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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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2-12-31 11:32:17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红十字事业
张立明

    党的“十八大”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红十字事业,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将发挥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中国红十字会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以下简称“意见”)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相结合,必将进一步明确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重要位置、历史责任和重点工作,从而更加勇于担当、改革创新,为建设更加幸福美丽的国家和促进世界和平进步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一、在经济建设方面。“十八大”报告将扶贫帮困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之一;将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意见”指出:要支持红十字会面向困难群体展开人道救助工作、重点对贫困人口集中地区加大救助力度;特别要大力支持中西部、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人道救助工作。这也正是红十字会多年以来着力开展的工作。从总会到各级红十字会,始终以救助贫困地区和困难人群为己任,千方百计募捐款物进行扶贫帮困;近些年来,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灾后重建,开展救助与开发结合的扶贫模式,并创建了“博爱送万家”、“博爱家园”、“绿色家园”、“博爱新村”、“爱心一对一”等扶贫帮困的品牌项目;总会和东部经济较发达的省市红十字会主动协助政府做好对口支援工作,逐步加大对西部的支持,这对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着长远的积极意义。
    二、政治建设方面。“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政事、政社分开,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近几年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践说明,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因为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有各种社会组织能够承接政府原来承担的某些社会服务功能。其中某些功能可完全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某些功能则通过购买服务交由社会组织办理。这对社会组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而且要有良好的公信力。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工作助手,具有组织网络健全、基层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众多等优势。“意见”明确指出: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委托红十字会承担与人道救助有关的工作,实施与其核心业务有关的项目;同时,建立并完善政府向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为此,红十字会要通过大胆改革,善于寻找和设计社会服务的项目、打造惠及民众的品牌,提升人道救助和社会服务的的专业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在协助政府向社会提供相关优质服务、履行人道义务的同时,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公民社会成长发挥积极作用。
    三、文化建设方面。“十八大”报告将文明、和谐、平等、公正、诚信、友善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将弘扬真善美、贬斥假丑恶,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作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重要途径;将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列入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措施。“意见”明确指出:弘扬红十字精神、传播红十字文化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宣传力度,支持红十字会建立人道传播平台;要大力宣传红十字文化在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提升精神文明程度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对红十字扩大宣传平台、拓展传播渠道、宣传由体内循环向体外循环转变,都是强有力的支持。红十字会既要宣传中华传统美德中蕴含的红十字精神,更要宣传践行红十字会精神是在市场经济和经济国际化大环境下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生动继承和发扬;宣传红十字精神从基本良知到道德高地的广泛性和层次性;通过广大会员、志愿者“博爱人群、奉献社会”的服务活动,在惠及广大民众的同时,播撒“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要给社会媒体提供具有感染力、震撼力的红十字精神宣传素材;充分发挥网络媒体、文化广场和文艺作品及文艺演出的作用,以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红十字文化,争取公众参与和互动,营造和谐友爱、乐于奉献的社会氛围。
    四、社会建设方面。“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将立德树人、全面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列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列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将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意见”明确指出:发展红十字事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有独特优势;红十字会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加强三献(血液、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工作;红十字会要提高人道救助能力、完善城乡红十字人道服务体系;要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计划。可见社会建设是最需要红十字会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的领域,是最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领域。赵白鸽会长在“十八大”召开当日,就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表示,红十字会要“服务民生改善、参与社会建设”,要通过深化改革,在政府实施公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应急救援、应急救护和人道救助等方面要作出努力和贡献。可以预见,在贯彻“意见”过程中,中国红十字会将进一步发挥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在品德教育和素质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继续博爱助学为教育公平出力;将更广泛汇聚海内外的爱心、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发挥重要作用;将大力普及群众救护培训和开展“三献”工作,积极拓展心理危机救助和心理健康服务,为提高民众应急救护能力和保护民众生命健康作出重要贡献;将进一步在基层建立多种形式内容的红十字服务(工作站)和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便民利民助民活动,成为完善社区服务、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力量。
    五、生态建设方面。“十八大”提出了要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将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作为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指出: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是国家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或物资库建设列入当地防灾减灾规划统筹考虑;支持红十字会建立各类救援队伍,提高民间救援专业化水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是国家减灾委成员,各级红十字会及其应急预案也是当地应急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总会和各地红十字会已经建成的备灾救灾中心(仓库)和成立的应急救援队伍在应急救援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各级红十字会可以根据当地政府防灾减灾规划,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备灾中心(仓库)和应急救援队伍、完善设施和装备、规范仓储和管理、强化能力培训,在救灾减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要努力把红十字会建成节约型社团、工作机构建成节约型机关。
    总之,中国红十字会作为我国最大的人道组织,不仅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个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在“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推进祖国统一和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中,也将发挥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对此,我们充满信心,更需提升自我、奋力前行!
