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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9-3-30 12:15:39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朝鲜战争与中国红十字外交 
                                                         吴佩华

    内容摘要:围绕朝鲜战争,中国红十字会高举人道主义旗帜,通过揭露美国侵略朝鲜、派遣国际医防服务队入朝、协助战俘问题的合理解决等外交活动,努力争取朝鲜战争早日结束,树立了新中国热爱和平、维护和平的新形象,为世界和平与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
    关键词:朝鲜战争;中国红十字会;民间外交

    围绕朝鲜战争,刚刚改组后的中国红十字会高举“人道、博爱、奉献”的旗帜,积极开展外交活动,为朝鲜战争的早日结束,为远东和世界的和平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国内学术界对此问题的研究尚不多见。本文对中国红十字会围绕朝鲜战所开展的外交活动进行初步探析,抛砖引玉,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揭露美国侵略朝鲜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假借联合国的外衣,干涉朝鲜内战,支持李承晚政权,使朝鲜战争迅速发生逆转。继9月15日仁川登陆后,不顾中国政府的庄严宣告[①],1950年10月初南朝鲜军队和联合国军相继越过三八线,进一步扩大战争。中朝唇齿相依,世代友好,为保家卫国,中国被迫派出志愿军入朝参战。入朝后,志愿军相继挫败麦克阿瑟“感恩节回家”,“圣诞节回家”,“结束战争总攻势”,“可以保持阵地”等攻势[②],使联合国军遭到“决定性的失败”[③]。为挽回战场的颓势,尤其是1951年朝鲜停战谈判开始后,美国为达到其“以战迫和”,“达到它在朝鲜停战谈判会议桌上和在朝鲜战场上所不能达到的侵略目的”,[④]压迫朝中方面接受其无理的要求,美国居然违反日内瓦战时平民保护公约,利用其制空优势,对广大的和平居民、民用建筑物进行狂轰乱炸,有明显的红十字标识的物体也难以幸免[⑤];美国还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破坏国际公法,在朝鲜前线使用毒气[⑥],使用日内瓦公约所禁止的细菌武器[⑦],甚至威胁要使用原子弹。与此同时,1951年2月美国操纵联合国污蔑中国入侵朝鲜,妄图在国际上丑化新中国的形象。而志愿军入朝后,却是“爱护朝鲜一山一水一草一木”[⑧]。因此,中国红十字会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揭露美军在朝鲜战场的非人道主义行为,有利于让全世界热爱和平的国家和人民正确认识朝鲜战争,认清究竟是谁破坏了世界和平,从而在全世界树立新中国热爱和平、维护和平的新形象。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先后14次发表严正声明”,[⑨]指出,美国破坏了联合国宪章;是对1949年12月8日日内瓦战时平民保护公约的蔑视,并号召美国和其他各国的红十字会会员,团结本国人民,一致奋起,制止美国对朝鲜的侵略与暴行[⑩]。中国红十字会还利用参加国际红十字协会及国际红十字大会的机会,公开谴责美国违反日内瓦公约的非人道行为,尤其是针对美国利用志愿军战俘进行细菌实验[11]、美国在中朝边境使用细菌武器等行为。在第十八届国际红十字大会上,中国红十字会冲破美国的阻挠[12],通过召开记者招待会、散发大量图片等形式[13],以铁证如山的事实,向世界揭露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在朝鲜战场上公然践踏日内瓦公约的行为,使热爱和平的人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美国并非朝鲜的和平使者。诚如加拿大和平大会主席文幼章博士所说,“我们相信这些控诉的真实性的人认为其中一字不多,一字不假。美国人进行细菌战是大家有耳共闻、有目共睹的事实”。[14]美国《纽约时报》在8月10日“一周述评”中也指出,“在全世界人民反对细菌武器的浩大声势的压力下,美国也不得不举手同意大会通过波兰(关于禁用细菌武器)的提案”,这实际上说明“全世界都反对美国准备及发动细菌战的罪恶政策”[15]。
   由于联合国军遭到接连的失败,美国甚至威胁要使用原子弹。若使用原子弹,必将使战争进一步升级,第三次世界大战绝非虚言[16]。原子弹的威力在1945年美国对日本战争中已经显现。为避免朝鲜战争的升级,中国红十字会在制止使用核武器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1950年10月第21届国际红十字协会上,中国红十字会赞成苏联红会关于“禁止把原子能用于战争” 的提案[17]。在1951年11月红十字协会理事会上,中国红十字会会长李德全建议:赞成禁止原子武器和建立国际监督以保证各国遵守这项禁令[18]。
    当时,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美国有所袒护,对美国明显违反人道主义视而不见,中国红十字会对其不坚持人道主义的原则、不保持中立的态度进行有力的揭露与抨击[19],更加促使世界人民对朝鲜战争、对人道主义、对世界和平的广泛关注。
    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的努力,在广大爱好和平的国家及人民正义的压力下,主张狂轰乱炸并叫嚣把战争扩大到中国的麦克阿瑟被解除职务,发动细菌战的李奇微也遭受麦克阿瑟同样的命运。热爱和平的人民也逐渐认识到,新中国没有入侵朝鲜,新中国是促进朝鲜半岛和平与稳定的中坚力量;维护世界和平离不开新中国,有新中国的世界才能真正维护世界和平。 

