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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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2-3-31 8:13:32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服务大局 弘扬红十字文明
江苏省红十字会会长  吴瑞林

      江苏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内容十分丰富,经过共同努力开成了一次团结、民主、鼓劲的会议。尽管现在时值寒冬,但整个会场的气氛是暖意融融,大家对过去工作的成绩饱含了喜悦,对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有清醒的估计,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信心。
      最近陆续听到一些比较重要、比较全局的信息。去北京参加了中国红十字会九届三次理事会议。江苏省前不久刚刚召开了第十二次党代会,我们以省为单位评估,用省级的指标体系来衡量,已经基本实现了全面小康,这次会议的核心就是在省级全面小康基础上启动江苏的基本现代化进程,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当然,全面小康的本质是“人人小康”,用这个目标来衡量还存在差距。昨天上午又听取了各市红十字会的汇报展示,下午省委召开的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想结合这些信息并结合红十字会工作跟大家谈几个大一点的题目。
经受新的考验,成绩来之不易
      近几年,每当我们国家、民族遭受类似汶川地震等重大灾难的时候,红十字会经受了一场场空前的考验。整个红十字系统上下齐心协力,尽管红十字会本身组织体系尚不够健全,人手紧张,但面对突然爆发性的工作量,我们在第一时间伸出救援之手,许多同志没日没夜地工作,红十字的大旗在灾区上空高高飘扬,可以说我们这支队伍是能够经受得住突发事件的考验。2011年,我们经受了又一场考验——“微博风波”,总会称之为“网络事件”,可不可以作为一个“历史事件”,好像分量有点太重了,还是称作“风波”比较好。本来2011年上半年我们的各项工作都相当不错,但这场风波发生之后对我们的工作是有相当影响和冲击的,对红十字人特别是我们的内心世界是有伤害的,而真正受到伤害的是需要通过红十字之手去救援救助的那批人,这也是对社会的一种伤害。这次风波总体上是负面的,当然负面事件有时也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这样的冲击面前,我们直面挑战,迎难而上,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在许多方面还有新突破、新进展。比如,在理顺管理体制方面,在省委书记、省长的关心下,省编委发了一个好文件,推动这项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全省105个县(市、区)已有103个县(市、区)下发了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文件,达到了98.1%。当然如果我们自己从严要求,离真正“五到位”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毕竟有了一个很好的起步。再比如,我们将省“十二五”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列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当然是对的,但是,一度时期经济建设“单兵冒进”,出现了经济与社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社会管理领域积累了许多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这个专项规划经过了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应该说大家还是比较满意的。同时,我们在人道救助、生命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红十字社区活动以及对外交流合作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多成效,在理论研究和理性探索方面也有一系列的成果。
      各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亮点纷呈”,仅列举特别突出的几件事。如南京市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起初作为全国11个试点省市之一,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大的突破。不是身在其中的人,很难体会在我们的国情下,在中国的民风民俗的影响下,开展这项工作有多么的难,“个中甘苦复谁知”。后来整个平台建立起来后一经突破,就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在6月20日“微博风波”发生后,恰恰在我们党90周岁生日的那天,南京市成功实施了第一例器官捐献,随后从南京扩大到全省,全年已有10人成功实现了器官捐献,无论是捐献器官的人数、获取的器官数还是移植拯救重症患者数,均超过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我省已成为全国16个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之一。当然这个数字与我们潜在的捐献数量、跟我们江苏7800万人口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潜力很大,我们相信下一步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和推动下,加上各地红十字会与相关医疗机构的工作,会有很好的前景。盐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的建设给各市做了一个示范,也给我们编制 “十二五”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奠定了信心和基础,现在有的市已经仿照。他们在原有工作特点的基础上,还建立了分条线的工作委员会,也很有特色,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常州市红十字会与宣传、教育、公安等各方面都长期合作良好,今年有一个重点突破,率先在天目湖景区建立红十字会组织。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景区救援救助长期没人顾及,这方面曾出过不少事,在景区建立红十字会组织,也是世界各国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溧阳市红十字会还有一项工作创新,通过与交管部门商量,在交通岗亭设置“小小急救箱”,遇到老人跌倒或者道路上发生车辆碰擦,可以尽快进行急救,效果很好。岗亭还贴上红十字标志,这些交警也自愿成为红十字志愿者,这都是很好的亮点。南通市红十字会原来有个救护培训的“南通模式”,今年他们又有新的突破。在这场“风波”之后,有更多方面需要我们去探索实践。比如与企业合作,有些事需要社会化运作。做项目是红十字会救援救助的必要载体,南通提出项目的推进要通过讲故事,通过树立响亮的品牌,项目本身也要找载体,于是给项目注册商标,这在红十字会系统是具有开创性的。一个商标叫“磨刀老人”,还有一个是“莫文隋”(莫问谁),这些都是响亮而有特色的品牌。类似于“莫文隋”,连云港市设立了一个“叶欣仁”基金,当地方言就将“热心人”叫作“叶欣仁”。淮安市红十字会工作重心下移,很快实现了机关、乡镇、街道、社区红十字基层组织全覆盖。无锡市红十字会在纪念百年华诞时还表彰了十大先进人物与集体。
      对于“微博风波”,真正了解的人还不是很多,有两个重要结论。第一,这个人跟红十字会没有直接关系。这是公安机关通过法律程序作出的一个判定,然后她本人也作了道歉,当然网络没有理会这些。第二,到目前为止,全国红十字会系统没有一例贪污挪用社会捐款捐物的案例。这在一定意义上说明我们这支队伍是经得起考验的。如何看待这场风波?打一个比方,好比屋梁上掉下一粒老鼠屎,恰恰掉到我们红十字会煮的一锅粥里。这是谁的责任?我的基本看法是,首先,该认的要认。这锅粥是红十字会煮的,老鼠屎掉进去,我的责任我认账。红十字会的责任在什么地方呢?责任在于锅盖没有盖好。延伸下来,我们要把这场负面的风波转化为积极的作用。现在红十字会已经认识到在制度设定、科学管理、舆论宣传、危机应对这几个方面存在差距。再补充一条,红十字人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目前处于社会道德的制高点,整个社会都有一个道德要求,但是,对红十字人,对于我们这些做好事的人,有更高的道德要求,应当更加纯洁高尚。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反思改进的。第二,不该认的坚决不认。什么是不该认的呢?新中国成立已经62年了,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了几十年,这所房子里还有老鼠到处乱拉屎,这不应该是红十字会人所能解决的。这就涉及我们红十字会工作的社会环境。当前我们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是上升的还是下滑的,我们的精神世界是越来越丰富还是走向荒芜。大街上跌倒一个老人到底扶不扶,居然纠结中国人。实际上这个题目是一个原始道德问题,早在数千年前,孟子就出过类似的题目,一个不认识的小孩在地上爬,前面是一口井,眼看就要掉下去了,你要不要把小孩抱起来。当时儒家学说的核心价值观就是“仁、义、礼、智、信”,要害又是三句话“亲亲之爱”、“恻隐之心”、“忠恕之道”。对于不认识的人,就凭人的恻隐之心也应当去帮助。这个题目居然到现在又在纠结中国人,是不是一种倒退。有人说老头可以扶,老太太最好不去扶,据说讹人的大多是老太太。你说这叫什么“世态”?所以,面对这样的社会环境,就不是红十字会的责任。第三,假如不该认的认了,所有问题都归于你的头上,最后就是让做好事的红十字人伤心,伤心的后面是寒心,寒心以后就影响工作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伤害社会,尤其是被救助对象。这场风波的当事人自己在道歉的时候也说她伤害了那些需要救助的人。第四,一些媒体忘记了应负的社会责任与主流目标引导职能。当年困难时期,即使有老鼠屎掉进锅里,赶紧把它捞出来倒掉,剩下的粥或许还能充饥度荒。而如今某些媒体是起劲地搅碎、搅烂这粒老鼠屎,非得毁了整锅粥,叫做“媒博合流”、放大负面影响。他们忘了该负的社会责任与主流目标引导职能。《新华日报》有一篇短评写得很好,要呵护金钱和良心。现在假如变成“做人难,做好人更难,红十字会做好人尤其难”,这个社会还是健康的社会吗?我在苏州市红十字会百年庆典上说过一段话,有首歌唱道:“要是人人都献出一份爱,这个世界将是美好的人间”,对此大家非常熟悉,我们动员大众捐款捐物也是这么说的。但同时在现实面前,还应该再加上一句话,“人人都献出一份爱,同时人人都要珍惜这份爱”。假如有人无度地消费别人献出来的这份爱,进而肆意的浪费、更不用说恶意中伤甚至是践踏这份爱,这个世界还会是美好的人间吗?我们不能允许无端的中伤、更不能放任对这份爱的践踏。在这场风波过程中,流传最广的就是“这件事一天没搞清楚,动员大家一天不要给红十字会捐款”,这已触及基本底线。人们不捐款,最终受伤的是红十字会的救助对象。