员邓红出席仪式,专职副会长张钦主持开班式。
宋悦明介绍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苏州举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专题培训班情况,对红十字会法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把深入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立足本单位实际,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迎接新的挑战。
专题培训班邀请总会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宣讲团成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理事长刘选国讲解了“法治公益下中国红十字会的机遇与挑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葛道顺讲解了“新的起点、新的使命: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会法》”;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池子华讲解了“红十字事业法制化进程与现实思考”。
新疆 5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与自治区邮政公司合作,在微信朋友圈推送20万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公益宣传广告。
同时,在乌鲁木齐市80余个邮政营业网点LED屏播放宣传红十字会法、志愿服务和人体器官捐献图片,为期1个月。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亚洲中心时报》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三号主席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宁夏 5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学习班。学习班上,自治区红十字会业务处副处长赵景春传达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苏州举办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专题培训班精神,并就红十字会法修订的背景、意义、过程进行了说明。结合工作实际和体会,对红十字会法修改的主要条款进行了对比解读,进一步加深了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对红十字会法的理解和认识。
组织集体学习的同时,自治区红十字会要求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真学真懂真用,加强自身建设,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推动红十字事业法制化、规范化。
甘肃 5月8日,甘肃省红十字会联合省卫生计生委、兰州市卫生计生委、兰州市红十字会在兰州市金轮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主题,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的高潮,凝聚更多的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
活动现场,省、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红十字会法宣传册,组织红十字会法及应急救护知识有奖问答,并设置了相关宣传展板。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二院等16家团体会员单位组织专家开展义诊咨询服务,甘肃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开展无偿献血知识问答。红十字志愿者和红十字青少年围绕宣传红十字会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表演了自编自演的节目,兰州大学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在活动现场展示了特色红十字服务项目内容。
全省14个州(市)、86个县(市、区)红十字会围绕红十字博爱周活动主题,同步在各地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纪念活动。
吉林 5月8日,吉林省红十字会、长春市红十字会联合在长春欧亚卖场举办祝贺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大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爱心企业及个人向吉林省红十字会进行了现场捐赠,吉林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牛继东代表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并为捐赠单位颁发爱心奖牌。活动现场组织了应急救护演练,对市民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现场教学。来自省内6家医院的专家教授现场为市民群众进行义诊,并免费发放了相关药物。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宣传角、人体器官捐献咨询台、造血干细胞咨询服务台等,广大市民积极踊跃参与,工作人员热情耐心解答。
活动周期间,吉林省红十字会举办红十字会法宣传培训班,邀请总会修法专家、清华大学教授对全省红十字会领导及宣传干部进行系统培训。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