                                                 二、派遣红十字国际医防服务队

    与此同时,中国红十字会还通过派遣国际医防服务队入朝进行医疗救护,把外交主张化为具体的行动,扩大外交影响。派遣国际医防服务队可谓一条“特殊的外交途径”。
   “抗美援朝,保卫和平”[20]是当时新中国所面临的主要任务。中国红十字会从人道主义出发热烈响应第二届世界保卫和平大会和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的号召[21],组建中国红十字会国际医防服务队,入朝主要从事“包括中国人民志愿军、朝鲜人民军战伤医治及朝鲜难民医疗防疫工作”[22]等任务,因此,“救济朝鲜难民与医疗中朝人民战士伤病员,是抗美援朝运动中不可缺少的部分”[23]。“中国红十字会国际医防服务队的组成,是中国人民深厚的国际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这种伟大的行动,……将大大加强我们兄弟国家人民的斗争的勇气和力量”[24]。
    国际医防服务队在朝鲜充分发挥白求恩大夫救死扶伤的国际主义精神,大力医治朝鲜战争中受伤的志愿军战士及朝鲜军民,“积极鼓动了朝鲜人民的抗战和生产情绪,这无论在实际上和精神上对美帝都是一分打击的力量”;同时,这些英勇的行动也“鼓舞了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争取和平的情绪”。[25]正如《百年红十字》所说,“他们卓越的工作鼓舞了反侵略战士的战斗意志,挽救了伤病员的生命,加强了中朝人民牢不可破的友谊,对抗美援朝运动和保卫世界和平的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26]。
    除医治朝鲜军民之外,中国红十字会国际医防大队还担负了对俘虏的医治等人道主义工作。中国红十字会国际医防服务队“有一部分队员深入到战俘营里,为那些失去了抵抗能力的人服务。他们不仅对营地里的环境卫生和传染病的管理予以极大的注意,并且供给战俘以丰富的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并为他们建立了俱乐部,里面设有各种乐器和玩具,使患病的战俘过着适当的文化娱乐生活”。“营地里发现流行病,他们就马上为战俘蒸洗衣被,实行隔离,并以先进的苏联医学治愈了他们的战伤和常年未愈的痼疾。生活在战俘营里的病俘,没有一个不感到中国大夫的亲切。”[27]正如金日成、彭德怀两元帅复函李奇微所说,“我方……都本着宽待战俘的精神和政策,给予他们以完全合乎人道的待遇。伤、病战俘都能够从为他们安排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那里得到有效的治疗。”[28]
    对战俘施以人道主义的关怀是一项琐碎的日常活动,事实证明,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却能“润物细无声”,逐步影响与感化这些战俘,“改变了他们对伟大新中国的认识”[29],俘虏们通过各种方式表示厌弃战争,表达了拥护和平、维护和平的愿望,这就极大的争取了世界舆论,为朝鲜战争的早日和平结束奠定了必要的社会基础。如:许多战俘表示“从此将结束我的军队生活”,“回国后不只我不再当兵,如果我儿子被征时,我将要把他藏到山里去。”[30]美俘梅尔华德写信告诉家人,“这个战争能结束得越早,我也就可以越早的跟你们再团聚在一起,因此,你们应该在美国尽力尝试帮助制止这场非正义的战争。”英俘哈洛宾也写信告诉家人,“我将把许多愉快的回忆带回去,告诉我们英国的人民;并且把中国人民的高尚品德和善意也告诉他们,中国人民对任何人都没有宿恨,我希望他们在未来的年代里将继续进行这种对世界人民的良好工作”。[31]还如:被志愿军从枪林弹雨中救回的被美军所抛弃的重伤美军战俘贝克说“中国和美国人民都是爱好和平的,要战争的是美国华尔街大老爷”。美英俘虏们还请求转告全世界人民:“进一步地起来迫使美国政府迅速结束这个血腥的可怕的战争!”[32] 