(作者系江苏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红十字精神:从基本良知到道德高地
张立明
    “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道德范畴上从广泛性到先进性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既体现在人道——博爱——奉献在道德层次上的递增,也体现在同一精神在理念和践行上从最基本到最崇高的不同层次。
    红十字精神中,人道是本质和核心。红十字运动人道主义的内涵,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的尊严”,这种人道精神,是一种对生存和生命陷于困境、需要得到帮助的弱者的同情和关心,是维持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最基本的道德良知。博爱是建立在人道理念的基础上对全人类爱护的一种博大胸怀,是一种突破了亲人、朋友之间的关系,对所有素不相识的人的一种大爱,是促进人类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的纽带。奉献则是不图回报,甘愿为他人、为社会奉献自己物质和精神财富(包括款、物、劳务、知识、技能、血液、造血干细胞、器官、遗体等)的思想境界,是帮助他人乃至整个社会减少灾害和痛苦、促进和谐发展的高尚举动。可以说,红十字精神中,人道是基础、博爱是纽带、奉献是结果,三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又梯次升华。
    可以从广泛性和先进性两方面来理解红十字精神是人类道德的制高点。一是体现在为全人类所接受和认可以及践行者的广泛性。18世纪法国哲学家霍尔巴赫曾说:“社会道德中第一个道德是人道,人道是其他一切道德的总体。”红十字运动的人道主义能被不同文化、不同信仰、不同意识形态、不同制度的民族和国家所接受,就是因为它是最基本的社会道德。加入国际人道法的190多个国家的政府、加入国际红十字运动的187个国家的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都必须遵循红十字运动以人道为核心的七项基本原则。在社会生活中,践行这个道德良知的人也相对广泛的多,如2008年汶川地震后,成千上万的人涌向血站无偿献血;成千上万的人,有许多本身就是需要社会关心帮助的弱者,如残疾人、孤寡老人、下岗工人甚至是拾荒者、乞讨人员,主动向红十字会解囊捐款,充分展现了在大难面前人心向善的光辉。二是包含着人类最高道德层次的无私大爱和奉献精神。19世纪俄国哲学家克鲁泡特金指出道德的三个层次是:第一是休戚与共、互相帮助;第二是正义和公道;第三是自我牺牲、自我奉献,这是最高层次。红十字运动七项原则之一的“志愿性”,正是奉献精神的体现,红十字运动之所以历经150多年而不衰且不断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有无数仁人志士在人力、物力上的奉献,有些爱心人士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2008年汶川地震后,许多红十字志愿者赶赴灾区救援,就抱定了牺牲的信念,有40多人给四川省红十字会留下了遗书,真是可歌可泣。
    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在理念和实践程度上同样有不同的层次,每个道德层次都是向更高层次发展和升华的基础。如七项原则对“人道宗旨”的表述:“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显然有三个层次,而第三个层次,正是我国现阶段“内建和谐社会、外促和谐世界”的奋斗目标。作为社会伦理原则的人道主义,按其实现的范围和程度,也有三个层次:最低的也是最基本的层次是,爱护和尊重人的生命,帮助和保护弱者;比较广泛而普遍的层次是,对人民从生存的基本权利扩展到经济、政治、文化、法律、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权利,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最高的层次是,人的彻底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这三个层次都与红十字会宗旨有关,但是,红十字会组织的性质决定了应在第一个层次上按照日内瓦公约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在第二、第三个层次上,红十字会可以协助政府和社会管理部门开展有关人道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马克思主义不仅重视人的地位和价值,而且把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人类彻底解放的目标,同时科学地揭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现实途径。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中包含着最彻底的最高层次的人道主义。对个人来说,只有具备并践行最基本的人道主义道德良知,才可能向更高的道德层次提升,直至拥有解放全人类的博大胸怀并为之奋斗、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
