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设备莫成“摆设”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聚焦我国AED配置使用情况
8月22日晚,中央电视台一套《焦点访谈》栏目以“救命设备莫成‘摆设’”为题,聚焦公共场所AED配置使用与当前我国应急救护工作开展情况。
节目披露,目前我国心源性猝死的总死亡人数每年有50余万,其中中青年不在少数。在猝死患者的急救中,AED(自动体外除颤仪)的使用能极大提高抢救成功率。中华预防医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血管病研究所所长胡大一告诉《焦点访谈》记者,急救心源性猝死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及时使用除颤仪除颤。
但目前在我国,AED还属于新生事物。在北京,记者走访了多个人流量聚集的公共场所,只有首都机场在各个显著位置配备了AED。较高的价格是AED在国内普及推广进展缓慢的原因之一。但即使有人免费捐赠,贵重仪器的管理、维护等问题也让AED设备难以走近人们身边。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救护处处长郭建阳认为:“主要还是在法律政策方面缺少一些保障。一是关于公共场所配备AED没有强制性要求和规定,所以一些公共场所的负责单位、管理者没有主动性;另外,我国将AED列为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只有医务人员可以使用。”
郭建阳指出,法律上没有明确的保障条款,一旦施救失败,如被救人员死亡或者出现其他不好的结果,施救者会担心被追究法律责任。“这些问题是制约AED普及使用的很大瓶颈。”
近年来,作为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主体,中国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初级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积极探索开展了一系列与AED相关的工作:2015年起将AED的使用方法列入培训大纲,作为“红十字救护师资”和“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的必修课;在编辑“生命健康安全教育”系列教材时,将AED作为专门章节写入教材;“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在彩票公益金项目支持下,采购AED真机和训练机配备各地红十字会救护培训机构;与政府应急部门联合发文推动AED的安置和使用,如江苏省红会与省应急办印发《关于在省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AED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市应急办转发上海市红会《关于在本市部分公共场所开展试点设置AED公益项目方案》等。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规定AED的配备和使用,如《海南省红十字会条例》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在机场、港口、车站等公共场所配备符合国际标准的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以项目合作的形式,接收AED捐赠并开展相应的培训和维护等工作,如爱必递基金“公众生命复苏项目”。
节目最后指出,心源性猝死的急救,是一场和死神赛跑的战斗,分秒必争。推广AED,不仅仅是配置AED设备的数量问题,更重要的是配套的公众培训,让更多人“会用”。而“敢用”的问题,则需要政府推动,扫清法律障碍,让见义勇为的急救不再尴尬。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