                                                  三、努力促使战俘问题的合理解决

    朝鲜停战谈判,战俘问题是关键。根据1929年和1949年日内瓦战时俘虏待遇公约:俘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受到人道的待遇,不得虐待其本身,侮辱其人格,更不得拘留人质,执行死刑,在敌对行动一经停止后应一律无条件释放并遣送回国。中方一直主张按照日内瓦公约的精神,直接遣返一切战俘。在1953年5月和10月国际红十字协会执委会上中国红十字会分别提出“关于敦促迅速实现朝鲜停战维护世界和平的发言和提案”、“关于红十字与朝鲜战俘命运的发言和提案”,指出:朝鲜停战“不但符合朝鲜人民和其他有子女在战线两边的各国人民的利益,也符合全世界人民的和平要求”[33],未被直接遣返的22000多名朝中战俘,应该“自由地行使他们被遣返的权利”[34]。
    而美国却独出心裁提出所谓的“自愿遣返”,“战俘自愿遣返是一个对中国主权和社会主义正统性提出重大挑战的问题”[35]。究其实,美国“把这一问题引伸到全球进行反共政治斗争的高度”[36],是“想通过所谓‘大多数被俘者不愿遣返’的这场人为制造的活剧,在全世界面前丑化共产党领导的国家。”[37] 因此,美国“在战俘问题上出够了花样,千方百计设置障碍,以达到扣留我被俘人员,拖延战争的目的”。[38]而且,在谈判过程中,美军谈判代表哈里逊居然说,“中国有四万万人口,为了几千名志愿军战俘不愿意回去而拖延冲突,不顾只有很少人口与有限资源的北朝鲜继续遭受痛苦与灾害”[39],企图破坏中朝友谊,把停战的罪名强加在中国头上。
    美国的“自愿遣返”原则遭到世界各国的反对。英法等国认为“自愿遣返”“可能破坏日内瓦公约”。美联社报道,加拿大已提请美国注意:“美国在朝鲜停战谈判中的战俘政策是不符合日内瓦公约的”[40]。美国也有众多官员和政客批评“自愿遣返”的原则不仅违反日内瓦公约,而且得不到国内公众的支持。人们认为政府应该更多的考虑美国战俘的生命安全以及他们如何能早日回家,而不是那些跑到“联合国军”一边的人。[41]苏联外长维辛斯基在第六届联合国大会上也谴责这种“原则”根本违反了所有国际公约,所有与此有关的国际法最基本的准则和全部国际惯例。[42]
    所谓的“自愿遣返”,实际上是剥夺了日内瓦公约所规定的俘虏应享有的权利,必然遭到被俘人员的反对。为逼迫被俘人员接受所谓的“自愿遣返”原则,美国在战俘营普遍使用“大棒政策”,对不服从者更加变本加厉地进行虐待,甚至残酷杀害。然而,巨济岛、釜山、永川等战俘营中被俘人员的英勇斗争,尤其是巨济岛事件[43],却让全世界人民看清了美国名为“自由遣返”实为“逼迫”的真面目。最终美国迫于压力,加之当时战场的失败,只得放弃所谓的“自愿遣返”,承认我方坚持的依照日内瓦公约规定的遣俘原则,即“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战俘须尽速予以释放与遣返”[44]。这就有力维护了日内瓦公约所规定的人道原则,保障了战俘不可剥夺的被遣返的权利,粉碎了美国破坏停战的阴谋。
    停战协定签署后,根据“联合红十字小组工作协议”,中国红十字会可以到联合国军战俘营“访问战俘,散发馈赠品,提供必要的紧急医疗,视察战俘的生活状况和战俘营中的战俘福利设备。在必要和可能的时候,小组人员可以在战俘被遣返途中随同战俘,为战俘提供服务。”[45]虽然美方极力破坏中方参与联合红十字小组的红十字会会员按停战协定的规定对中方战俘进行正常的访问、解释等工作[46],但是通过访问,中方证实美方违反停战协定和日内瓦公约,迫害与虐杀朝中被俘人员,企图拖延遣俘以达到扣留中方大量俘虏的目的。为保证遣俘的顺利进行,中国红十字会提出抗议:联合国军当局严重地破坏了“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第十三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联合国军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速制止上述暴行,保证尚待遣返的万千战俘免受死亡与灾难的威胁,顺利重返家园过和平生活,以维护日内瓦公约和人道主义精神。[47]为谋求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在1953年11月召开的国际红十字协会执委会上,中国红十字会代表苏井观指出:“美国军事当局并没有放弃他们的计划。他们在战俘营中布置了特务,继续恐吓和威胁战俘,利用一切阴谋诡计来强迫扣留战俘,并剥夺战俘回家过和平生活的机会。”[48]
    由于联合国军战俘营管理当局无理限制中国红十字会代表访问战俘营,中方被迫撤回到联合国军方面访问的红十字人员[49],按停战协定所规定的访问与解释工作没有顺利完成。后经中立国组成的联合红十字小组的调查,证实美国确实阻挠与破坏中国红十字会会员对志愿军战俘的解释工作[50]。诚如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在小组调查报告中指出:美方所以对联合红十字会工作加以种种阻挠与破坏的一个原因,“是由于美方深恐战俘与朝中红十字会代表接触后,将进一步暴露美方违反停战协定和日内瓦公约,虐杀迫害朝中被俘人员,并强力阻止他们要求遣返的不可告人的事实真相”[51]。
    在美国的阻挠与破坏下,最后只有7000多志愿军战俘回到祖国,而有14000多战俘被美国转移给台湾国民党蒋介石。美国战俘中有347名明确不愿意回去。中国红十字会充分尊重这批战俘的意愿,同意接受这批战俘,并表示,当将来朝鲜政治会议或其他有关国际会议讨论战俘问题时,朝中红十字会将负责对这批战俘作出交代。“美方通过种种阴谋诡计,扣留我方被俘人员,企图向世人表明共产主义世界不如他们那个‘自由世界’,从政治上给我们脸上抹黑。他们没有想到,二十一名美国人和一名英国人却不愿回到那个‘自由世界’去,给他们的脸上抹了黑”。[52]
    纵观整个遣俘过程,按照中方提出的依据日内瓦公约解决战俘问题,朝鲜战争至少可以提前一年多结束。中国红十字会参与战俘问题的合理解决,实际上就是“为粉碎美方破坏停战谈判的阴谋,为维护日内瓦公约、保障战俘的不可剥夺的被遣返的权利而斗争的过程”[53]。俘虏问题的合理解决,为朝鲜战争的和平解决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为远东的和平和世界的和平奠定了基础。 

