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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5-9-10 15:41:02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池子华发表《鲜血染就人道之“红”》

 

201598《中国红十字报》发表池子华文章《鲜血染就人道之“红”——纪念抗日战争中为人道事业捐躯的红十字英烈》,全文转载如下:

 

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的壮举,也是中国红十字运动史上的里程碑。在这场关系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战争中,红十字人义无返顾,掷身于枪林弹雨之中,践行“博爱恤兵,救死扶伤”的天职,全力从事军民之救护,血汗交织,艰苦卓绝,救治军民达一千六百万人。

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我们不应忘却前辈功绩,更不应忘却那些曾为此献出生命的先烈。

“为国牺牲”的刘祁瑞

1932128,日军大举进攻上海,“一·二八事变”爆发。蔡廷锴所部十九路军英勇抵抗,战事惨烈。中国红十字会先后组织20余支救护队,穿梭于枪林弹雨之中,救护伤兵伤民。

红十字会是中立性、国际性人道组织,在为战争受难者提供救援服务时,红会人员、设施、车辆等,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但日军置国际公法于不顾,不仅肆意屠杀贫民百姓,甚至连红十字会也不放过。第七救护队队员刘祁瑞(有报道称“刘祁端”)之死,就是一例。

215上午,战事稍停歇,刘祁瑞与20多位同仁在闸北战区救护伤兵。据218《申报》报道,刘见沙袋前面伤兵甚多,亟需救护,便手擎红十字旗帜越过第三第二沙袋,前进至第一沙袋线内。不料刚抵线内,日军突然开枪射击,同仁高呼“是红十字救护者”,日军置若罔闻。

冒着枪林弹雨,刘祁瑞继续对伤兵实施救护,日兵连射十余枪,射中刘左臂及肚部、腿部等处。刘受枪击后,试图退出阵线,日兵竟继续追杀射击,再次射中两枪,刘当场昏倒,被同事等抬上车后,送往医院进行急救。无奈伤势太重,且身中毒弹,刘祁瑞于16日下午4时离世,年仅26岁。

日军肆意践踏国际公法的野蛮行径,使红会的人道救援行动变得愈加险恶。尽管如此,红十字人仍秉承“博爱恤兵”的宗旨,严守红十字会章程,不避艰险、努力工作的信念毫不动摇。218,在社会各界为刘祁瑞举行的葬礼上,800余名救伤队员打出“为国牺牲”的巨幅标语,以此表达对死难者的褒扬和不畏凶险的昂扬斗志。

“惨烈绝伦”的罗店四烈士

1937年“七七事变”后,上海再次笼罩在日军侵略炮火中。813,日军集中兵力进攻上海,觊觎首都南京,妄图迅速灭亡中国。淞沪地区炮声隆隆,硝烟蔽日。上海驻军及各界民众同仇敌忾,与日军展开殊死搏战。中国红十字会立即行动,组织救护队、急救队,全力救护。

823,日军进犯罗店,狂轰滥炸,救护队房屋被炸毁,队员准备西撤时,适逢空军战士苑金函在对敌空战中不幸机毁人伤,降落在罗店近郊。苏克己闻讯,亲率队员把苑救回,施行急救手术。史书记载,“手术未终,寇兵遽至。苑君蒙苏君等掩护,匿猪圈中得不死”,苏克己与队员则被俘。目击者称,苏克己“大节不屈,意气凛然,曾以药囊击群冠。敌大忿,立枪杀之,并肢解其体为六段,血肉狼藉,惨不忍睹”。队员谢惠贤、刘中武、陈秀芳同时遇害。

事件发生后,各界人士强烈谴责日军枪杀红会工作人员,残暴践踏国际公法的行径,宋美龄女士并在中央广播电台,以《日军残杀我红十字会苏克己医师》为题,用英语广播,昭告世界,赞颂死难英烈之悲壮,抨击侵略军之残忍。