    讲红十字精神是道德高地,并不是高不可攀、难以企及。相反,人人皆可践行。正如1965年第20届国际红十字大会宣布的:“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将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它可以体现在点滴细微、举手之劳的言行之中,如给人让座、指路、遮风挡雨,搀扶老弱病残,让有急事的人趋己之前排队,捡起别人乱扔的垃圾,力所能及地参加一些公益活动,等等;也可体现在更多的或经常的奉献和服务之中,如为救灾救助而捐款捐物,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和组织器官,坚持参加志愿服务,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等。点点滴滴的积累,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和高尚品德。正如荀子在《劝学篇》中所言:“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践行红十字精神,就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在爱心的天平上,一个普通市民捐赠的10元钱与爱心企业家捐赠的百万元同等光荣和高尚。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道德建设上,需要千千万万像青岛微尘、辽宁郭明义、南通磨刀老人、常州信义夫妻以及数百万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和器官、志愿服务的红十字志愿者那样,按己所愿或力所能及地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温暖、和谐、美好。
                                       (作者系江苏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感恩:红十字文化的“助推器”
郝如一
 
    懂得感恩,是每位向善的自然人的一种基本素质,也是每个法人机构的一种基本资质。
4年前的那场8级大地震,让四川特别是极重灾区的绵阳人特别懂得感恩。在得到全国人民爱心援助后激发出的感恩图报之情,为感恩文化做了一次最好的诠释。举办本次“感恩文化节”更是生动例证。
    红十字会,是“爱心中介场”,也是“感恩集散地”。我们把爱心人士(机构)的捐献(含赈灾捐款、献血捐髓、器官与遗体捐献,以及提供志愿服务等)汇聚过来,再转达给需要得到救助的弱势群体。记得当年,我们苏州市红十字会为抗震救灾募集爱心市民捐款捐物达4.2亿元,创下全国地级市之最。其中为绵阳北川县甘溪小学定向募集了650万元。反之,我们又把受助地区和人群的感恩之情汇聚回来,反馈给爱心人士(机构),进一步激发放大了爱心善举。而我们红十字人也在这“中介”与“集散”的运作中受到极大感染,升华了自己的爱心与感恩的精神境界。
    何谓红十字文化?依笔者愚见,其中包含了精神理念、法律制度、标志形象、理论研究四个文化层面。
    ——精神理念文化。即人道主义宗旨、博爱与奉献精神。其最大特点是强调对人的价值的肯定,一视同仁地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加歧视地帮扶最易受损和陷入困境的人。150多年来,红十字人道主义之所以为不同文化、不同制度、不同信仰、不同民族的187个国家和地区所认同、接受和加入,红十字会之所以成为与联合国、奥委会齐名的三大国际组织之一,恰恰在于她率先倡导具有人道主义普世价值的人类合作,体现了人类互爱互助的全球共识,成为建设和谐世界的强大文化力量。而且,她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仁爱思想具有共融互通之妙。
    ——法律制度文化。一是国际人道法。即 “日内瓦四大公约”及其“三个附加议定书”,这是各国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工作都要遵循的法律依据。二是“七项基本原则”,即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这是各国政府和红十字会共同承诺遵循的工作原则。三是1993年10月31日实施的我国《红十字会法》和其后颁布的《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以及《红十字会章程》。四是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工作规范。这是事关红十字会公信力的制度,执行不好就会破坏自己的生命力。
    ——标志形象文化。红十字旗帜是国际红十字运动发祥地瑞士国旗的翻版。白底红十字(红新月或红水晶)是全球公认人道主义标志,其保护性和标明性用途,凸显了红十字运动神圣不可侵犯的国际形象。
    ——理论研究文化。包括对国际、国内、地方红十字运动的历史、实践、经验、创新、制度、人物等等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以期将欧洲传入的红十字文化“中国化”,并形成指导我国人道主义实践的红十字运动理论。
    无论红十字文化还是感恩文化,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感恩文化之于红十字文化中国化而言,是一种助推和补充,有利于丰富红十字文化的内涵与外延,推进红十字人道主义事业加速前行。因为,人道救助与感恩图报具有双向互动的关系——受助者感恩人道救助的同时,也激发并促进了更多爱心人士(机构)投身人道救助行动。
具有108年悠久历史的中国红十字运动期待更多献爱心懂感恩的人们参与合作,进而产生“滚雪球”般的放大效应。在这越滚越大的红十字巨型“雪球”正能量面前,郭美美引发网络事件的那点负能量绝对不堪一击。
    最近,《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国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充分肯定了中国红十字事业的辉煌成就,是指导我国红十字事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理论性和前瞻性。在国务院“意见”的指引下,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感恩文化定能感召更多感恩爱心的人们参与人道、博爱、奉献的伟大事业。
借此场合,本人呼吁:让感恩之情转化为爱心之举,发扬光大,世代相传!