                                                         四、余论

    我们通常所说的外交,主要是指政府之间的外交,非政府之间是民间外交。建国初期,周恩来同志曾提出“外交是国家和国家间的关系,还是人民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外交工作是以国家为对象,还是以人民为对象?”[54]国际红十字运动是一民间性国际组织,在国际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在涉及人道领域的诸多问题上,往往离不开政府的参与与支持。因此,红十字外交是介于政府外交与民间外交之间,具有亦官亦民的性质,如上所述,其外交的对象可以是政府、可以是某个组织或个人,具有广泛性与灵活性的特点,这也就决定了红十字外交方式、方法及手段等的多样性。
    改组后的中国红十字会“是人民的组织,是主张和平的团体”[55],其思想基础是“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的人道主义”[56],这与建国后我国外交指导思想“坚持国际主义”、“坚持爱国主义”[57]是一致的;且,其“外交事项,得同时受中央外交部的指导”。[58]建国以后,中国奉行和平外交政策,外交的“落脚点还是在影响和争取人民”[59],这就决定了外交任务要“团结世界人民”[60],“人民的力量越强,打(战争)的可能性就越小。因为国际上的斗争也是力量的对比”[61]。建国后,美国拒绝承认新中国,中国跟美国没有直接的官方外交关系。“美国人民尚被控制在垄断资本主义之下,我们的消息不能进到他们国内去”,“我们要影响美国人民,这种义务是不能拒绝的”。[62]朝鲜战争爆发后,国际红十字运动共同的人道努力将两国人民直接联系起来。中国红十字会通过人道主义的努力,以人为本,在公开谴责美国在朝鲜战场种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的行为的同时,积极教育与感化被俘联合国军人,并通过这些战俘不仅向美国,也向全世界发出反对战争、要求和平的强烈呼声,后来,部分俘虏还拒绝被遣返、要求留在中朝,从而团结了世界人民,使得一切热爱和平的人民能正确认识新中国、认识中国共产党,也树立了新中国热爱和平、维护和平的新形象。因此,红十字外交既是政府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对政府外交的必要补充。
    国际红十字运动的目的是“促进持久和平”[63],作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向来痛恨侵略,酷爱和平、保卫和平,在朝鲜战争时期,中国红十字会更是在“反对侵略,保卫世界和平”[64]的基础上努力促进世界持久和平。美国侵入朝鲜前,曾认为新中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困难重重,没有力量也不敢出兵同美军作战,即使出了兵,也不是美军的对手。没想到,在战火中得到锻炼的中朝联军越战越勇、越战越强。随着战争的深入,美国觉察到“朝鲜战争是个无底洞”[65]。中国红十字会通过各种形式与途径,反对侵略,维护人道与正义,积极促使朝鲜战争早日和平结束,不仅为新中国转入大规模的现代化建设创造了条件,同时也维护了朝鲜半岛的和平,促进了世界和平发展趋势。 
                                                                 (作者为苏州大学社会学院2007级博士研究生,苏州市职业大学讲师) 

 