抗战胜利后,中国红十字会在罗店立碑纪念。纪念碑于19461012举行揭幕仪式,上海市政府、医师公会等机关团体,上海各界代表及伞兵代表等数百人参加致祭。

“忠烈成仁”的娄氏父子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在抗战救护中,父子携手投身人道事业的例子并不鲜见。娄氏父子就是其中的典型。

娄云鹤,中国红十字会正定县分会会长,行伍出身,曾任职北洋直系部队,官至团长。1924年直奉战争中直系战败后,娄云鹤厌倦了自相残杀的军阀战争,更惋惜在战争中失去的年轻生命,痛下决心弃官还乡。随后,在当地士绅举荐下,出任正定分会会长。任内创立医院,举办救济事业,颇具成绩。

“七七事变”后,素有“燕南故郡,京师屏障”之称的正定,成为日军进攻的目标。1937924,日军在攻克保定后,继而占领新乐县,104进逼正定郊外,108,分兵三路占领正定城,开始了灭绝人性的凶残大屠杀。据《正定县志》记载,日军3天之内在正定城内及近郊的13个村庄屠杀百姓达1526人。

面对日军的疯狂进攻,娄云鹤将生死置于度外,亲率担架队,出入枪林弹雨抢救受伤官兵。其子娄家骥(红会史书作“娄家骧”,根据其后人口述,应为“娄家骥”)当时在南京求学,在日军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以为“国家将亡,上学何用”,毅然回到正定老家,出任正定红十字会救护队队长。

109(红会史书所载“96”为农历),日军攻破古城正定,展开杀人竞赛,将娄云鹤残忍杀害。娄身中七刀,壮烈殉国,时年56岁,年仅29岁的娄家骥同时罹难。

战后,正定县有感于娄氏父子同一天为国殉难的壮烈事迹、爱国恤民情怀,悼念英雄民族,在正定县古城北门里立碑镌文,以此纪念。为缅怀烈士,经总会报请,国民政府行政院于1947126颁发“忠烈成仁”匾额一方。

114人的“追思录”

刘祁瑞、罗店四烈士、娄氏父子,是甘洒热血为人道的典型。在抗战中,还有许多这样的红十字人。在中国红十字会史料中,笔者发现了这样一份“追思录”,记载了“殉职员工”和“积劳病故”者名录,涉及者114人。

殉职员工有苏克己、墨树屏、李树藩、宋国清、刘宗歆、陈乃宽、刘中武、谢蕙贤、陈秀芳等;积劳病故者有王正明、杨硕庆、傅贤锡、王剑鸣、周国元、文宗杰、杨从周、梁仙佩、朱少道、邱长汉、周仙珍等。

可以肯定的是,“追思录”仍遗漏甚多。如淞沪抗战中的殉职员工还有薛振翼、郁鸿章、陆春华、陈祖德、潘家吉、王和平等;淞沪会战中有30余位红十字救护队员惨遭杀害。至于地方红会在抗战救护中还有多少会员献出生命,不得而知。加上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加入中国红十字会为抗战救护而牺牲的外籍人士,如高田宜医生等,总计当有数百人。他们是中国红十字会的骄傲。

“血账”与“血债”:历史的警示

为什么有如此众多的红十字人以身殉职?通透红会历史文献“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抗战期间遭受日军危害行为调查表”,红会职员殉难与日军残忍暴行之间的对应关系一目了然。

根据《日内瓦公约》所规定的救护原则:(一)各交战国,应对伤者病者不分国籍,负责收集护养;(二)凡在作战时,伤者病者及救护车辆与医院暨从事伤病救护各级人员,不论在任何时期与环境,皆应视为中立者。旋陆战法规亦有明文规定:(一)不能妨碍红十字会的救护工作;(二)敌方伤兵亦应负看护之责;(三)不能轰击救护伤兵的车辆;(四)不能囚锢敌方的医师和护士。这些战时国际性公约和法规,可谓充满了人道主义精神。