 
(本文系作者在2012年四川“感恩文化节”上的演讲。作者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兼职教授、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副主任、苏州市红十字会前常务副会长)

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红十字会改革创新
李然  岳立成
 
    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如何加快红十字会转型升级,形成与开放、动态、信息化社会环境相适应的新型机制体制,推进红十字事业改革创新,个人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战略定位上,从业务型向枢纽型社会组织转变
    红十字发展战略转型升级是政府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新形势的迫切要求,是红十字公益事业发展趋势的需要,是从世界眼光、国际标准重新审视红十字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需要。“十二五”期间,政府职能将进一步转变,将更加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红十字会作为政府的助手,应当主动承接引导、孵化、管理、服务民间社会组织的社会职能,通过建立红十字公益组织创业促进中心,承担草根公益组织孵化、公益创投、社区服务平台、公益交流展示、能力建设等功能,培育和促进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组织发展,促进红十字公益创业人才就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运行模式上,从活动推动型向文化引领型社会组织转变
    当前,红十字会运行模式上,主要以业务活动为主,社会宣传主要集中在组织的具体活动报道上,普遍存在声势不够、局面较散等状况,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不都深入持久。改变这种局面,急需发挥红十字文化的引领作用,用普遍认同的红十字文化凝聚人、引导人、激励人、塑造人,使参与红十字公益成为一种大众文化和日常行为,培养更多人的公益价值观,使人们从公益参与行为中得到社会的尊敬和精神上的满足。红十字文化建设宣传可以从四个方面突破:一是依托高校建立红十字会文化研究机构,外聘文化研究顾问,完善红十字文化研究组织机构;二是与公益广告公司建立战略合作,成立红十字文化推广机构,负责红十字各项业务活动的文化包装和品牌营销;三是建立红十字文化基金,筹集社会资金推动红十字文化的研究和推广;四是构建覆盖居民的依托基层红十字服务站所的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提升红十字文化公共服务水平。
    三、发展方式上,从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社会组织转变
    近年来,公益组织大发展仅仅是数量意义上的增长,但真正在服务质量、治理水平和社会创新方面能成为典范公益组织的并不太多。红十字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要在发展层次上向质量效益转型,实现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转变。一是把提高核心竞争力,面向公益市场、充分竞争作为提升质量和效益水平的最基本手段,一切以市场为导向,强化公益市场适应能力和项目创新能力。二是提高管理效率,从红十字内部建设运作能力,如项目运作能力、组织治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等;三是建立完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各级红十字会考核体系,突出考核的引导、激励作用,促进红十字会向效益内涵式发展模式转变。四是打造开放、公开、透明的“纯洁红十字”,建立红十字会全业务管理信息数据系统,规范红十字各项工作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完善综合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红十字会社会影响力、组织公信力、有效执行力。
                                          (作者单位:青岛市红十字会)
 
试论社区救助视阈下的慈善超市
黄瑶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逐渐推进,特别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我国的社会救助也发展到了全新阶段,社会救助的主体和方式逐渐多样化。90年代中后期开始,社区建设作为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战略纳入国家的发展战略之中,社区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也逐渐凸显出来,社区慈善超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本文通过分析慈善超市这种社区救助新模式,总结兴起的原因,并针对慈善超市运行中存在的不足,结合苏州市现有慈善超市若干经验,提出了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慈善超市:一种社区救助的新形式
    中华慈善总会创始人崔乃夫认为,慈善指的是“有同情心的人们之间的互助行为”。慈善译成英文有“philanthropy”和“charity”,“philanthropy”源自古希腊文,本意是“人的爱”,现在指“善心”、“博爱主义”;“charity”的意思是“博爱”,“慈善事业”。慈善原来是分开的,“慈”是“慈心”,“善”是“善举”;慈心是在伦理道德的层面显示慈悲之心,善举是在社会行动的层面倡导仁善之举。明清以后将佛教的“慈”和儒教的“善”合二为一,“思”与“行”相统一,标榜以慈心施善举的行动。慈善以“仁”为核心,表现为“人性本善,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尊老爱幼,扶弱助残”,强调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互济互助。这个词后被用来指代基于发自内心的爱对他人进行的无偿捐助的公益性活动。