[①] “中国人民热爱和平,但是为了保卫和平,从不也永远不害怕反抗侵略战争。中国人民决不能容忍外国的侵略,也不能听任帝国主义者对自己的邻人肆行侵略而置之不理”。《为巩固和发展人民的胜利而奋斗》(1950年10月1日),转引自金冲及:《周恩来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015页。
[②] 《救济总会和红十字会总会斥麦克阿瑟无耻狂言,坚决做好救济工作加强反美力量》,《人民日报》1951年3月31日。
[③] 王泰平:《新中国外交50年》,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98页。
[④] 李德全:《李德全向全世界红十字会员发出公开信,呼吁一致制止美国细菌战罪行》,《人民日报》1951年4月29日。
[⑤] 《美机野蛮轰炸医疗机关,朝鲜红十字会严正抗议》,《人民日报》1951年4月25日。
[⑥] 《李德全建议全世界红十字会制止侵朝美军用毒气》,《人民日报》1951年3月14日。
[⑦] 《我红十字会总会彭泽民发表谈话抗议侵朝美军使用细菌武器》,《人民日报》1951年5月19日。
[⑧] 《中国人民志愿军要爱护朝鲜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3页。
[⑨] 孙柏秋主编,池子华、杨国堂等著:《百年红十字》,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18页。
[⑩]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抗议美国侵略朝鲜,痛斥美机残忍轰炸》,《人民日报》1950年7月28日。
[11] 《侵朝美军竟用志愿军被俘人员作细菌武器实验,我国红十字总会控诉美军罪行,主张严厉制裁这批破坏人道公约的罪魁》,《人民日报》1951年5月4日。
[12] 《美国在幕后把持和破坏国际红十字大会,企图逃避世界舆论谴责侵朝美军的暴行》,《人民日报》1952年7月29日。
[13] 《我国红十字会代表团在加举行记者招待会,邀请各国记者参观侵朝美军暴行和进行细菌战的证据》,《人民日报》1952年8月6日。
[14]  《文幼章宣布加拿大选出代表参加和平会议并痛斥国际红十字大会拒绝研究美国进行细菌战的罪证》,《人民日报》1952年9月13日。
[15] 东方明:《参加第十八届国际红十字大会胜利归来》,《新中国红十字》1952年第12期,第5-7页。
[16] 《周恩来军事文集》第4卷,第322页。转引自沈志华:《中苏领导人对朝鲜停战的政治考虑》,《毛泽东、斯大林与朝鲜战争》,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78页。
[17] 《国际红十字协会举行理事会,我代表团出席并当选为执委,会议通过苏联代表团提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轰炸并禁用原子武器》,《人民日报》1950年10月24日。
[18] 《红十字会协会执行委员会在日内瓦举行会议,我国代表李德全呼吁制止侵朝美军暴行,中、苏代表建议红十字会协会应赞成禁止原子武器和裁军》,《人民日报》1951年12月21日。
[19] 如:《所谓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供认美军“甄别”暴行》,《人民日报》1952年5月20日。《中苏等国代表在国际红十字大会上斥责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掩饰战犯罪行》,《人民日报》1952年8月1日。《美方忠顺走卒“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视察”报告书再次暴露美方扣留和屠杀战俘的无耻罪行》,《人民日报》1952年11月21日。等等。
[20] 《抗美援朝,保卫和平》,《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28页。
[21] 《保卫和平反对侵略委员会昨开工作会议定今晨欢迎我和大代表团归来,朝红十字会负责人金世光在会上报告朝鲜情况和大代表团过沈阳时受到热烈欢迎》,《人民日报》1950年12月21日。
[22] 《我国保卫和平委员会和红十字会总会发出关于组织医疗队的通知》,《人民日报》1951年2月9日。
[23] 《全国救济福利界人士我救济总会和红十字会总会声明做好援朝救济和医疗工作,响应和平理事会伟大号召》,《人民日报》1951年3月5日。
[24] 《我保卫和平反美侵略委员会举行盛会欢送中国红十字国际医防服务队赴朝,该队分两个大队全体队员共一百九十二人》,《人民日报》1951年3月11日。
[25] 《中国红十字会国际医防服务队工作总结报告》,《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27页。
[26] 孙柏秋主编,池子华、杨国堂等著:《百年红十字》,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09页。
[27]  东方明:《中国红十字会国际医防服务队在朝鲜》,《新中国红十字》1952年第9期,第15页。
[28] 《关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访问战俘营问题金、彭两将军函复李奇微》,《新中国红十字》1952年第1期,第8页。
[29] 《国际医防队第四大队一个队员的来信:我们教育了俘虏》,《新中国红十字》1952年第1期,第10页。
[30]  杜平:《在志愿军总部》,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493页。
[31] 《英美俘虏感谢我们的宽待-他们的信粉碎了美国侵略者的无耻谎言》,《新中国红十字》1952年第1期,第11页。
[32]  姜庆肇:《被志愿军救活的美英俘虏》,《新中国红十字》1952年第1期,第9-10页。
[33] 《在红十字协会执行委员会上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关于敦促迅速实现朝鲜停战维护世界和平的发言和提案》,《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41页。
[34] 《在红十字协会执行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关于红十字与朝鲜战俘命运的发言和提案”》,《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44页。
[35] [加]柯让:《周恩来的外交》,东方出版社1992年版,第66页。
[36] 徐焰:《毛泽东与抗美援朝战争――正确而辉煌的运筹帷幄》,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版,第301页。
[37] 徐焰:《毛泽东与抗美援朝战争――正确而辉煌的运筹帷幄》,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版,第302页。
[38] 杜平:《在志愿军总部》,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436页。
[39] 杜平:《在志愿军总部》,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475页。
[40] 杜平:《在志愿军总部》,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450页。
[41] 徐焰:《毛泽东与抗美援朝战争――正确而辉煌的运筹帷幄》,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版,第305页。
[42] 杜平:《在志愿军总部》,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450页。
[43] 李长久、施鲁佳:《中美关系二百年》,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181页。
[44] 《一年来整个战俘问题的讨论过程彻底暴露美国是日内瓦公约的破坏者》,《新中国红十字》1953年第1期,第42页。
[45] 《“联合红十字会小组工作协议”在板门店签订》,《人民日报》1953年8月4日。
[46] 《美方阻挠朝中红十字会代表活动的主要事实》,《人民日报》1953年8月24日。
[47] 《联合红十字会小组协调组朝中方面代表抗议美方虐待朝中被俘人员的暴行》,《人民日报》1953年8月15日。
[48] 《红十字会协会执委会会议通过苏联提案号召各国政府尽力谋求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我国代表苏井观谴责美国阻挠战俘遣返工作》,《人民日报》1953年11月4日。
[49] 《访问济州岛的中朝两国红十字会代表发表声明抗议美方破坏停战协定阻挠访问战俘,我红十字会代表在南朝鲜的访问工作因美方阻挠陷于停顿》,《人民日报》1953年8月17日;《在美方济州岛战俘营无法进行工作被迫返回后,我红十字会代表揭露美方的无理阻挠行为》,《人民日报》1953年8月18日;《美方蓄意阻挠联合红十字会小组对战俘提供人道主义服务,我方红十字会代表被迫自釜山返回板门店》,《人民日报》1953年8月20日。
[50] 《美军武装人员打伤我红十字会代表事件,经联合红十字会小组协调组调查完全属实》,《人民日报》1953年8月18日。
[51] 杜平:《在志愿军总部》,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627页。
[52] 杜平:《在志愿军总部》,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647-648页。
[53] 《一年来整个战俘问题的讨论过程彻底暴露美国是日内瓦公约的破坏者》,《新中国红十字》,1953年第1期,第42页。
[54] 《我们的外交方针和任务》,《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52页。
[55] 《中国红十字会分会及总会职工发表抗美援朝宣言,分会干部学习会上书毛主席致敬》,《人民日报》1950年11月14日。
[56] 《新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方向与发展步骤》,《人民日报》1951年2月1日。
[57] 《我们的外交方针和任务》,《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55页。
[58] 《内务部、外交部、卫生部关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属于政务院政法委员会领导的通报》,《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13页。
[59] 《我们的外交方针和任务》,《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52页。
[60] 《我们的外交方针和任务》,《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51页。
[61] 《中苏缔约后的国际形势和外交工作》,《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12页。
[62] 《中苏缔约后的国际形势和外交工作》,《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14页。
[63]《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序言》(1986年10月第二十五届红十字国际大会修改并通过)。
[64]  伍云甫:《对调整中国红十字会有关问题的报告》,《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65]  王泰平:《新中国外交50年》,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102页。 