中日两国都是《日内瓦公约》缔约国。战争爆发后,中国红十字会即给予日军伤兵以人道救护,19421944年,还先后派医疗队担任镇远俘虏收容所700名战俘、重庆南温泉敌侨集中营200名战俘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1944年,国际红十字会联盟派员来华视察俘虏卫生时,表示“印象良好”。相反,日军不顾国际公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的严正声明、抗议及国际红会的强烈谴责,肆意枪杀、轰炸红会人员和设施,遂造成红会重大生命财产损失。

更令人发指的是,日军经常寻找红十字目标,进行野蛮轰炸。1938年,美国战地记者史沫特莱女士报道:“每天我都看见覆盖着厚厚灰尘的红十字卡车和救护车在医院里卸下血肉模糊的伤员,听司机们说,日本飞机沿公路扫射和轰炸红十字会的车辆。终于再没有一个伤员愿意上车了,除非是用泥把红十字的标志涂掉。” “红十字”这一保护性标志竟然成为刻意攻击的目标,堪称世界战争史上的“奇观”。

更有甚者,日军连中国红十字会救护总队部也不放过。1940年夏,正在图云关访问的史沫特莱女士亲历这一骇人听闻的残暴行为,她在《中国的战歌》一书中写道:“七月二十八日,敌人的海军飞机专程绕道来炸红十字总部和医疗中心。那次空袭使得这里的医生不得不为第二次受伤的伤兵作第二次手术,而由正在康复的士兵构筑过夜的临时住所。林(可胜)博士开始考虑疏散病房的计划——那将是一种会使医疗工作变得更加困难的局面。”

史沫特莱女士所说“专程”轰炸救护总队部,并非虚言渲染。据《申报》报道,“查七月九日,曾有日方侦查飞机至该村(即救护总队部),详细侦察中国医药团与红十字医院,显系摄取照相。”幸亏总队部及时得到情报,预作防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损失情况,据总队部英文秘书王春菁说:“敌机一架在毗邻卫训所的教学医院(167后方医院)投弹三枚,炸毁了医院的一部分,炸伤了五人,其中一人是护士。史沫特莱女士是位作家和新闻记者,她当日和连夜伏在打字机上,嘴含着香烟,拍发电报给世界各通讯社,控诉日军无视国际公约,轰炸红十字会及医院的残暴行为。”

日军肆意践踏《日内瓦公约》,危害中国红十字会的事例不胜枚举。这种危害行为,直接造成红会重大生命财产损失,“追思录”和“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抗战期间遭受日军危害行为调查表”所传达的信息,虽然并不完整,但相关关系昭然若揭,这是不争的事实。

对在抗战救护中殉职的中国红十会会员,人们深表怀念。抗日战争取得最终胜利,中国红十会功不可没。但从本质上说,“红十字”是和平的使者,正因为如此,为了忘却的纪念,中国红十字会将日军之于红会罄竹难书的危害行为记为“血账”而非“血债”,旨在唤起人类对和平的珍视和对战争的唾弃。汤蠡舟副秘书长在《日本危害中国红十字会的罪行》一文中就表达了这一美好愿望,他说:“不把敌人的罪行写作‘血债’,而写作‘血账’总是应该的。因为‘血债’一定要还的,难免以牙还牙‘冤冤相报’,我们需要的是未来人类的和平,更需要的是世界的集体的安全,我们不容再见人类残杀和流血了。但我们为了保护国家和自己的权益,为了维持国际法的尊严,为了惩儆战争罪犯和永保未来人类的和平,这笔‘血账’我们该记也该清算的。我们必须完成这个工作,尤其是自红十字会的立场上格外要记上这篇‘血账’,意义是十分重大的。”这是历史的警示,值得人们永远记取。

抗日战争中,飘扬于血海和苦难之中的红十字旗帜,正如汪洋大海荒山孤岛之上的一盏明灯,它代表一种崇高无比的理想,吸引无数正直和平的人们,渐渐地走向真善美的理想境地!这正是红十字的精神,彰显了跨越国界、种族、信仰的人道的力量。

(作者系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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