    贝克尔(Gary Beaker)对“慈善”的定义是:如果将时间与产品转移给没有利益关系的人或组织,那么,这种行为就被称为“慈善”或“博爱”。我国对慈善的定义主要有两种观点。‚陈瑞霞认为:慈善事业是指众多的社会成员建立在自愿基础上所从事的一种无偿的、对不幸无助人群的救助行为。这个定义只把扶贫、赈灾、助学等传统的慈善项目包括进去,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组织和活动,并没有在“慈善”这个范围之中,这个定义较为狭隘。ƒ张向前把慈善活动定义为旨在提供人类福利和增进公共利益,包括提供有形的财物或无形的劳务,对他人表达善意,对社会做有意义的贡献的活动。这是在较宽泛的意义上对慈善的定义。
    从构词来看,“慈善”是慈善超市的宗旨、目标与追求,“超市”指的是一种实现方式或运作方式。市场中的超市在提高市场运行效率、降低商品成本和实现规模经营的同时,给顾客提供人性化的商业服务,而“慈善超市”是借用现代市场中出现的超市运作方式来实现社区救助目的。
    在20世纪初期,美国慈善机构借助超市的运作方式,开办了一种新型的慈善运作实体即“好意慈善事业组织”(Good Well),是非营利机构建立的一种免税“公司”,主要是接纳、处理、销售大家捐赠的旧物,销售所得善款为残疾人、失业者、贫困人口等开办各种类型的福利工厂、培训机构和安置场所。慈善超市采用“前店后厂”的经营方式,即前面是“慈善商店”,后面是捐赠物品的处理销售工厂。2003年5月18日,上海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慈善超市,改变传统的救助方式,以人性化的扶贫济困的方式,开辟了社区慈善救助的新形式。2004年民政部下发《关于加快推广“慈善超市”和做好今年“捐助月”工作的通知》后,全国范围内引发了“慈善超市热”,上海、济南、广州等大中型城市纷纷建立慈善超市。在我国慈善事业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力量有限,社区慈善超市实际上是慈善机构和政府救助机构的混合体,即官办非营利组织,是一种非政府救助形式。社会慈善和政府救助的混合体,使我国慈善超市具有双重性质。
     综上所述,慈善超市是在政府扶持下、面对属地困难群体、以实物(主要是生活必需品)济困为基本功能、以领用券为兑换凭证、由各类组织以慈善为目的而开办的超市形式。慈善超市还可以称为“阳光超市”、“爱心超市”、“扶贫超市”等。慈善超市建立在社区,面向社会募集物资,救助辖区内困难群众。从救助主体上看,慈善超市由政府民政部门催生,政府却不能把慈善超市定位为政府救助机构或部门,而是提倡社会参与,走社会化和市场化道路。
二、慈善超市兴起的原因探析
    慈善超市是我国近些年来出现的新事物,它对于缓解政府的扶贫济困的压力,促进社会稳定以及和谐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慈善超市究竟是在怎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呢?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职能的转变
    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结构性变动带来了经济的市场化,政府的小型化,社会的多元化,随之而来的公民意识的觉醒与参与能力的提高,传统政治机器的过时及其失效,新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治理机制呼之欲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好意民间组织的较新概念和观点引入社区救助工作中来,“慈善超市”应运而生。
   (二)单位制向社区制的转变
单位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社会的主要形式,在单位制下,社区分化严重,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缺乏,居民社区意识淡薄,社区整合效应缺乏,居民参与程度不高,作为社会基层单位的社区活力不强。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单位制解体,单位职能向社区转变,同时,随着我国各个地区独具特色的区域性社会保障模式的形成和发展,政府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慈善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三)社区的观点
    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指出,gemeinschaft是一种成员之间唇齿相依、感情深厚、关系协调、靠习惯和共同价值来维系的社会组织形式。结合中国的情况,可以认为社区是指具有聚居在一定地域内、相互关联的人群形成的共同体。‚社区作为人们在特定地域的生活共同体,居民参与程度不仅是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区建设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要求。慈善超市作为一个平台和载体,坚持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为原则,社会弱势群体通过慈善超市表达自己的志愿,缓解社会冲突,维持社会稳定,高效的社会利益整合机制得以完善。社会成员的积极广泛参与,有利于中国治理模式的转变,而社区慈善超市作为一种社区救助的创新模式,有效地推动社会进步。
   (四)制度理论观点
道格拉斯·诺斯认为“一个社会的制度遗产在很大程度上形塑了现有的制度结构。”ƒ制度理论关注社会所形成的制度环境对于组织的结构、运作、发展的影响。慈善组织是一种制度因素与社会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国是遵循自上而下制度变迁的国家,“慈善超市”的产生与政府的重要决定、政策和观念有着密切关联。