按照这个逻辑,钱都不要捐了,那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和遗体,都不要捐了,最后伤害的恰恰是急需救助、甚至是急等着挽救生命的群体。所以在7月1日党的生日那天,我们以实际行动对这种言论作出回应,省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悉数自愿加入献血或登记成为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一个社会组织,工作中有点不足,你就号召大家不要跟他干活了,这就触及了底线,对此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所以,一方面要推动促进整个社会环境的改善。对于下一步如何推动促进红十字会工作,政府要有一个明确态度。同时,要更多地立足于自身,改进我们的工作,把我们的道德高地建得更加完美,把道德花园布置得更加漂亮。在改进中也要掌握一个恰当的“度”,就是要科学、合理、合法。比如我们提出要进一步公开、透明,将所有账目公开,这没有问题;对于“透明”,个个认为“提高透明度,透明也有度”,后一个“度”就是人性、人权、人格尊严。因为对于捐赠者而言有两种取向,一种是“低调”,这是绝大多数人的取向,而且自古以来我们提倡低调,古人有句话叫“善欲人知非真善也”。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不反对有的人“高调”,只要他不是“诈捐”、“虚捐”或背后“包藏”附加的个人经济、政治“利益”。受捐赠者也有两种取向,一种是“愿显”,愿意让社会广泛知道他因困难接受了大家的捐赠;一种是“愿隐”,受捐者再困难也不要上电视、上报纸,他们有权维护自身的人格尊严。对于捐赠低调者和接受捐赠愿隐者,你也搞“人肉搜索”,这就是侵犯人权。所以,透明也是有度而不是无度的,我们在改进工作时也要有个度。
    总之,我们要冷静、清醒、客观地对待这场风波,改进我们的工作。对于我们力所不能及的,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社会广泛的理解与帮助,大家共同改善我们的社会环境;对于我们自己的事,认认真真地在今后工作中很好地加以改进,让这场风波真正成为对我们的一次洗礼,让我们的旗帜更鲜艳,队伍更纯洁、更坚强。
厘清重大课题,坚持本土特色
    红十字运动是一项成功的国际运动,一直以来,我们一讲到红十字会,从实践、案例到理论,基本都还停留在国外、境外那一套。当然,已有的为各国公认的这一套也很宝贵,但对我们还显不够。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搞了30多年,也基本上没有本土原创经济学,企业里没有本土原创管理科学。自己长期在企业、在经济战线工作,也试着在这方面做一点探索,当然也是成效有限。红十字会也面临同样的课题。我们有一个深切的体会,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积淀丰厚,任何外来的东西到中国必须本土化,必须跟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相融合才能在中国真正发挥作用。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相结合产生毛泽东思想;与中国建设实践相结合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红十字运动能例外吗?光有国际的那一套还不够,特别是我们有那么多问题、疑惑,又受到不少挑战之后,需要作一系列冷静的思考。国际运动要本土化,要有中国本土元素,这样才能把中国红十字事业做得更好。下面,对有关问题试着作一点厘清。
    第一,红十字会的基本定位与作用。从国际定位来看,红十字会是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组织。她是世界上参加国别最多的组织,一定程度上说是人类的共同财富。然后,在我们国家的定位,前一段有人炒作说红十字会是“官办机构”要“去行政化”,他们不知道红十字会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慈善组织,有其显著的特殊性,就是在特定方面履行国家义务。中国是相关《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签约国,由谁来履行签约义务?就是通过红十字会来履约。就像我们加入WTO,谁来履行与兑现相关承诺?由商务部牵头。过去我们对红十字会作为国家对所签相关国际公约的履约组织这一定位认识不够,经历了这场风波之后应更多地强调这一点,这是红十字会的特殊地位,任何组织无法替代。
    第二,结合中国国情、本土特色,红十字会在中国的地位与作用。红十字会是执政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重要助手,也是当地党委、政府在人道领域的重要助手。经过多年实践,大家形成了一个共识,假如没有争取到当地党委、政府对红十字会工作足够的关注度、支持度,工作是寸步难行,但是只要党委、政府一重视,红十字会工作就能健康蓬勃发展。许多市在汇报展示工作亮点时就提到,红十字会工作要争取进入党委、政府的制度性安排,如扬州市是党委、政府“两办”发文,徐州市是市长办公会纪要。党委、政府要有分管领导,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红十字会工作汇报,红十字会成为当地文明委、社工委成员单位,列入目标考核、为民办实事内容范围等。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安排,要有一部分充实人道救助基金,彩票公益金安排一部分分成,这些有的已有相关法规文本规定。作为“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也是各国通行的,很多国家元首或是元首夫人兼任红十字会名誉会长,我们也这样做了。红十字会还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因为红十字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在发扬光大民族核心价值观中可以发掘、融入许多内容。仅在捐赠、捐献的事例中就有很多感人至深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性中最光辉的成份,可以说是“人性王冠上的宝石”,而我们现在弘扬得还不够,做好这方面工作对于改善道德精神领域的状况会有重要作用。红十字会是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还是促进祖国统一的重要渠道。海峡两岸红十字会这个渠道一直是通畅的,而且在“九二共识”之前就有一个《金门协议》,两岸红十字组织开始无障碍沟通。有时“官方面孔”达不到的目的、起不了的作用,民间交流可以补充,红十字会就是一个重要的民间渠道。
    第三,主要职责。一个是“三时”,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地救护,叫“战时救护”。但是中国本土多年没有战争,全球也只是局部地区有战事,我们中国红十字会是不是没事可干了?其作用可凸显于“灾时救援”,天灾人祸,地震、台风,重大安全事故中都涉及生命救护。我们江苏灾害较少,是不是没事干了?要有全局意识,国内有的地方还有灾害,国际上有的地方也有灾害,我们要做好支援。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日常工作怎么服务于江苏?现在我省红十字会系统大量的工作在“平时”。“2011年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联合大会”有一个亮点,提出了一个“常态、非常态”,战争就是非常态。红十字会如何在常态下做事,就是我说的“平时救助”。我们理出了8个“助”,有的同志觉得是不是太宽了,当然我们可以集中优势做那些最该做的,其他方面跟人家合作。尤其要突出生命救助,我们主要不是从事财产等方面救助,凡是涉及到生命的,我们都要去关注,这是红十字会的重要特色。这就涉及第二方面,“三救”、“三献”,救灾、救援、救助,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及遗体。
    第四,服务对象。主要是“三最”:最困难的、最需要帮助的、最易受损害群体。国际运动是最后一个“最”,结合中国特色成为“三最”。有人会问:最困难的和最需要帮助的有什么区别?我们自古以来有句话“救急不救穷”,红十字会对最需要帮助的人是“救急”,对最困难的、尤其是触及生存底线的也要帮就是“救穷”,然后加上最易受损害群体,这样就把“国际通行”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第五,道德伦理基础。中华文明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中唯一从未中断过、上下绵延五千年的人类宝贵财富,把中国优秀文化传统加上时代特色,就能提炼出当代的核心价值理念。红十字领域的核心价值观就是“人道、博爱、奉献”,与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与我们的现代意识,高度相融相通,没有任何矛盾冲撞。
    第六,自身建设。其中最重要的是“三制一力”。“三制”就是制度、体制、机制。邓小平同志在“文革”之后以切肤之痛的教训,总结出“制度比人更可靠”。红十字会要通过制度来管人、管财、管事。机制又分为决策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跟汽车一样,有方向系统、刹车系统、发动机系统,这三样东西少一样,这辆汽车就不能正常安全行驶。“一力”就是我们红十字工作者和红十字志愿者的工作竞争能力,是通过我们的基本定位、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体现出来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是社会资源的动员能力,尤其是说服别人的能力;二是项目策划与管理能力,这是很多地方红十字会的薄弱环节;三是信息沟通能力,现在进入信息社会,不仅包括计算机网络信息,还包括各种信息的获取、整合、沟通、传递、公开、透明;四是公关应对能力,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其面临的不仅仅是行政关系、政治关系,更多的是社会公共关系,如遇到突发事态如何应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社会监督机制、第三方审计等方面都还不够健全。  
服务大局需要,弘扬红十字文明
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2012年国内工作总的基调是“稳中求进”。“稳”里面有“四个稳”,即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基本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进”里面,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深化改革开放上取得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的同时,我把“继续把握战略机遇期”加上“要有新作为”,这样也有“四个新”。还有“四个着力”,“四个牢牢把握”——以扩大内需为基点、实体经济为基础、改革创新为动力、改善民生为目的,“五项任务”。会议对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概括了几句“三字经”,就是“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明年最大的特点就是“稳”。个人认为,2012年我们面临四大挑战:
     第一,全球性的最高权力集中交接的挑战。权力交接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非正常交替,一类是正常换届。非正常交替又有两种,有政经变故、和平交接,如希腊、意大利、日本等国,有的就像我们当年“造反派”搞大联合,找哪一派当头都不行,找个经济学家什么党派都不是,大家都能接受;有内外互动、暴力更迭,像埃及、利比亚、突尼斯的领导人非正常更换,背后往往都有外部力量的强势干预。正常换届,又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多党竞选,明年有美国大选、俄罗斯大选、中国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等。一种是一党换届。我们明年召开十八大,党的中央领导集体进行一次大换届。全球如此集中发生权力交接,这在世界史上也不多见。为什么说集中大换届是一种挑战呢?因为当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一致的时候,政治家突出经济,当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有矛盾的时候,政治家们的取向大多会“政先经后”,把选票看得很重。美国两党在国会为了选举目的,将提高联邦债务“天花板”的表决一直拖延到最后期限的前一天8月1日,不到最后期限不松口,把全美国人、全球相关人的心全吊着,这就是政客们的严重不负责任,也是导致“占领华尔街”运动的重要触发点之一。
    第二,内外环境的挑战。外部环境,以国际眼光看,2011年叫作“东震西乱,南北失衡,大国围堵,周边紧张”。“东震”就是日本地震、海啸、核事故为代表的环境、生态灾难;“西乱”就是西亚、北非乱象,欧债危机,美国失业率上升等。“南北失衡”,“南”代表欠发达国家,“北”代表发达国家,一系列严重失衡导致矛盾上升。随着中国崛起,一些国家开始围堵中国,我们的周边从东海蔓延到南海地区呈现紧张。这一局面在2012年难有大的变化。在经济领域,全球经济衰退长期化、危机常态化,短期之内不会有太大改变,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用了一个词叫“中长期”,可能会成为中长期问题。这样就会导致内外矛盾叠加交织。我们内部也有很多矛盾,一个叫交叉,一个叫叠加。比如对外贸易与内需市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发展速度和通胀加上就业就构成一个“三角形魔咒”,顾得了这个、顾不了那个,速度往上升、通胀就更严重,形成很多交叉和叠加的矛盾,造成明年宏观调控政策取向出现了许多两难选择。明年宏观调控还是维持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社会领域的最大隐忧是出现阶层分化,可能导致阶层割裂倾向。
    第三,成本与市场双向挤压的挑战。明年国际、国内两大市场全都出现困难。国际市场,经济萎缩、消费下降,如美国金融危机之前的储蓄率是-1.37%,金融危机后提高到4%,现在是3.6%。现在很多美国人失业拿不到钱了,拿到钱的人不少遇到减薪钱变少了,拿到的钱又要去存一块,消费无疑要下滑。加上民族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区域壁垒强化。国内市场,前一轮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放大到地方变成近20万亿,形成了产能过剩,这是我们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出现的过激反应。通俗地讲就是又走了一次“两个极端”,该宽松的时候太松了,今年紧缩的时候又紧过了头。假如没有这些过度的行政干预,我们的经济或许会更健康一些。现在东西卖不出去,企业成本还在全面上升,盈利空间缩小,中国的实体经济进入了微利时代,甚至部分企业将滑向亏损,而且出现实体经济空心化的危险倾向。美国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实体经济空心化造成的。“三产”、服务业跟实体经济是“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结果美国人把“皮”给转移了,就在那里玩“毛”,“三产”比重高达80%~90%,最后玩出“一地鸡毛”。奥巴马的“再平衡理论”核心内容就是推进美国的再实体经济化,美国经济出现复苏迹象。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一个重要提法,就是要重视实体经济,现在搞实体经济是困难重重。今年经济增长逐月逐季走低将会继续延伸,明年经济走势能“前低后平”就很不错了。
    第四,重大转型期的挑战。中国正处在重要的战略路径转折期,不仅有经济转型还有社会转型,现在我们面临类似当年从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的重大挑战。经济转型主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社会转型更多的是从以往的权力社会转向公民社会,对此现在很多人包括红十字人不太适应,“人人都有话筒”,大家都可以监督你,都可以议论你,这是一种公民社会的特征。
    国际红十字运动又有四大趋势:第一,政治、经济、生态环境的变化不断引发新的人道危机。如美国、法国可以跑到一个国家给人家更换一个领袖,一些国家政权非正常更替,引发了许多新的人道危机。气候、生态环境变化引发的危机也越来越多。红十字会就是从事人道危机干预,可发挥其特殊的、显著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二,在这种大环境下,各国政府日益重视更大程度地发挥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主义助手作用。第三,更加重视非紧急状态的日常服务,保民生健康安全成为越来越多当政者的重要战略目标。这就是以上提到的“三时”中的“平时”。因为各国政府无论是从治国理政上,还是从政党政治需要出发,都要注重保障民生,确保老百姓的健康、安全不受威胁,人道、民生、健康、安全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作为战略目标。第四,在这样的情况下,国际联合会特别强调要构建强大的国家红十字会,壮大能力建设,健全志愿者基础网络,为弱者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特殊服务,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对我们而言,红十字文明原是一种客体文明,一百多年前进入中国,中华文明历来有极大包容性,客体文明不断融入我们的主体文明。红十字文明包含两大部分:一是红十字运动实体,它以项目为载体,围绕项目的筹划、社会劝募,组织、动员、推广、实施,包括志愿者活动,这是红十字会的“硬件”部分。二是精神文化,就是红十字文化,这是“软件”部分,包括精神、理念、价值观、宗旨、原则、标识,其中许多内容与中华文化相融相通。我们要通过大力弘扬红十字文明,从软、硬两个方向努力。在硬的方面,进一步推动红十字会各项实际工作的落实,红十字人、红十字志愿者要成为中华大地上的“布道者”、成为精神文明建设者,去宣传弘扬红十字文化。红十字核心价值观与中华民族核心价值体系完全一致,在这方面有更大发挥独特作用的空间,过去我们强调不够,今后完全可以以更高的道德文化自觉、自信去追求红十字组织的壮大与自强。
(2011年12月16日在江苏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弘扬红十字文化  服务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
张立明
 
    2011年8月26日,在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胡锦涛颁发南丁格尔奖大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讲话中指出:“红十字事业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中国红十字会成立100多年来,始终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通过自己辛勤的工作,将公众的爱心汇聚成爱的江河,为国家、为人民做了很多好事、实事。”江苏地区红十字运动也已走过了100多年,蕴涵其中的一种特殊的红十字文化是其不断发展的巨大力量,是人类优秀文化和社会进步文化的重要内容。
江苏省目前正处于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江苏省委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作出了实施文化建设八大行动、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决策。在这个进程中,大力弘扬红十字文化,主动服务两个率先,对建设文化强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有着积极的意义,这也是时代和社会赋予全省红十字会的历史责任。
     一、人道、博爱、奉献是红十字文化的精髓,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
     所谓红十字文化,主要包括红十字运动的理念、宗旨、原则、精神,红十字会的组织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制度等等。各种法律、法规、制度是理念、宗旨、原则和精神在一切活动中的行为规则。纵观国内外红十字运动100多年的历史,红十字文化内容主要在四个方面。
     一是人道主义宗旨。这是红十字组织诞生、发展和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红十字人道主义的最大特点是一视同仁地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加歧视地帮助最易受损和陷入困境的人。这个宗旨汲取了包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内的世界不同文化中的人文主义和以人为本的思想,特别是人类休戚与共和对生命尊重、保护的共同理念。日内瓦国际红十字运动展览馆展示红十字人道主义思想渊源的六块展板中,我国古代思想家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其中之一。红十字人道主义能为不同文化、不同制度、不同信仰、不同民族的国家所认同和接受,构成了至今已有187个国家参加的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国际红十字运动。它率先倡导超越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人类合作,从根本上体现了人类互爱互助精神,正逐步成为普遍的潮流和国际的基本共识,成为建设和谐世界的一种文化力量。
    二是国际人道法。国际人道法是红十字会在国际社会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的法律依据,传播国际人道法是红十字会的重要职责。国际人道法不是为了消灭或制止战争,主要是出于人道的考虑,通过限制作战方法和手段来保护战争受难者,减少战争或武装冲突的残酷性。人道原则是它的核心,即所有非战斗员必须得到尊重、保护和人道待遇。《日内瓦公约》对红十字会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作了明确规定:红十字会对战争受难人员进行救援服务,其人员、车辆、设施等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可以执行保护国的义务,可以在交战区设立保护区、医院等,可以探视战俘营、拘留营,其组织和代表任何情况下都可使用红十字标志,等等。由于红十字会在公约中的特殊地位,一个国家要成立红十字会并得到国际承认,该国政府必须首先成为《日内瓦公约》缔约国,以保证红十字会不受限制地开展战地救助服务。
