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园地】
把握机遇推动红十字事业融入十四五规划
池子华
2012年7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特别强调“各级政府要把红十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同步编制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如此明确具体的要求,执行得如何呢?稍微留心一下,就可以发现,我们基本错失了与十三五规划“同步”的良机,令人遗憾。
当前,十三五即将收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已经拉开帷幕。红十字会理应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积极争取,从总会到地市级红十字会,再到区县级红十字会,主动将专项规划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弥补遗憾。
自上而下积极推动
融入十四五规划是难得的机遇,把握住机遇才能有更大作为。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既然如此,推动这项工作落地,自然刻不容缓提上议事日程。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供给。可考虑由总会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加以推进。领导小组的任务,一方面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0-2024年)》,编制《中国红十字事业十四五专项规划》;另一方面与各有关部门对接,完成专项规划“融入”事宜。除此之外,领导小组还负有“督导”之责,督促省级红会做好此项工作。
二是总会牵头负责,各省协力齐推。目前,各省出台的十三五规划中,将红十字事业列入其中的只有江苏、河南、山西等省,为数不多。总会可发文力推,要求各省在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时,将红十字事业列入其中。事实上,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出台红十字会条例或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以及制定红十字会改革方案时,也都注意与国务院文件对接,这是值得肯定的。顺势而为,省级红十字会相应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编制规划,完成“融入”。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根在基层,工作也在基层,将红十字事业纳入十四五规划,不能顾上不顾下,应由省级红会督促指导,将地市级、区县级红会的专项规划全部列入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虽然其中可能会遭遇很多困难,会有一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不理解,但只要努力攻坚,积极努力,自上而下,层层推进,一定能够达成所愿,这对开创红十字事业新局面至关重要。
力避规划成“空话”
五年规划是国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也是一种纲领性文件。虽然国家和地方层面的规划纲要尚未出台,但调研准备工作已紧锣密鼓进行中。凡事预则立,对红十字会而言,早日谋划,扎实推进,才能精准发力,争取主动,才能顺利实现“融入”目标。
规划编制最忌空洞无物,要避免规划变成“空话”,自然要求规划编制兼具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三原则。这是实现“融入”的基本条件。
科学性指规划内容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反映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材料、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论证是否严密等等。科学性是规划的灵魂,没有了科学性,规划就是空中楼阁,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指导意义。
前瞻性是规划编制的重要原则。虽然五年时间不算长,但还是要求规划着眼于长远,擘画事业发展的目标和愿景,要求规划编制者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预见性,能够动态把握事业发展进程。
可行性指规划能否在所要求的时间范围内成功完成的确定。规划是否具有可行性,关键在于编制者能否从实际出发,以务实的态度,对事业发展基础进行理性的分析判断,使规划实现可望可及的目标。脱离实际的规划,只能是纸上谈兵,即便有幸被接纳,也很难落地开花。
突出重点彰显特色
规划编制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千篇一律。规划固然有一定的格式要求或者说“模板”,包括简洁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标准版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经典版的发展背景(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具体任务、保障措施,等等。这些规划的基本框架,理当参照遵循。重要的不是何种形式的模板,关键是内容,能否突出重点、亮点,彰显工作特色,决定着规划的利弊得失。
毫无疑问,规划重点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照红十字会法的赋权,谋篇布局。其中的“规定动作”,比如组织建设、人道资源动员、“三救三献”、红十字文化传播、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境内外交流与合作等主责主业,都是重点工作,能否扎实完成,能否做出亮点,“接地气”的规划往往起着杠杆作用。重点往往又是难点,攻坚克难,才能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这意味着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具有挑战性,而这恰恰是规划的魅力所在。还有“自选动作”,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模式,做出品牌或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彰显特色,可以为红十字事业增添新的光彩。
红十字事业能否“融入”十四五规划,攸关事业发展全局。把握机遇,认真对待,精心准备,统筹谋划,扎实推进,相信前景可待,未来可期。
(作者系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项目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