                                             建国后江苏红十字青少年运动的发展历程 
                                                           沈燕燕

    1904年,江苏以其特殊的政治地位、优越的经济条件,以及江南慈善传统文化等因素[①],成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地。时隔42年,即在中国红十字会历史的“复员”时期,江苏再次成为中国红十字青少年组织的发源地。这两个“首次”使得江苏在中国红十字会历史上的地位尤为特别与重要。那么,建国后的江苏红十字青少年运动又是如何开展呢?本文对此问题考察,再现江苏红十字青少年运动的历史轨迹,以揭示江苏红十字青少年运动在中国红十字会历史上的地位与成就。 

                                       一、青少年运动的新生与挫折——建国初至“文革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迎来了新的历史时期, 1950年8月完成了改组,从此实现了“新的转变,新的开始” [②]。江苏根据改组后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卫生部联合通知精神,自1951年2月起,对江苏各地旧分会相继进行了整顿改组工作[③],历时两年完成。改组后的江苏分会进入了全新的阶段,在总会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业务。
   1950和1951年,毛泽东两次提出“健康第一,学习第二”的教育思想,意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一代青年;在195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少年儿童工作会议上,朱德也强调要“把我国新生一代培养成有健壮体质的、活泼、勇敢、诚实、爱劳动、爱学习、爱祖国和富有集体主义精神的人”。[④]这种新的教育理念与红十字会吸纳青少年会员的目的(即“教导他们,学习急救救护知识展开各项卫生活动,灌输卫生常识”[⑤],培养青少年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可谓不谋而合,这为开展红十字青少年运动提供了社会条件。
    同时,总会根据我国当时的社会情况,参照苏联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的发展道路,认为“开展新的事业,必须做群众性的工作”,且将“在学校中建立卫生室、急救站开展红十字少年工作”作为其中的重要部分[⑥]。1951年,总会在全国推行群众性急救训练,以“使广大人民获得处理意外伤害的自救救人的知识”[⑦],及时正确采取紧急防护办法,其中就包括对在校青少年的急救培训。
    江苏省各分会根据社会要求和总会的指导精神,积极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如无锡分会自1953年起,先后在全市区10所中专学校建立红十字卫生站,对1.9万学生进行了急救训练;1955年至1956年间,南京分会为市立八中等基层单位开办业余卫生员训练班。[⑧]这一时期对青少年进行急救培训成为江苏红十字青少年运动的主要内容。
    1957年2月,毛泽东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⑨]。同时总会也将“在学校中培养少年卫生习惯,注意预防慢性传染病和协助医疗机构矫治特点为主”定为青少年会员的活动内容。因此,江苏省及各级市县红会根据上级红会精神,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视为贯彻落实上述新教育方针和改善学校卫生状况的重要举措。江苏各级红十字会积极发展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并开展活动。至1961年,全省已发展红十字青少年会员69615人。南京、无锡、苏州、徐州、常州、南通、连云港、淮阴、扬州、泰州、镇江等11市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重点是开展学校卫生、普及卫生知识以及协助校医开展预防疾病等工作。[⑩] 
    这一阶段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社会各界的关心下重新焕发了青春。总会围绕急救培训这一主题展开活动,青少年培训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在江苏省,省红会成立之前,各地分会便依此任务,依托学校展开培训,成效显著,提高了青少年紧急处理救护的能力。1956年省红会成立后,青少年会员的发展也有序展开,并开始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活动,诸如夏令营、国际通讯活动等。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全面爆发,是年6月29日总会发出了《关于停止会务教育的通知》,但各地均未贯彻实施。1967年4月17日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出通知要求“红十字会的所有会务,包括发展会员、建立组织、收取会费、会务知识宣传教育以及举办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等等会务活动,一律暂时停止”[11]。江苏省卫生厅与省红十字会于当年4月27日转发这一通知。至此,江苏省各级红十字会组织被迫撤销,包括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在内的所有会务活动完全停顿。
    毋庸置疑,江苏红十字青少年运动在建国后的十五年中得到了初步地发展,然而在这场为时十年之久的“文革”冲击下,正在发展中的红十字青少年运动也不免遭到了沉重地打击。 