    三是七项基本原则。国际红十字大会确立的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即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为红十字运动各参加国政府和红十字会共同承认和遵循。因为4年一次的红十字国际大会是各参加国政府和红十字会各派一个代表团并各有一票投举权,所以通过的章程、决议必须共同遵守,这是红十字运动国际性的一个显著特点。七项基本原则要求各国政府既要支持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工作中的助手作用,又要支持和保障红十字会按照《日内瓦公约》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同样也要求各国红十字会既要遵守本国法律并主动协助政府开展有关人道工作,又必须按照红十字运动宗旨和原则独立开展活动。只有这样,红十字会才能获得所有人的信任、支持与参与;政府也才能将某些政府不便出面、其他团体不能替代的工作委托红十字会处理。也只有这样,红十字会才能最大限度地动员人道力量,践行“人道”原则确定的“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护人类的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的宗旨。《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对中国红十字会按照七项基本原则独立自主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四是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工作规范。红十字运动起源和发展靠的是志愿服务,人道救助的人力物力主要靠社会捐赠和志愿者的奉献。因此,红十字会自诞生起就视公信力为生命,将接收捐赠的公开透明和实施救助的公平公正作为不可须臾离开的重要原则。100多年中,红十字国际大会、国际联合会和中国红十字会都制定并多次修订、完善了接收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灾害救援中必须公开透明、尊重捐赠者意愿、接受社会监督等原则、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在救助中,公平公正体现在“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即不带任何形式的歧视救助需要帮助的人。因此形成了公平确定受助对象、跟踪检查审计,向捐赠人和公众公布款物使用结果等阳光操作的有关制度和措施。
    贯穿于上述文化中的精髓,是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是一种拒绝一切私利诱惑的、人类共有的精神。这是红十字文化价值观的集中集现,是红十字运动生命力的源泉,也是能为不同文化共同认可和接受、体现红十字运动本质要求的显著特征。人道是红十字文化的核心和基石,是对人的价值、生命和生存高度尊重和保护的善良理念;博爱是对所有的人特别是对易受损害或陷入困境的人深切同情、关心、爱护的博大胸怀;奉献是在人道、博爱情操下出于内心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而无私付出的高尚行为。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是人类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既是人类最基本的道德良知,又是人类共同的道德高地。人道为本、博爱为怀、奉献为荣是红十字组织和红十字运动的灵魂。正因如此,胡锦涛、温家宝等国家领导人多次赞誉中国红十字会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国家、人民做出的重要贡献,同时要求中国红十字会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大力弘扬这种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二、大力倡导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发挥红十字文化引领道德风尚的积极作用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既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力量支点的强大引擎。江苏省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中要求“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作为一种高尚的基本道德,必然会体现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各种道德之中,并促进这些道德的提升;可以贯穿和渗透于各种社会实践和平凡生活之中,具有人心向善的感染力。大力倡导红十字精神,对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其导向和推动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虽然“红十字”是舶来品,但红十字运动的理念和精神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有着丰厚的历史土壤。儒家的“民为邦本” 、“仁者爱人”、“博爱谓之仁” 、“舍生取义”,道家的“上善若水” 、“济世利人”、“慈爱和同”、“异骨成亲”,佛教的“慈悲为怀”、“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普渡众生”等理念就蕴含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也正是红十字会在我国产生和发展的文化基础。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开启了新的发展时期,在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经济日益国际化和全球化的现代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的红十字文化,倡导更有时代特色的、更加简洁鲜明的“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不仅更易为社会大众尤其能为不同文化信仰的民众所认同和接受,而且也有利于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到现代文明的层次,有利于在道德建设上先进性和广泛性、历史性和时代性、世界的和中国的相互结合和相互促进,对道德风尚产生更积极的引领作用。
     目前,我国思想道德领域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如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有些现象已经突破了人类道德底线。大力倡导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特别是体现人类最基本的道德情感、道德良知的人道主义精神,进而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有着紧迫而现实的重要意义。通过传播红十字运动知识,特别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可以唤起人们心灵中关爱生命、同情弱者、守望相助的火苗,发掘和强化人性向善的光明面,逐步培养高尚的公共道德意识;可以引导企业家和富有者树立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的价值观和消费观。通过对捐款捐物、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等无私奉献典型事迹的宣传,可以使人们受到震撼和感染,了解和感悟人间大爱的亲情、真情,从而见贤思齐,学习先进。通过对红十字青少年进行红十字知识的培训,可以引导他们从小培育并逐步形成关心他人、互助互爱、乐于奉献的良好品行,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价值观、道德观奠定基础。
     多年来,江苏省红十字会的宣传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媒体的大力支持。省委宣传部和省红十字会共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红十字事业宣传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加强红十字事业宣传,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凝聚起服务‘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大局的社会力量,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新时期江苏精神。”自“十一五”起,省红十字会将红十字文化建设列入了事业发展规则,依托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建立了“江苏红十字运动研究基地”,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省和各地红十字会办好用好《江苏红十字》月报、《红十字》季刊、红十字会网站,制作影像资料,成立博爱演出队,设立宣传橱窗,印发宣传资料,在社区、学校、博爱超市、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向公众广泛宣传。还在宣传、文化等部门和媒体支持合作下,共同开展评选“爱心大使”、“红十字好新闻”和红十字知识竞赛等活动,设立“爱在红十字”专题广播节目、制作电视公益广告等等,提高了红十字宣传“体外循环”的广泛性和影响力。在全省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新征程中,全省红十字会将进一步围绕和服务大局,增强红十字文化的自觉和自信,更自觉主动地将弘扬红十字文化融入社会文化建设,将倡导红十字精神融入公民道德建设。以更加形式多样的渠道、现代先进的手段、丰富感人的内容、鲜明生动的语言,向民众和青少年播撒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开展救护知识培训,推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预防艾滋病等方面宣传的同时,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红十字精神。以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之魂,促进红十字事业更好更快发展,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三、努力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提升红十字文化服务社会的惠民成效