    第一,国家政策。社区建设是国家的主要政策之一,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和促进社区建设健康持续地发展。2000年11月民政部《关于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指出,今后五到十年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适应城市现代化的要求,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建立起以地域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构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坚持政府指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从而在政策层面为“慈善超市”的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2004年7月,国家民政部发出《关于在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的通知》,要求两三年内全国大中城市要普遍建立“慈善超市”,加强对困难群众的经常性生活救助。由此可见,政府制订的政策保障了“慈善超市”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观念风潮。制度理论注重社会环境中“观念”因素对组织的产生和发展的影响,不同的社会环境,倡导的观念不同,形成的观念风潮也就不同。慈善组织的出现与信任、慈善、公民权等观念紧密联系。慈善超市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体现了社区的合作机制。同时中国儒家思想中以“仁爱”为中心的慈善思想衍生出孝慈为怀、邻里相帮、济人危难、助人为乐等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品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慈善超市”是一种中介组织,它通过一种组织化的方式把捐助人和受助人联系起来。信任、慈善观念是“慈善超市”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三、社区慈善超市的路径选择——以苏州市为例
    慈善超市所具有的人性化、日常化、规范化已经逐步走进我们的慈善观念。但是,我们也发现很多问题,关于慈善超市的生命力、政府的角色、社会的参与——一些在表面现象背后的深层问题。政府投入没有刚性制度约束、慈善超市治理能力缺乏、社会参与不足,诸多问题导致慈善超市陷入了资金、捐赠、管理等不同困境。
针对慈善超市面临的现实之惑,笔者在指出政府、慈善超市、社区居民要对自身角色有清晰定位的基础上,通过借鉴苏州市现有慈善超市的经验,提出了完善社区慈善超市的若干建议。
    (一)正确处理慈善超市与政府的关系
    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供应者,主要是进行集体选择,即根据贫困人口的需要确定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确定需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数量以及质量标准,对慈善超市进行规制,代表消费者的利益,促使生产者对其绩效负责。其所要做的是“通过广泛的对话和公民参与来追求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利益”,其“作用就是把人们带到桌子旁边”, 努力使公民不仅参与计划,而且还参与执行实现公共目标的项目。在慈善超市的发展运营问题上,政府应由直接建设转为间接推动,积极推动民间组织参与慈善超市的运营,积极创造慈善超市发展的舆论氛围。针对目前民间组织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情况,政府应促进、扶植民间组织的发展,即慈善超市的运行向民间组织招标,政府与民间组织签订契约,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民间组织提供资金支持,民间组织以市场化的方式经营慈善超市。
    金阊区美家倍顺爱心超市是企业兼并型慈善超市的典型例子。超市一方面面向市场进行自主市场化运作,另一方面在政府的引导下对社区救助对象发放救助物资,对社会捐助的物品进行变现处理。美家倍顺爱心超市正是采用了政府推动,购买服务的方式来经营,科学化管理使其控制了其成本,同时获得政府给予的场地提供、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支持,提升了企业形象,构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互信机制。
    (二)加强和规范制度建设
    首先,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补偿捐赠者的利益,增加慈善超市的资本积累。实际上,调动人们慈善捐赠积极性的根本举措还是体现在政策上。在国外,慈善超市固然为公民提供了一个奉献爱心的平台,但捐赠物资之所以源源不断,实际是特殊的税收政策起了更为重要的作用,即按规定,人们把物资捐赠给指定专门机构,可以抵扣税款。‚我国政府可以考虑参照西方国家的惯例,在政策上对慈善事业有所倾斜,即税收杠杆倾斜。如通过对慈善公益捐献减免税收,以鼓励人们积极参与这项事业。同时,对慈善超市免除销售税、财产税和增值税,有利于增加慈善超市的资本积累,更好地提供社会救助服务。建议国家同时考虑出台鼓励个人和单位将闲置物品做慈善捐赠的政策,从而调动捐赠的积极性,增加社区慈善超市捐赠物品的来源。
    其次,制定慈善超市自身建设管理方面的法规及政策。为了发展慈善超市,各省、市分别制定了慈善超市建设管理办法,但还不足以规范和保障慈善超市的发展。比如:对于慈善超市的性质定位、慈善超市运行的政策规范、监督机制以及组织活动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因此要特别加强慈善超市的监督体系和专业化运作方面的制度建设,提高其服务和自律能力。我国慈善事业是多元主体监督模式,但是,各个监督主体职能不明确,责任定位不清晰,这就需要建立针对慈善超市的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慈善超市的社会监督、公众监督。政府应明确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协调和整合监督资源,完善监督机制下的授与受。慈善超市可上设一个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如补充货源、发放“领用券”及与其他捐赠点的调配等。“领用券”由管理委员会发放给居委会,持券人的贫困身份由居委会和社会救助管理所两级认定,从而保证捐赠物资能真正到达需要帮助的人。完善的双向监督机制在慈善超市的建立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巩固了授、受双方的信任基础,保证慈善超市拥有充足的货源和后续资源。
