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报》刊登《建立理论研究“孵化”和激励机制》
2019年7月2日《中国红十字报》发表池子华的《建立理论研究“孵化”和激励机制》一文,全文转载如下:
“加强理论研究,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是2018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之一。重视文化“软实力”建设,开展理论研究,成为越来越多红十字人的共识,那种重实践轻理论的现象正在悄然改变,令人欣喜。但“万事开头难”,困扰仍不少。如何将此项内容落地,值得探讨。
基地建设的难点与痛点
依托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研究基地(研究中心),是开展理论研究的有效途径。
2018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在呼和浩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宣布成立内蒙古红十字人道文化传播与研究中心;2019年3月,山西省红十字会与大同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宣布山西省红十字会将依托大同大学,扩展理论培训基地,加强红十字学科建设,并拟设红十字事业管理专业,招收本科生;四川省红十字会率先创建红十字智库之后,也在积极寻求与高校合作以期早日建立红十字学院。这种探索精神,难能可贵。
《改革方案》出台前,除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及其附设上海嘉定、浙江嘉兴、江苏盐城盐都、江苏常州、安徽合肥基地之外,还有一批地市级红十字会与当地高校合作的基地,如江苏徐州江苏师范大学“红十字文化研究中心”、山东青岛中国海洋大学“红十字文化与公益事业研究中心”、江苏南通大学“红十字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内蒙古赤峰学院“红十字文化研究院”等。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及其基地运作良好,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但是,也有部分研究基地名存实亡,有的则在维持中艰难跋涉。新设及拟设研究基地同样面临“破局”和“可持续”的难点和痛点。
症结何在?经费保障难以为继,课题合作完成即停滞,因人事调整造成合作中断等是重要原因。归根结底,还在于机制建设缺失或不够完善。
如何建立“孵化”机制
理论研究如何破局,仅有基地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孵化”或培育机制,才可望有所突破。“孵化”或培育机制涉及合作双方基于“双赢”目的的共同关切,以下几个方面至关重要:
一是研究队伍的“孵化”。这是“根本大计”。没有稳定的研究队伍,基地建设难以持久。而没有“孵化”机制,研究队伍不可能自然生成。“孵化”的温床或条件,除了红十字会必要的基地建设经费投入外,通常以重大项目委托或招标的形式,引导有志于从事红十字理论研究的学人尤其是学术带头人,组织团队,合力攻关,在此过程中,研究队伍初步形成。通过接二连三项目的不断跟进,研究队伍会如滚雪球那样不断壮大。有了较为稳定的研究队伍,科学研究、文化传播、人才培养、干部培训,才会有扎实的基础,才会有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和动力。所以,基地建设应立足长远,切忌“一锤子买卖”。
二是成果交流平台和载体的“孵化”。建设过程也是研究成果孕育、产生的过程。一方面基地的成果需要转化,另一方面也需要吸收海内外学界业界最新研究成果。因此“孵化”成果交流平台及载体是必要的。从做大做强的角度考量,“孵化”至少要做到“三个一”:一个“新媒体”(包括微信、微博、网站等),就如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网站及微信公号一样,及时推送最新研究成果,及时报道红十字系统的重大活动,及时发布基地开展的相关学术活动等;一本杂志,汇编基地成员及国内外同行和业界科研成果,公开出版,推向社会,扩大影响;一次学术交流研讨会议,一年一度,交流心得,相互吸收借鉴,推进理论研究纵深发展。
三是运行保障的“孵化”。基地的良性运行,需要完善的机制作保障。“战略合作协议”原则上厘清了合作双方的权力义务,但基地建设的推进,要求制度化的机制保障运行,避免因人事变动中途夭折,合作中断。比如,会商机制不可或缺,毕竟基地建设不是单方面的事,合作双方切磋会商必不可少。会商可以是定期的,也可以是不定期的,至少每年一次,以了解基地课题的进展,谋划下一阶段科研方向,集思广益,共策进行。因此,会商机制具有联谊、督促、顶层设计的功能。再如联动机制,学界的成果需要通过业界进行转化,业界的工作业绩需要理论提升,没有这样的联动机制,就无法取得“1+1>2”的效应。设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研究中心,必要时可以依托地市级红十字会,建立研究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就如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那样,可以更好地联动互动。其他如管理机制、经费的投入和使用等,都是基地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
不可或缺的激励机制
红十字会联手高校建立研究基地,开展理论研究,绝不意味着红十字人可以置身事外,袖手旁观,而是应该真正参与到基地建设和理论研究中来。
为此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引导、鼓励红十字会一线工作人员的参与热情,理所应当,也是《改革方案》落到实处的一种手段。
激励的条件当然是理论成果的产出。成果的产出固然是自觉自愿行为,但也可以通过激励机制鼓励一线红十字人积极参与。
一方面,可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展红十字理论与实践研究优秀学术论文征集、评选活动,评出优秀理论文章,对获奖作者给予表彰奖励,一年一度,形成制度。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硬性”要求加以推动。省级红十字会主导,向地市级红十字会、地市级红十字会向区县级红十字会下达任务,要求每年提交理论研究成果若干,并作为年终考核的硬指标,也不愁没有成果产出。假如每个区县级以上的红十字会每年提交一篇文章,一般省级红十字会都能收到百篇以上的成果,甚至更多。取得相应研究成果,理应给予肯定,如年终考核时,将他们的研究成果计入“绩效点”,给予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
“双管齐下”,理论研究的活力得到激发,成果自然层出不穷。这些成果,经过筛选,完全可以结集出版,放大其社会效应。
激励是一种保障手段,凭借这种手段,营造氛围,推动理论研究能力建设的不断提升。对于在理论研究上做出贡献的红十字人及专家学者,通过各种方式加以表彰,可以收到“激励”之效。
机制是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有效的、较为固定的方法。一个好的机制是在不断完善过程中臻于成熟的。理论研究的“孵化”与激励机制就是如此。只要我们诚心实意地去求索,积极大胆地去尝试,有效的机制完全可以确立起来,形成制度化举措,从而使“加强理论研究”的改革方案最终落到实处。
(作者系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2018-2019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项目阶段性成果)
(文章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