     红十字精神不是空洞的说教。战争年代,江苏许多地方红十字会是由爱心人士为救伤救难而自发成立并上报总会批准认可,建立和发展就是为了开展人道救助和社会服务。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全省有计划地在所有市、县(区、市)建立了红十字会。随着对人道主义和博爱精神的重新认识,红十字会人道工作领域和内容不断丰富拓展。从上世纪80年代的“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到90年代逐步形成“救援”(备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生命”(保护生命和健康的各项工作)、“爱心”(社会救助、便民利民、助人为乐等)三个系列的红十字博爱工程,更好地彰显了红十字文化服务社会的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颁布实施后,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进一步支持、资助、保障、监督红十字会的工作,为红十字事业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全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努力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主动当好政府人道工作助手,竭诚助民、惠民、利民,多做善事、好事、实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争取社会募捐,增强救灾救助能力。全省红十字会积极争取各界捐赠,每次救灾救助募捐,省和各地红十字会领导和工作人员都带头和踊跃捐款。“十一五”期间,全省红十字会募集款物近21亿多元(其中支援汶川地震灾区14.8亿多元)。省红十字会本级募捐近3亿元(其中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捐款9万多元)。省和各地红十字会设立博爱助困、助孤、助医、助学、助残、助老和“博爱送万家”、“爱心一对一”、“博爱超市”、“阳光家园”等人道救助和服务项目争取境内外各界的支持,与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建立合作关系设立博爱基金实施救助项目,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全省红十字会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和“主动接受监督”的原则接收捐赠、以“尊重捐赠者意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救助,赢得了捐赠者和公众的信任。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省红十字会多次接受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捐赠国和香港、台湾红十字组织代表、财政部委托的审计机构、中国红十字总会和省审计厅的审计,结果都是满意或受到表扬的。2011年,北京大学等多个研究机构联合调查并公布了“2010-2011年度透明度报告”,政府中江苏省和北京市并列第一;红十字会中,江苏省位列首位(2011年9月29日《新京报》)。
     广泛宣传动员捐血、捐髓、捐器官,保护和挽救更多患者生命。省红十字会两任吴会长带头报名登记捐献遗体和器官,省红十字会全体党员都志愿报名登记。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工作人员中,符合条件的绝大多数同志都参加了无偿献血和登记捐献造血干细胞。至2011年11月底,全省捐献造血干细胞入库资料9.5万人份,223人实现了捐献,位于全国前列。2005年,省红十字会骨髓库被江苏电视零距离栏目广大观众评为“十大公共服务大奖”。省红十字会以对志愿者和患者都高度负责的精神,于2005年在全国率先成立(至今仍是全国唯一的)省内造血干细胞移植医院协作组,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我省移植成功率和患者5年成活率达到(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国际水平。至2011年11月底,全省已有9人志愿捐献了器官,捐出的肝、肾、肺脏和眼角膜使30多位患者受益。
     在社区中建立红十字工作站,提高了社区服务水平。省红十字自1996年起大力推进在社区中建立红十字工作站、发展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服务。至2011年10月底,全省建立了2800多个社区红十字工作站,有10多万红十字志愿者,经过培训后,组成不同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的服务队,在社区中开展扶贫帮困、排忧解难、邻里互助、便民利民和宣传红十字运动知识等服务活动,惠及了社区群众,成为建设人文社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一支重要力量。全省有25个市、区(县、市)被民政部和总会授予“全国红十字社区服务示范市(区)”,占全国总数的1/5。
     实施救助项目,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省红十字会已连续15年在元旦春节前开展“博爱送万家”和参与省“三下乡”活动,慰问部分困难群众款物达7000多万元。自2004年起,省红十字会每年确定为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办10件实事,实施资助孤儿、大病和特困救助、援建博爱学校和博爱卫生院(站)、支持部分贫困农户改水改厕、资助乡村医师培训、资助麻风患者安装假肢、白内障复明、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关怀和慰问艾滋病患者和麻风病人、对意外伤害者心理咨询和服务等项目。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红十字会近几年共援建博爱卫生院17个、卫生站445个,资助乡村医生培训7600多人、资助白血病、先心病等患者18000余人,援建博爱学校19所。使部分困难地区、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
      组织红十字志愿服务,在“奉献社会、服务他人”中提升人生价值。全省红十字会通过招募、培训,组织了多种志愿者队伍,还有爱心群体(如网络QQ群、出租车司机等)主动与红十字会联系、挂钩,组成红十字志愿队伍。目前全省有红十字志愿者19.9万多人,在一些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智障幼儿园、社区、公共服务机构和贫困地区,建立红十字志愿服务基地。志愿服务的对象和内容主要有:关爱孤儿、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艾滋病患者或感染者;宣传和动员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和器官;协助红十字会开展募捐,宣传和普及群众自救互救和防病保健知识;参与灾害救援和社会救助等等。在我省第二届志愿服务十佳百优评选中,红十字会系统有8个集体和个人入选。此外还有10多万报名登记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和器官的志愿者,他们中有一部分人成为当地“道德模范”、“好公民”等先进典型。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的社会实践,锻炼和提高了自身素质。2011年全省高校红十字会开展旨在“关爱生命、传播爱心、服务社会”的“博爱青春暑期志愿服务”,其中50个优秀项目得到了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的经费支持,这些服务实实在在地帮助了一些困难地区和困难人群,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其中2个项目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大学生暑期志愿服务一等奖,1个项目获得二等奖。
      此外,全省红十字会每年大力普及群众现场救护和紧急避险知识,培训救护员70多万人,普及相关知识150多万人次,在减轻和避免各种意外事故的伤残和死亡、保护生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江苏省委书记、省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罗志军在中国红十字会九届二次理事会致辞中指出:“红十字事业是造福人类的高尚事业,是体现经济社会发展本质要求的事业。”他要求全省红十字会“奋发进取、勤奋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的征程上,谱写我省红十字事业的新篇章。”全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正以这样的精神状态,大力宣传并身体力行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在服务全省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中光大红十字文化,提升红十字会和自身的人生价值。
作者系江苏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红十字会职能的科学定位与有效履行
孟纬鸿
 
      前不久的“网络风波”让中国红十字会伤得很重。对于这次“误伤”,我们可以喊冤叫屈,也能够梳理出很多原因,但有一个源于我们自身的因素是不容小视的,那就是在过去的若干年中,红十字会职能定位与职责履行上的“偏跑”现象,重外延扩张,轻内涵发展,渐失个性特色,使得一个国际人道主义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沦为百姓心目中一个普通的慈善组织,而且还做得不够专业。进入后危机时期的中国红十字会有必要在这方面做一些更加理性的思考,找到更为科学务实的定位,以便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环境,这关系到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根基和取向。本文就怎样科学定位红十字会机构与职能,以及如何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谈几点看法。
一、职能运行的偏差