苏州市平江区“一家人”慈善互助超市作为政府主导型的慈善超市,在超市运作上注重制度化建设,遵守规章制度。“一家人”慈善超市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流程,六项规则”的路子,“一项流程”指的是“一家人”《慈善互助超市救助物资运转流程》,包括接收、鉴别、移交、核价、入库、保管、销货、捐赠、调价、报损、盘点、汇总十二个环节。“六项规范”具体指《救助物品接收规范》、《救助物品鉴别规范》、《救助物品接收估价规范》、《救助物品上柜定价规范》、《救助物品价格调整规范》和《救助物品报损规范》。“一家人”慈善超市通过规章制度建设,确保了超市的正常运作。
   (三)加强慈善超市发展的网络机制建设
    建立政府与民间组织的良性互动机制,培育公民社会,扩大社会参与范围,吸纳社会资源,对于解决贫困问题非常重要,慈善超市的发展也离不开广泛的社会参与。奥尔森把集体利益分为相容性的和排他性的,相容性的集体利益指的是利益主体在追求这种利益时是相互包容的,利益主体会“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根据集体利益的两分法,奥尔森把各种类型的集团也相应地分为利益相容性集团和利益排他性集团,他认为相容性集团碰到的是“做蛋糕”的问题,要“把蛋糕做大”总是欢迎具有共同利益追求的行为主体加入其中。利用慈善超市这一相容性集团可以实现广泛的社会参与,因为慈善超市欢迎具有共同利益追求的行为主体的加入,需要全社会的积极捐赠。在慈善超市这一平台上实现多层次激励,构建广泛参与的动力机制,鼓励各个利益追求主体加入。首先是实现普遍性激励,基于对捐赠和扶贫济困的普遍赞誉,到慈善超市捐赠物品使捐赠者获得道德激励和心理激励;其次是实现有选择性的制度激励,基于对捐赠者的税收优惠,可以使大家在享受改善了的社区软环境的同时获得额外的收益(如减免税收)。‚
    寒山寺宗教慈善超市作为宗教型的慈善超市,它按照政策法律的相关规定,遵守社会风尚,接受海内外各界人士的款物,从事社会慈善事业,扶贫济困,造福社会。超市的运作资金主要通过寒山寺的品牌资源,通过新闻媒体、寺庙网站以及《寒山寺》杂志来进行宣传和募资;利用寺庙的功德香进行募捐;同时也有部分爱心人士通过包粽子活动进行募捐集资等等。寒山寺宗教慈善超市通过多渠道动员社会人士参与到社区救助中来,广泛吸纳社会资源,促进了社会参与,形成了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结语
    彼得·德鲁克在《不连续的时代》中指出,“任何想要把治理和‘实干’大规模地联系在一起的做法会严重削弱决策的能力。任何想要决策机构去亲自‘实干’的做法也意味着‘干’蠢事。决策机构并不具备那样的能力,从根本上说那也不是它的事。”据此,奥斯本认为政府的重心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要职能转变需要将一部分工作转交给非政府组织,由此可见非政府组织是政府职能转移的载体,慈善超市正是非政府组织进行社会救助的积极探索。 
    慈善超市作为一个全新概念引入社区救助,为政府尝试用一切可能的办法来获取资源,为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提供了思路。这种由民间自发成立的传递爱心的形式,借助政府的推动力,完成了初步任务——普及大中城市,接下来,它要依靠社会力量发展壮大,进一步完善这一创新形式。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中国与美欧日红十字会工作职能比较
张德富
    红十字事业起源于欧洲,渐行于美日,后传至中国。由于文化差异和国家管理模式的差异,红十字会的工作职能在各个国家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差异,只不过在文化和社会制度相近的美欧日国家差异较小,在文化和社会制度迥异的中国差异更大罢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职能,与美欧日国家的红十字会相比,都是在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指导下,遵从日内瓦四公约及两个附加议定书,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坚持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在战场救护、自然灾害救护、尊重生命、传播理念、发展组织和开展人道救助方面,履行着相同的使命,承担着相同的历史责任。但是,中国红十字会毕竟是在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成立并发展起来的,自然带有明显的中国特征,与美欧日红十字会的工作职能又有一些不同之处。
    一 、救灾方面,中国偏重款物募集和社会支援,美欧日注重整个救灾系统的建设
    一个时期以来,中国的红十字会受到政治运动的迫害,组织系统陷入瘫痪。因此,在大的自然灾害如三年自然灾害面前,红十字会无从发挥应有的作用,一度沉寂了半个世纪之久。改革开放后,国家的政治生活步入常态化,红十字的组织机构也慢慢有所恢复和发展。汶川大地震中国内外红十字会的出色表现,给中国红十字会赢得了空前的声誉和发展良机,也为筹募社会资金进行人道救援活动打下了广阔的空间。但是,由于起步很晚,各级红十字会的救灾仍偏重于传统的筹款筹物、送款送物和发款发物,在如何救灾上缺乏一套科学有效的反应机制,也没有建立自己的后勤保障系统——属于自己掌握的直升机、运输车、挖掘机、探测仪、急救包、流动式野外医院等硬件设施。而美欧日等国救灾应急工具准备得较为齐全,只要一旦有灾情,就能确保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救援行动。如德国红十字会建立了自己的应急反应系统,一旦灾情出现,系统就能依据灾情特点自动反应做好救援准备。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德国红十字会就曾向中国捐赠了一座大型流动式野外医院,规模有120张床位,包括门诊室、手术室、产房、药品储藏室等,可为25万人的地区提供医疗服务,为灾区受伤灾民的救护提供了强大的医护支持。
    二、培训方面,中国偏重常规知识和基础技能,美欧日注重社会急需的特殊培训