                                           二、青少年运动的复苏——文革后至红会法颁布前

    文革结束后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中国迎来了历史性的转折,会议确定将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的方针的实行,使红十字会组织和工作得以恢复与发展。同年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恢复红十字会国内工作的报告》中,明确提出进行包括中学青少年的救护训练。1979年,在中国红十字会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小学和中等学校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要继续开展。”[12]这说明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早已成为红会传统业务工作的一部分。
    1981年9月,江苏省红十字会恢复后,也积极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并于1982年初“即对各地红十字会做了安排和部署”,通知各地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要“认真组织和发挥红十字青少年的作用”,依据通知精神,红十字青少年在学校中开始积极参与并配合其它活动的展开,体现红十字青少年的模范带头作用。除此之外,省红会还经常派干部参观南京市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了解情况,总结经验。[13]
    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中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为中国红十字会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找到了“结合”点[14],这也就使得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符合时代的要求,因为在红十字青少年中开展的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开展为孤寡老人送温暖等活动都属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
    1985年5月中国红十字会“四大”召开,要求“继续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将“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多样化、知识化、趣味化、适应青少年的特点”,使其“成为培养人才,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15]江苏省红会积极贯彻总会“四大”精神,发展组织,广泛开展活动。至1985年底全省有红十字青少年会员71253人,占会员总数的1/3多。且多数地区已基本做到了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经常、内容多样,这比往年有了较大的发展[16]。
    1986年,总会与国家教委联合发出《关于在学校中积极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的通知。1987年11月16日至11月29日在成都联合召开了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座谈会,商讨了今后如何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并于1988年5月下发了《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程》。江苏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贯彻了总会的精神,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至1989年建立红十字青少年组织700多个,有青少年会员15万名,在推动学校卫生保健、社会服务、加强学生的德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至此,全省不少学校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已逐步走向制度化。然而,全省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仍然与总会及国家教委提出的要求,即到1990年,沿海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要有50%,其他城市要有30%左右的中、小学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存在较大差距。为此,1989年,省红会与省教委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与红十字会都要密切配合,加强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座谈会》精神。已建立红十字组织的学校,要与其他群众组织密切协同,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未建立红十字组织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把红十字青少年组织建立起来;少数尚未建立红十字会的县(市)境内的学校,条件成熟者可与所属省辖市红会联系,建立组织,开展活动。” [17]次年成立了“江苏省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并制定了《学校工作委员会组织规程》,[18]这一举措加强了新时期省红十字会对学校红十字工作的指导。
    值得一提的是,1988年3月,省红会在四届三次会议上贯彻总会精神,认真研究了开展农村红十字工作,这意味着在农村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指日可待。
    1990年7月,省红会“五大”上明确提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要成为德育教育的内容之一,要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开辟第二课堂,陶冶青少年情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服务。”同时省红会也按照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意见》和《学校红十字工作暂行规程》的要求,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活动。全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至1992年有了新的提高,共有青少年会员45.47万名,占全体会员人数的44.46%;工作内容从开始的“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我保护”拓展到“尊老助残为孤寡残疾人送温暖、做好事”。[19] 
    由此可见,省红会“四大”、“五大”期间,在上级红会的正确指导下,在省和各地红十字会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下,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日趋活跃,红十字青少年组织和会员稳步发展,工作获得可喜的进展,成为学校开展红十字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20]  