     《中民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十二条明确了红十字会的七项职责,概括起来包括“三救”:救护、救灾、救助;“五捐”:捐款物、捐血液(参与宣传表彰)、捐骨髓、捐器官、捐遗体;特设职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红十字志愿服务、宣传筹资、红十字运动传播、社区服务、民间外交和国际合作、台港澳事务,以及其它符合人道宗旨的工作。应该说,《红十字会法》所设定的这些职责都是符合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宗旨和目标的,但“高”、“大”、“宽”的先天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与红十字会的实际承载能力不相匹配;更为严重的是在实际运行中又进一步放大了这些缺陷,表现为职能运行上的错位、越位和不到位,进而淡化了红十字会的组织特色,并衍生出专业化水平不高以及社会认知度不够等问题。
     一是职能错位。即偏离了原来的或应有的位置,出现职能混乱打架。表现之一是“过度”履职,如红十字会在本不属于主体职责的“救助”领域的外延扩张,并没有带来应有的赞赏。特别是在筹资方式上的趋同化操作与恶性竞争让社会反感,在“慈善一日捐”成为品牌之后,不少部门和组织都希望依托行政强势走一条较为“省力”的募捐捷径,以至于出现以组织或项目冠名的各种“××一日捐”,这就难免让“抓得住”的人成为被捐赠对象;一些地方红会也是“东施效颦”,采用这一形式募款,给社会造成红会只是众多普通慈善组织之一的错觉。表现之二是无效扩张。进入职能以外的其他领域,结果“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己地”,占了“地盘”,丢失个性,顾此失彼。
     二是职能越位。作为党和政府人道工作领域助手的红十字会,却在某些时候或某些工作上犯糊涂,错把“助手”当“主角”,自作多情地做一些力所不能及或出力不讨好的事。国际红十字运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崇高宗旨和“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的宏大目标非常神圣,令人振奋,但我们如果完全以此为依据去定位职能,超越自身能力拓展职能,担当“救世主”角色那就明显越位!我们不可忽视红会作为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身份。
     三是职能不到位。即职责内的事没干好或没有充分尽职。表现为“三个缺乏”:(1)独特职能缺乏特色,主要是国际交流、国际合作、国际援助及民间外交、人道传播、查人转信等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履行,这些工作做好了,完全可以从一个独特的层面为中国的国际形象加分;(2)特设职能缺乏影响,如救护培训、生命工程、志愿服务、青少年工作等缺少应有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影响力不够;(3)救助职能缺乏品牌,做得不够专业,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的项目很少,这与红十字组织的悠久历史和社会地位极不相称。
职能的错位、越位和不到位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不同表现形态,这些问题的出现有历史、现实及体制的原因,我们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社会的发展变化,尤其在社会建设亟待加强,社会组织数量快速增长,专业化运作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红十字会的职能定位将直接影响功能的发挥。
二、职能定位的思辨
      职能一般包括机构所承担的任务、职权、作用等内容。红十字会的职能定位关系到红十字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四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也就是说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国内双重赋权的人道工作机构,二者不可偏废!在国内,切实担当党和政府人道主义领域的得力助手,在国际上按照《日内瓦公约》履行缔约国的国际义务。因此,红十字会需要进一步转变发展思路,科学定位职能,从“大而全”走向“专而精”、“独而特”,要按照党政支持、百姓需要、红会所能、内外兼顾的履职原则,依法履行国际国内双重职责,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一是政府不便出面的工作。如回避政治、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敏感问题,在国际上发挥民间外交优势,通过国际人道救援与救助、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式,以民间外交形态打开非官方通道,发挥特殊作用;在台港澳工作,特别是台湾事务中通过人道服务与合作促进两岸交流。
    二是政府不宜出面的工作。包括那些为了回避行政干预之嫌疑,由红十字会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动员组织开展的志愿行动,包括动员献血,开展捐髓、捐遗体器官组织等工作,以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援救助等,这些都是红十字会的人道职责和组织优势所在。
    三是政府公共政策覆盖不到的部位。红十字会通过募集与救助实现社会财富的“三次分配”,在帮助那些因个体原因,政府公共服务或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不到或力所不及,处于社会最底层、最困难、最易受损害的特殊人群方面,作为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所发挥的重要补充作用。
    四是社会文明公民责任的倡导。发挥人道主义价值观在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大力传播红十字运动和人道理念,凝聚社会爱心,倡导社会责任,推动社会文明,建构独特的红十字文化,并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构成。
三、机构性质的讨论
    目前,对于红十字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机构,不仅社会上众说纷纭,就连红十字会行业内也不统一,还在为“民间”或“官办”而纠结,而且有些说法很值得商榷,这是一件挺尴尬的事。其实,厘清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只需对红十字运动的国际背景,中国红十字会所承担的职责和发挥的作用做一些深入考察,就能找到正确的答案。
    首先,中国红十字会是承载特殊使命社会团体,政府支持资助红十字会是国际惯例。目前,全球有194个国家成为《日内瓦公约》缔约国,各国政府代表团与本国红十字会一并出席每四年召开一次的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这种内在联系使得各国政府支持资助红十字会开展工作成为国际惯例。当然,由于国情不同,采取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有通过立法保障的、有政府直接支持资助的、有依靠会费运行的、有依托血液事业增值提供经费的。在我国,县以上红十字会专职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由政府提供人员工资和业务工作经费,这是中国政府支持资助红十字事业的特殊形式。因此,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组通字[2006]28号)明确红十字会办事机构纳入群团机关序列,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这样就可以保证各级红十字会更加专注于人道事业,而不必在募集款物中列支人力资源等成本,进而使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度更高。
    其次,红十字会是部分承担政府人道职责的公益机构,而非一般意义的慈善组织。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一位官员也认为,公益与慈善的来源不同,慈善的源泉来自个人的奉献,慈善组织是民间人士或民间资本兴办的从事慈善事业的专门机构;而公益即公共利益,来源是公共领域,强调政府、国家的权力与责任,如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教育、卫生、体育、环保等方面的专业机构称为公益组织,也包括政府资助的残联、红十字会等。事实上,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工作的助手,除承担一定筹资救助的慈善职能外,需要承担大量政府不便出面或不宜出面的国内和国际人道工作任务,决非一般意义上的慈善组织。
      第三,中国红十字会不是民间组织亦非官办机构,但在国际交往时表现为民间形态。作为受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国家双重赋权,承担相关国际义务和国内人道工作的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担负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使命和独特职能。我们不能认为有政府支持资助就说它是官办(如果成立,那世界各国红会大多为“官办”),也不能因为在国际交流合作中表现为民间形态就说它是民间组织;而且,我国社会尚处在从臣民社会向公民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也不可能有一个成熟的、纯粹的民间组织承担这些特殊职能和使命。我们需要摒弃那种非官即民、非民即官的二元思维定势,以务实的态度对待红十字会的独特身份。
      第四,红十字会有别于各类“基金会”,去行政化的提法并不妥当。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全国县以上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基本理顺,绝大多数已从行政部门独立出来,作为人民团体单独设立,已不再是行政机构,也就无所谓去行政化;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变迁,官办慈善组织需要去行政色彩,依靠行政资源开展筹款的模式需要淡出,官办慈善,尤其是各类基金会回归民间是大趋势。之所有人提出红十字会去行政化的问题,实际上是误读了红十字会,是把红十字会看着一般意义的慈善组织或基金会所致,这显然是不妥当的。相反,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背景之下,红十字会应当成为一个枢纽型社会公益组织。
基于上述讨论,笔者认为,中国红十字会就是一个由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国家双重赋权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承担特殊使命和独特职能、得到政府资助的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是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支持资助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有效形式。我们不应简单化地将红十字会归类于民间组织或官办机构。
四、职能履行的技巧
