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教材中的红十字课文
张涛
一、“教材革命”与公益主张
鸦片战争以前,我国没有近代意义上的普通学校,童生使用的教材主要是《三字经》、《百家姓》,进而读四书五经,不存在现代学校的教科书。直到清末,随着新式学堂的兴起,中国传统的以经史子集四部为框架建构的知识系统逐渐被西方以近代学科分类为标准建构起来的“七科之学”(文、理、法、农、工、商、医)新知识系统所替代后,才出现了教科书。
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对教育进行了一系列适应资产阶级要求的改革,提出对学生普遍实施资产阶级的道德教育(自由、平等、博爱)、实利教育和军国民教育。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发布了《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在课程设置上废止了“读经讲经”科,提出设“国文”科;在国文教材内容上也废除了清末“忠君”、“尊孔”的说教,增加了道德教育和实用科学的知识,体现了“共和精神”。为了适应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要求,时任教育部部长的蔡元培提出公民道德教育、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世界观教育和美感教育的“五育并举”教育方针。新的教育方针呼唤着新的教科书的出现。1912年由庄俞、沈颐编辑,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共和国教科书新国文》,以及1913年由戴克敦主编、中华书局出版的《新制中华国文教科书》等一批优秀的教科书都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
从内容上来说,教材选文内容更丰富,修身、历史、理科、地理、实业、国民知识、世界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均有所涉,打破了传统私塾教育只教读四书五经的局限。此外,专门的女子教科书的编写,如范源廉主编、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华女子国文教科书》和戴克敦主编、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女子国文教科书》等,也丰富了教科书的选文范围。
1912年3月,陆费逵在《中华书局宣言书》中指出:“国立根本,在乎教育;教育根本,实在教科书。教育不革命,国基终无由巩固;教科书不革命,教育目的终无由达到也。”正是在这种革命思想的影响下,中国的教科书从介绍科技知识转变为输入思想,进而改变中国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价值观。我们可以惊奇地发现民初的教科书已经开始突破中国传统宗族福利保障的狭隘性,注重社会公益事业,谋求造福于他人及社会。此类课文包括《公益》、《公益机关》、《国民教育》、《义务教育》、《博爱》、《博爱及公益》、《慈善》、《慈善事业》、《红十字会》、《扶弱》、《救恤》、《兴教育》、《教育》、《受教育》、《图书馆》、《博物院》等等。课文的读者和受众主要是初小和高小的学生,年龄在7岁至14岁之间。此时小学生的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是可塑性最强的时候。这些课文,对学生公民道德的养成至关重要。红十字会也以此为载体,走进课堂。
二、红十字课文的考察
这里我们先来看两篇关于《红十字会》的课文:
《红十字会》
古之战争,公言杀敌。自教化日进,知战争之事,以屈服敌人为主,非肆意杀戮也。故虽两军相对,毫不退让。而既为捕虏,则不加杀害。遇敌之伤者、病者,必善视之。盖军人临敌,奋不顾生,为国家而战,非为一人之私怨也。不幸负伤,则当怜恤之,不论为己国人,为敌人,其致身为国,一也。
文明各国,有所谓红十字会者,遇有战事,则持红十字旗驰赴战地,救护伤病之人。无论何国,皆不得侵犯之。
克里米之役,南丁格兰躬赴战地,教治伤兵士,所活无算,功绩既著,世始知救护之不可已。未及,奥、法交战,瑞士人亨利目击死伤惨状,著书言筹备救护之策。一时闻风响应,创立红十字会。设总会于瑞士,各国咸设分会。缔结条约,互相保护。
清光绪三十一年,我国始入红十字会。革命军起,会员赴战地疗治伤病,踊跃从事。而女子之躬往执役者亦数十人。其后战事蔓延,刀光炮火之下,无不有红十字旗飞扬其间。此我国有战争以来,所最足纪念者也。
这是出自庄俞,沈颐《共和国教科书新国文》高小第四册第十六课的课文。该教材编订于1913年,距离最后一段所言“革命军起”,仅仅一年多的时间,却对红十字会在创建民国中的作用大加赞扬,“此我国有战争以来,所最足纪念者也”。是对人道主义和博爱思想的一次肯定和发扬,把红十字运动的起源和重要人物(杜南、南丁格尔),通过一篇四五百字的课文,进行广泛的教育和普及,对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小学生来说也是一次心灵的净化。更为可贵的是,编辑者充分顾及到课文内容彼此间的承接关系,在《红十字会》之前,还有第十四课《慈善事业》和第十五课《南丁格兰》,以爱心、医护为枢纽,将三篇课文有机的连于一体,既有利于此类知识的学习和理解,也能不断加深小学生对红十字的认同和崇尚,做到了知识教育和人格培养的兼顾。试想,当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将这篇课文熟能成诵后,红十字的知识定能影响他的一生,永不会磨灭。当然,这篇课文也有一个小小的瑕疵,文中的“清光绪三十一年”,应当为光绪三十年,因为我国是1904年成立的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
兵,凶机也;战,危事也。自枪炮之制日精,而杀人之术日烈。硝烟弹火之中,死亡枕籍,此人类之大不幸也。夫死者固不可复生,而或负伤,或构疾,因无人施救,亦且同归于死,岂非至惨之事哉?昔瑞士人有安理丢南者,辛苦经营,创为红十字会。以爱敌如己为主义,遇有战事,随赴战地,专庇护负伤构疾者,虽敌国之人,亦加医治,与本国人无异。欧洲各国,奖其仁慈,共与其会。呜呼,可谓仁人之用心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