                                          三、青少年运动的辉煌——红会法颁布后至2005年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颁布,是中国红十字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它使红会各项工作开展有了明确目标和法律的保障,同时也使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步入辉煌。江苏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也取得了进一步得发展,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1994年6月,省红会“六大”召开,会上将红十字青少年五年工作任务定为“发挥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员会和教育系统红十字会的作用,围绕国家教育方针,依照《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暂行规程》,积极开展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把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提高到精神文明和培养一代新人的高度来对待,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活动,通过社会实践,培育青少年的奉献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情操”。[21]这一目标是在前一阶段取得成绩的情况下,对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组织和法律两种形式、学校和社会两个渠道来全面加深青少年工作的深度和力度。
    为配合上述任务的实施,同年11月2日至3日,江苏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委员会首次联合在南通召开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会议。会议中提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为培养跨世纪的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了积极作用”,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及红十字会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密切配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将学校红十字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结合学校整体工作统一计划,统一部署。教育部门要大力支持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积极开展各项红十字活动,把我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22]此次会议专门针对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做出下一阶段部署,这种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可以看作江苏省红十字青少年运动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会议不但认识到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在树立青少年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而且要求学校把这一工作常规化、制度化、统一化,为开创江苏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新局面打下良好基础。
    会议后,各级红十字会贯彻会议精神,要求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提高到培养跨世纪的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来认识,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至1999年底全省有7897所大、中、小学建有红十字会,共有红十字青少年会员190多万。同时,各地在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时,“十分注重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把参与精神文明建设融于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中,把红十字会倡导的博爱、奉献精神纳入学校德育教育的内容,开辟为学校德育教育的第二课堂。”[23]
    从相关资料中可以得知:江苏省红十字会“六大”后,许多市、县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向活动主题化、工作制度化、资料档案化、服务社会化、管理规范化”发展,涌现了一批示范学校,如南通师范学院、扬州二中、南京市红十字会小学、苏州善耕小学等。同时,各地按照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意见》和《学校红十字工作暂行规程》的要求,举办了各种红十字青少年夏(冬)令营,开展社会调查、救护培训,组织青少年参与扶危济困、敬老助残的社会服务和募捐活动、创办红十字青少年互助金。通过开展这些健康有益的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培养造就一代新人做出了贡献。[24]
    2002年,省红会“七大”召开,会议中将“和教育部门共同建立一批全省性的红十字工作示范学校”作为未来五年全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目标和任务。[25]2004年省红十字会与省教育厅联合转发了总会与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把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与实施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精神。各地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和《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组织开展了夏令营、知识竞赛、初级救护培训、敬老助残等红十字青少年活动。[26]努力推进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总结起来看,省红会“六大”以后,江苏省红十字青少年运动步入辉煌,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红十字青少年运动的地位上升,而成为红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青少年运动的形式趋向灵活,多种形式相结合,即注重学校基地的教育,也把这种教育搬到了社会上,通过青少年运动来带动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3、青少年运动的组织越来越规范,随着红会工作的规范,青少年运动的制度建设也取得不小成就。一批地方红会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为规范、活跃、扩大红十字青少年运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江苏红十字青少年运动走过了建国初期的新生、“文革”时的停顿、改革开放后的恢复与发展、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逐步走向辉煌的不平凡历程,可以说江苏红十字青少年运动轨迹及其发展的脉络正是中国红十字青少年运动的缩影,同时对我国红十字青少年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①] 池子华、郝如一等著:《近代江苏红十字运动(1904—1949)》,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29页。
[②] 《新的转变,新的开始——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组经过》,《新中国红十字》创刊号,第2页。
[③] 江苏省红十字会编著:《江苏红十字运动八十八年(1911—1999)》,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2页。
[④] 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49—1975),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32页,第77页。转引自许德馨主编:《少年宫教育史》,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8页。
[⑤]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一九五一年工作计划实施要点》,《新中国红十字》第1卷第6期,第14页。
[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24—25页。
[⑦]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
[⑧] 江苏省红十字会编著:《江苏红十字运动八十八年(1911—1999)》,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8页。
[⑨]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省志·教育志》(上),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0页。
[⑩] 江苏省红十字会编著:《江苏红十字运动八十八年(1911-1999)》,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0页。
[11]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112页。
[12]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123页、第129页。
[13] 《江苏省红十字会一九八二年工作总结》(1983年2月25日),苏州市红十字会档案资料“长期”8,第1—11页。(南京是总会第一批恢复工作的十个城市之一,于1978年6月复会,成为改革开放后江苏第一个复会的城市,因此各项活动较早开展,积累了经验,“特别在发展青少年会员、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方面,做出了成绩,得到了总会的表扬”。——《盛立同志在省红十字会理事会会议上的讲话》(1982年1月20日),江苏省红十字会档案资料。)
[14] 孙柏秋主编,池子华、杨国堂等著:《百年红十字》,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4页。
[15]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148页。
[16] 《江苏省红十字会一九八五年工作情况》(1986年1月),江苏省红十字会档案资料,第5页。
[17]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通知》(1989年8月15日),苏州市红十字会档案资料“长期”128,第5—7页。
[18] 《江苏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介绍》,http://www.jsredcross.org.cn/show_news.asp?News_Class=43&News_xClass=66&NID=232。
[19] 《为努力开创我省红十字工作新局面而团结奋斗(审议稿)》(1992年3月),江苏省红十字会档案资料,第7页。
[20] 江苏省红十字会编著:《江苏红十字运动八十八年(1911—1999)》,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58页。
[21] 《江苏省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摘要)》,《江苏红十字报》1994年7月15日。
[22] 《密切联系、共同合作把我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994年11月22日),苏州市红十字会档案资料“短期”3,第16页。
[23]  江苏省红十字会编著:《江苏红十字运动八十八年(1911—1999)》,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6—239页。
[24] 《奋发有为,与时俱进,开创江苏红十字事业新局面——在江苏省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苏州市红十字会档案资料“长期”27,第50页。
[25] 《奋发有为,与时俱进,创江苏红十字事业新局面——在江苏省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苏州市红十字会档案资料“长期”27,第59页。
[26] 《在省红十字会七届三次理事会上的工作报告(审议稿)》(2005年3月9日),苏州市红十字会档案资料省文件“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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