    作为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红十字会应该多涉猎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提供足够服务的社会领域和需要特殊关怀的人群。但是受理念、人才、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中国红十字会目前的培训领域较窄,仍处于传统的救护员培训、救护师资培训、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培训等方面,偏重于浅显易懂的常识性教育和易学易会的初级卫生救护技能〔包括现场急救原则、创伤急救四项技术(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心肺复苏、呼吸道梗塞急救法、意外伤害应急技能等〕的培训,培训的对象主要是红十字工作人员、志愿者、学生和部分医护人员。当然也有针对特殊行业的中高级卫生救护培训,但培训密度低,行业分布窄,师资、器材严重短缺,培训实效不很理想。美欧日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培训内容要广泛而且人性化得多,除了包括上述中国开展的培训外,还有很多针对特殊人群和需要的特色培训,力求让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有被关怀照顾的机会。如美国红十字会还针对社区健康和安全教育计划推出的临时保姆培训、救生员培训和老年人护理培训,德国红十字会自创的应急反应系统(EUR)培训、司机紧急状态下的应对培训和水上救生员培训,日本红十字会的减肥培训、健康老龄培训、抗肌肉衰老培训、旅游培训、健康管理培训、心理健康培训等等。这些贴心的培训和服务,无不体现出红十字人道关怀的细致和温馨。
    三、救助方面,中国偏重基金支持和“输血”支持,美欧日注重国际合作和“造血”扶持
    无论中国还是美欧日国家,都存在常规性的自然灾害救助和特殊病患者的大病救助问题。不论哪类性质的救助,都是依靠各国政府的力量解决主要问题。在慈善活动这一块,红十字会往往起着主要的作用。在这一领域,中国的做法和美欧日有所不同。中国红十字会往往偏重自筹资金和物资来解决社会救助问题,对特殊病患者的救助,往往通过各类红十字基金会(如小天使、天使阳光、嫣然天使、爱佑童心等)去执行,救助也大多放在单纯的输血式救助上。美欧日红十字会不仅强调自力更生的救助,而且十分注重运用国际的力量去救助,如有灾害发生时都会首先向国际红十字会求救,寻求其他国家慈善组织的帮助,“输血”结束后,还要关注被救助者后续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增强救助对象的“造血”能力,尽量不让救助活动在同一个对象身上反复发生。如美国红十字会所提供的救助服务当中,既包括提供资金和物资帮助人们开始新的生活,还包括提供维持生计的手段(职业介绍、交通工具、职业技能培训等),在保险和政府资助不足的情况下,还提供长期援助,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并帮助失散的家庭重新团聚。
    四、 危机应对方面,中国偏重被动应付和消极自保,美欧日注重主动公开和透明操作
    也许是受国内大好形势的影响,中国红十字会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麻痹了自己,也麻痹了国人。当危机真正到来的时候,反应显得较为迟钝和茫然,对一些本可很快处理的小事认识不足,处理不力,最终酿成不该发生的信任危机。郭美美事件无疑给中国红十字会上了生动的一课。事实证明,在公民权利普及化和信息全球化的今天,在危机面前瞻前顾后、既藏又捂、得过且过、消极应付的处理方式已经行不通了,传统的危机处理方式也显得“文不对题”和力不从心。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反面经验的积累,美欧日国家红十字会都对危机的出现有着深刻的感受和充足的准备,在可预见的危机发生领域,都有着详尽的化解方案和应急预案,从而在危机发生时能够迅速抓住主要问题,做出恰当和适宜的反应,并能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化解。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是,主动调查、迅速公开,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如德国红十字会把财务透明作为头等大事来对待,其红会成立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财务丑闻。它不仅建立了类别相当详细的捐款信息平台,对每笔款物都可以查到来源、渠道、去向和使用结果,而且聘请外部财务审计机构进行动态监督和事后审核,并专门设置“申诉专员”岗位,聘请外部有名望的人士驻会监督,从而堵住内部漏洞,不给任何人以贪污的机会和可能。
(作者系四川省南江县红十字会副会长、机关支部书记)



 徐雪松:《企业慈善行为研究》,同济大学2007年管理学博士毕业论文。
‚ NPO信息咨询中心主译:《美国慈善法指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年版,第19—20 页。
ƒ 陈瑞霞:《浅析中国企业的慈善行为》,《中国发展》2006年第1期。
 张向前:《和谐社会企业公益活动管理研究》,《科技和产业》2006年第11期。
 
 文军、王世军:《非营利组织与中国社会发展》,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 王思斌:《社会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2页。
ƒ [美]道格拉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三联书店出版1994年版。
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0]23号,2001年11月。
 
[美]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 张彦:《社区慈善超市如何做久做大:以上海的经验为例》,《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第74-85页。
 
 [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三联书店1995年版。
‚ 李雪萍、陈伟东:《社区慈善超市:慈善为本,市场为径》,《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4期,第71-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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