      面对红十字会职能宽泛而资源不足的现实,我们在履行职能时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内外兼顾,彰显特色,既要考虑红十字会的宗旨、使命和组织能力,也要考虑社会需求和政府及其它社会组织的供给情况等诸多因素,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要加强社会动员,注意借势发力,着力打造红十字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是个性化发展。个性化是指某一事物的独特性,对一个组织或机构而言,就是它的特质;红十字会的特质就在于她的人道理念、国际背景和承担政府“为难”之事。这种个性就是我们的优势,也是其它组织不具备的功能,需要张扬,做成精品,彰显特色。如台港澳事务中的独特作用;围绕生命工程实施的捐髓、捐人体、器官、组织,这些拯救他人生命的崇高行动,可以触动人们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进面催生更多的人道行动;再如,在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中也可以更大作为,通过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平时防灾备灾,灾时救助救援等。
     二是差异化竞争。研究差异,在于防止组织功能同质化,避免恶性竞争。最典型的就是社会救助工作,参与的组织和团体很多,暴力慈善、恶性竞争、形式主义等现象呈漫延之势。如何规范,我们习惯于由政府“切蛋糕”,这也是一个管用和简易的办法,但从长远发展考虑还在于完善规则。对红十字会而言,社会救助虽不是主体职能,但作为人道组织,我们有责任参与,并且要做得更专业。如何做?我认为差异化发展、项目化运行、品牌化提升是一个基本思路,要在“专、精、特”上下功夫,突出两端,一端是社会精英参与的塔尖慈善,做成品牌;一端是人人可为的“微”公益行动,做出影响。
   三是社会化动员。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是全社会参与的人道行动,社会动员是一个基本方法,也是一种社会影响力。一方面,要强化红十字会的传播功能,弘扬“人道为本、博爱为怀、奉献为荣”的红十字文化,将以人为中心,尊重人性、人的尊严和自由意志等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慈善理念融会贯通,并上升为一种社会主张和核心价值,巩固群众基础、营造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建立包括宣传筹资、资源配置、志愿服务、理念传播、社会监督、组织合作等在内的社会化工作机制,强化社会动员,既要重视体制内的、依托职能机构的组织化动员,又要强化基于市场机制的、利用各类传媒的社会化动员,借势造势,合作发展,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投身红十字人道事业。
     四是国际化合作。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以民间外交形态加大对外工作力度,不仅是职责使然,而且是扩大国际影响,提升国内地位的展示舞台。要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开阔的胸襟、开明的姿态,做强国际人道援助,扩大国际交流合作。随着中国的崛起,我们有能力作为援助国承担更多的国际人道职责,而且通过红十字会这个特殊通道可以用较小的投入获得有效的形象提升,展示一个开明的、负责任的大国风采;红十字会需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主动作为,有为有位。要拓展合作交流空间,突出双向互动,坚持引进国外项目资金、先进理念、管理模式与输出中国文化、中国元素并重。此外,国际工作也不只是总会的职责,要组织带动地方分会整体参与。
红十字会职能定位是关系红十字事业长远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需要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还需要因时因势调整应对。在当前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的历史时期,红十字会要在找准职能定位的同时,进一步苦练内功、提升能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夯实基础、振奋精神,为中国红十字事业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倾力奉献。
     (作者系江苏南通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发挥优势,推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刘  玲
 
     红十字会不是一般的民间慈善组织,历史和现实赋予了它与一般的民间慈善组织很多与众不同之处:
     首先,它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坚实的根基。从瑞士人亨利·杜南目睹了1859年索尔弗利诺战争的惨烈而决意为挽教人的生命和维护人类尊严做些事情开始,以创设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成立为标志,国际红十字运动已走过了它一个半世纪的历程,如今成为拥有180多个会员国、与联合国、奥委会并列的三大国际组织,红十字会在国际上的认同度之高、影响力之大是不言而喻的。中国的红十字会创设于近代,1904年的日俄战争把无辜的中国人民卷入战争的灾难之中,1904年3月10日成立的“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对战争难民实施救助,也由此揭开了中国红十字运动的序幕。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在一百多年来的历史进程中,红十字运动谱写了一曲曲人道赞歌,竖立了一座座人道丰碑,奠定了红十字会在民众中的坚实根基,这是红十字会的一大特点和优势。
     其次,红十字运动之所以能够被人们普遍认同并产生广泛的社会效应,还与它的法律保障密不可分。1864年8月22日由12个国家联合签署的《关于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是保障和规范红十字运动开展的第一个国际公约,之后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总称为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主要适用于战争,如出于人道目的,为保护战争受难者而制定的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国际人权法主要适应于和平时期,是在平时正常情况下对人实施保护的法律规则,如《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德黑兰宣言》等。除国际法之外,许多国家也都还制定了本国的红十字法。我国于1993年公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是社会团体中有国家立法的两个之一,另一个是《工会法》,足见对红十字会的重视。这些法律保障了红十字运动规范、有序、广泛的开展,促进了红十字运动在全世界各国的蓬勃展开。
     再次,除了法律保障外,红十字还得到政府的一定程度地支持和帮助。政府支持和资助红十字会在世界各国已成惯例,红十字会的名誉会长也多由元首、国王、总统兼任,我国也是国家主席出任名誉会长,足见各国政府对红十字会的重视;在我们国家,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行经费也由政府提供,参照公务员管理。但支持归支持,资助归资助,红十字会不是政府机构,仍属社团和民间性质,其所开展国际国内的人道援助所依赖的主渠道仍然是向社会募捐。我国红十字会与政府的关系在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中有明确规定:“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红十字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的活动。”很显然,政府对红十字只是支持、资助和监督,不直接管理;红十字会也只是作为政府的助手和辅助力量支持和协助本国政府开展与人道有关的工作,所开展的工作,有指导性的,但更多的是自主性的工作,红十字会的七大原则中的独立原则在全世界各国红十字会必须坚守的一大原则。
最后,人们常说,红十字会不仅能出钱,而且能出人、出力。红十字会所拥有源源不断的志愿服务队伍,是其他慈善救助组织所没有的。红十字运动从它产生之日起,其救助活动即与志愿服务如影相随,如果没有志愿者,也就无所谓红十字运动。志愿服务最早是亨利·杜南因解决战场缺乏医疗服务而倡导的:“建立救济团体,以便由热心忠诚的和完全胜任的志愿者们来照料战争中的伤兵。”后来被1863年的日内瓦国际会议决议确定下来,如今,不仅在战场上,而且在自然灾害现场和日常生活中也能看到志愿者的身影,成为了红十字会实施人道救助的直接载体和人道、奉献、博爱的象征,同时,由于志愿工作者来自不同的政治、宗教和社会群体,能够获取各方面的信任和亲近,能更好地独立行使权力,是国家红会独立性的具体体现。
     以上是红十字会的特点,这些特点如果运用得当即为优势;如果使用不当,也会成为负累。就拿红会所具有的历史悠久和坚实根基这一特点而言,极易让红十字会产生优越感,沉醉于过去的功劳簿上和光环之下,安之若素,缺少创新和与时俱进的主观觉悟;有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是好事,利于红会工作的开展,但同时也给红十字会敷上了亦官亦民的色彩,容易造成红十字会的“边缘”化:官方视红会是社会组织,在管理上没有硬性要求和规定,在指导上也存在不确定性,容易造成红十字会在开展工作上的无所是从和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民间又视红十字会为政府机构,用与对其他社团组织不一样角度和眼光审视,而且易产生疏离感和不信任感。边缘化的恶果是性质游移,如果体制没理顺,制度不能健全,很容易出现行为失范的现象。诸如此类,严重影响到红十字运动的开展。对此,需要红十字会及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认清特点,找准薄弱环节,扬长避短,努力变特点为优势。
     其一,扩大宣传。尽管红十字运动在中国开展已经百年,但人们对红十字会的了解和认知还处在初识阶段,对红十字会的职能认知仅局限在献血和救济方面。对红十字会的历史、机构归属、所属性质等缺乏必要的了解,对红十字会所开展的工作,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也不尽为民众所知。不了解就无信赖感,信任是建筑在深入了解基础之上的。宣传的不足会严重影响到红十字会的优势发挥和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有必要开展广泛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工作,宣传红十字运动的知识、宗旨、精神以及红十字会的性质和所开展的工作等。让公众了解红十字会,信任红十字会,只有民众信任了,才会避免偏听偏信,偶发的负面报导才不会导致全社会的信任危机。宣传的形式应多种多样,不仅要靠传统意义上的媒体如广播、报纸、电视、杂志等,而要靠公益性的广告和宣传品等进行广泛传播,在互联网上开办专栏和专题节目也是新时期宣传跟进的必需。
     其二,提高公信力。现代社会的复杂性,远远超出传统国家所能应对的范围,有政府着不到力的地方。再加上于官方视角和公民视角的差异,官员以官方意志和利益本位强制公民服从而诱发官民矛盾的情况时常存在,如今已到了利益纷争的火爆期,官民关系紧张是现实的存在,正因为如此,民众对公益性的组织的厚望空前,对“资深”的社团组织——红十字会尤为高度关注,公信力是社团组织的立身之本,在新时代新环境下,要不辜负公众期望,红十字会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公信力,在人员素质提升和机制和制度健全上着力。红十字事业是一项伸缩性强、弹性大、范围广的工作,工作的开展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红十字工作人员的热心、爱心和责任心的发挥。对红会人员来说,热心、爱心和责任心不仅仅是一般性要求的问题,而是职业道德的组织部分,就如同医生的医德、教师的师德一样,是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是红会人员素质必备,因此,必须加强宣传教育,让热心、爱心、责任心深入人心。公信力与知名度和美誉度密不可分,为弱势需救助人群多办好事出多办实事排忧解难有助于公信力的提升,在培养、打造出红十字会救助工作品牌的运作实施过程中,扩大宣传,让红十字运动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深入人心。同时,规范的组织和科学管理必不可少,它是有效、广泛且持久地开展工作的保障。公信力提升还与建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公开、透明救助运作模式密不可分。爱之深则责之切,民众对红十字会期望高,要求也更多、关注度更大,监督也更强,容忍度则更低,尤其需要红十字会及相关组织更要严格要求。网络时代是一个容易将个体性的行为演化为群体性的常态的时代,在“疑人偷斧”的网络作用下,光靠声明清白还远远不够,要靠机制的完善来避免、消除民众不良情绪和误会,靠做实事来赢得民心。当前,我国的红十字会外部监管尽管有一些,比如国家有《红十字会法》,审计署纳入年度审计,还有《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等,但还很不够,还需在组织建设、业务开展、资金募集、项目运作等方面进一步地加强与完善,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透明。
      其三,合理合法开展公益性商业活动。红十字会要有更多的救助资金,光靠政府“输血”和社会捐助是不够的,必须能“造血”,合理合法开展公益性商业活动是红十字会发挥效力的必须,也是红十字法赋予的权力,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那种坐等捐款上门、没有服务意识、没有营销意识、没有社会创新的公益慈善组织是不可能成为有影响力、有公信力、有救助实力的公益慈善组织的。但如何使用好这个权力,则需慎重,必须要研究制订出合理的实施方案。通常情况下,市场化运作的公益项目要实现三方共赢:首先是要让需要帮助的群体得到免费服务或无偿资助;其次是让公益慈善组织获得公益资源,不花钱办好事;最后是要让承办企业有一定的回报,保证可持续性,但这种回报应通过所提供的社会服务间接获得,而不是从慈善组织或受助方中获取,公益行为与公司行为一定要分清。公益慈善组织在这当中要做的就是加强监管,通过严格规范的制度建设和运作流程,堵塞漏洞和寻租空间,真正实现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其四,志愿服务经常化和应急化相结合。红十字会是人道救助组织。它在承担一般慈善组织的职能,如扶贫济困、助医助学、救灾救助等的同时,还承担着政府委托或特殊交办的工作,如动员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国际人道援助、民间外交等,这些特定的工作职责是它不同于一般公益慈善组织的地方。其中有些工作是特殊情况下开展的,具有应急特性,如救助、救护、救灾等,但也有很多是在平常状态下广泛开展的,比如动员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国际人道援助、民间外交、青少年紧急救护培养等,经常化和应急化工作要有机结合,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经常化和长期化。比如青少年紧急救护培养工作的开展,在与学校管理部门协商后,可纳入到大中小学校的课程设置,可广泛而持续地开展。再如,老龄化社会的现实,使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大有可为,各社区居委会作为志愿者服务的常设平台,定期规范地为社区老人提供救助服务,不仅扩大了红十字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信力,还可保持志愿队伍的稳定和联系,壮大志愿者的队伍,形成良性循环。
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和谐社会建设的有生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这些工作既有来自政府的也有来自民间的,对于化解矛盾,体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作为“双肓挑”的红十字会要充分发挥其特色和优势,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快速持续地发展。
(作者系徐州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徐州红十字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雷锋与亨利·杜南
刘斌
 
     雷锋是一个生长在20世纪60年代有着传统东方文明的中国的青年人;亨利·杜南是一个生长在19世纪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瑞士的青年人。一个是贫苦孤儿出生,一个是富贵商人家庭,一个是年青军人,一个是年青银行家,从这两个人的生平、生世、年代和地域来看,他们是属于互不相连的两个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世界的人。但从人类精神文明、文化内涵的历史传承和人类大爱的心灵光辉上来看,他们是完全能够联系到一起的。用人类历史宏观的眼光来考量,雷锋的乐于助人、做好人好事的为人民服务精神与杜南创建的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是天然的互相映辉、相互共鸣。我们可以从雷锋精神中看到亨利·杜南的人道理念,从亨利·杜南的人道理念中看到雷锋的思想灵魂。
     雷锋从小出生在中国旧社会的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在他七岁时父母就因故双亡成了可怜的孤儿,是党的关怀,社会的帮助,群众的照顾让他过上了幸福生活,是新中国、新社会的阳光让他渡过了人生的童年,使他长大成人,这个孤儿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体会到了人间的温暖、人间的真情、人间的大爱,体会到了帮助他人的心灵幸福感受,使他这颗善良的心灵在社会的大爱和充满人情、人性土壤的中得以发芽成长,使他身上的人性光辉得到巨大的发光。正是这种爱的种子在雷锋的心灵中不断的发育壮大,使雷锋产生了热爱生活、热爱人民、善于同情、乐于助人的无私奉献的热情和动力。雷锋的行为、雷锋的精神是有着乐善好施的传统东方文化、文明的内涵在与西方的人道主义及红十字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自觉溶入与结合;体现了整个人类文明长河中历史潮流的大会合。
     亨利·杜南从小出生在一个商人家庭,虽然他出生在富贵家庭,但亨利·杜南从小就受到他的母亲温柔虔诚、乐善好施的品德影响,在他母亲的良好教育下,亨利·杜南在幼稚的心灵中埋下了善良慈悲的种子,长大后的亨利·杜南信奉基督教,18岁时就加入了日内瓦的社会慈善机构积极从事帮助穷人和探访监狱等社会工作,由于亨利·杜南从小就得到了父母的爱心沐浴和教化,他虽出生富家,但能体察社会、体味穷人,心系穷人和弱势群体,使他在幼小时心灵中埋下的爱心种子在人类同情、怜悯的雨露滋润下,在西方进步文明理念的浇灌下不断的健康成长壮大,使他的人性光辉、人道的理念不断的放光和走向成熟。后来亨利·杜南在遇到索尔弗利诺战役的状况及他的所作所为,并不是的一时冲动,而是他的那颗早已受到人间大爱培育的爱心的必然所为,就像雷锋一样受到党和人民的培养后所激发出来的爱心一样,都是来之善良人们人性内需,是体现人对人的关注与同情本能表达。
     雷锋的乐于助人、奉献社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亨利·杜南通过在索尔弗利诺战役后创建的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有着人类共同的文明特质,是人类不同文明的共同内涵、理念的荟萃交融,是人类真善美在不同的人类历史时期的不同表现,无需沟通,一拍即合。从人的本质上来看,雷锋精神可以说与杜南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是一致的,都是人类先进的品德闪光和表达。
     今天作为从事红十字工作的人,作为传承和传播亨利·杜南创建的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工作者,应当自觉地学习、宣传、和运用雷锋精神。雷锋乐于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全是出于公心,自觉自愿,是无私的奉献。红十字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也是一种自觉志愿的无私行为,在这点上雷锋精神和红十字精神是同源的。
目前雷锋精神不但在中国大地上发扬光大,同时也传出国门走向国际,红十字运动是源自西方走向世界,可以说雷锋精神和红十字精神都为人类先进的精神文明和先进的文化发展起到了异曲同工的作用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当今大力提倡创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在中国社会面临社会不断改革的情况下,红十字工作者把学习雷锋精神与传播红十字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结合起来,有着非常的实际效果和社会的现实意义,可以说雷锋精神、学雷锋行动是充实中国红十字运动的一项重要的新内容,这种结合可以促进红十字工作的不断拓展,更加得到社会赞同和认可。
      因此,红十字工作者一定要通过学习雷锋这个中国的亨利·杜南,把雷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和红十字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传播紧密结合起来,为人间的大爱,为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国社会的文明进步,为全人类的文明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江苏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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