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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3-30 10:17:35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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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如何摆脱信任危机

池子华

 

新冠肺炎爆发后,武汉市和湖北省红十字会被推上风口浪尖,质疑之声此起彼伏,谣言满天飞,甚至别有用心者以《人民日报》的截图发布“暂免武汉红十字会救灾物资管理”谣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家省电视台居然不问青红皂白当新闻播出,如此等等,形成“围攻”局面,连带整个红十字事业受到殃及,很多早已澄清的陈年旧账冠以诸如《中国红十字会的惊天黑幕》《红十字会的25个黑幕》《天使的外衣》的标题,抹黑红十字会,使红十字会公信力受损。信任危机症结在哪里,如何才能摆脱被“围攻”的局面,值得反思。

一是直面“郭美美事件”,正本清源 

抹黑红十字会,自2011年以来,几乎成为一种“常态”,红十字会只要参与重大人道灾难的救助,就会惹来骂声一片,追根溯源,就在于“郭美美事件”给公众心目中投下的浓重阴影,挥之不去,虽然多年过去了,而时间的流水并没有冲刷掉曾经的记忆,反而一提到郭美美总是自觉不自觉与红十字会“绑架”在一起。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其实跟红十字会没有关系,白岩松也做了特别声明,让人感到振奋。

不过,毋庸讳言,红十字会一直以来对“郭美美事件”讳莫如深,不愿直面,甚至连“郭美美事件”都不愿提及,在正式文件中,只是采用一种只有红十字人才心知肚明的“网络风波”来代称。刻骨铭心之痛,不忍自揭伤疤,可以理解,但绝非善策。

既然不愿正视,乃至刻意回避,自然不会挺直腰板正本清源,更不会进行必要的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以至于本来受到蒙蔽的公众仍然蒙在鼓里,这就难怪别有用心之人恶意抹黑红十字会之时,一呼百应,附和盲从者众多,使红十字会深陷“塔西佗陷阱”了。

症结所在,就应该勇于面对,再不能三缄其口,忍辱负重了。因此,红十字会应直面挑战,不再回避“郭美美事件”对红十字事业造成的巨大伤害,并进行深入研究,昭告天下。所谓“正本清源”,如果不能从源头、根子上去廓清,很容易丢掉重新建立起来的信任度,很难彻底扭转被“围攻”的尴尬局面。

二是拿起法律武器,捍卫《红十字会法》尊严

2017年5月8日施行的新版《红十字会法》,为红十字会“依法治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最大的亮点即新增法律责任”专章,其中强调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侵害红十字会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规定“制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红十字会名誉”者,都应受到制裁。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加以追究,情节恶劣的,按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如此明确具体的规定,为红十字会履职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战疫”中红十字会工作的确有值得改进的地方,也欢迎各界提出善意的批评与监督,但红十字会绝不应该成为任人嬉笑怒骂的发泄对象,人道主义事业的圣洁更不容“网络喷子”肆意践踏。对少数人无中生有造谣生事、恶意中伤、故意“抹黑”而使红十字会遭受伤害,名誉受损,理应拿起法律武器,将之绳之以法,以捍卫《红十字会法》的尊严,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战疫”中为了避免“两面作战”,固然可以置之不理,但绝不意味着忍气吞声。“秋后算账”也是一种选择。这是摆脱信任危机,提升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倘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那么法律也就成为一纸空文,摆脱信任危机真可谓路漫漫了。

三是强化组织与队伍建设,提高应对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摆脱信任危机,提升美誉度,关键还在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应对水平,让人无话可说。

毫无疑问,红十字会组织还不够强大或者说比较弱势,需要加强建设,其中行业系统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不可或缺。2011年郭美美事件发生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停摆,直到现在没有恢复。目前仅存铁路系统红十字会,且不够景气。应该说这是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的短板。在未来的发展中,理应补齐。商业、交通、物流、快递等各行各业,都有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会应对突发事件就会从容很多,毕竟专业化水平高,动员能力强。如武汉市红十字会仓库积压物资,交给“九州通”,很快解决问题,从中不难受到启发。

与组织建设相关联的是队伍建设。红十字会看似是一个庞大的系统,但人少事繁是普遍现象。目前全国红十字系统专职工作人员只有13000余名,很多省级红会专职工作人员20多人如湖北省红十字会,地市级红会10多个人如武汉市红十字会,甚至有的地级市红十字会只有一二名工作人员,实际上被边缘化。按照新版《红十字会法》的规定,红十字会承担9项职能之多,别的不论,仅“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灾难救助,哪一项工作不是千头万绪?一旦遇有类似新冠肺炎这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就几个专职工作人员,被讥讽为“鸡弱”的红十字会如何能够招架?因此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是队伍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志愿服务是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之一。志愿者队伍建设一直以来是红十字会一项重要工作,但专业化水平不高。目前全国红十字系统仅有7类24支救援队伍分布不均衡,装备也一般,地方红会志愿者队伍参差不齐,且条块分割,各自为战,无法形成一个整体。能否建立联动机制,至关重要。建立从总会到省级红会志愿救援队联盟,构建“一盘棋”格局,就成为迫切的现实需要。

四是强化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公信力

“能力不足”被舆论所诟病,湖北省红十字会三位责任人被处分,就暴露出这方面的问题。因此加强能力建设,就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红十字会能力建设就是依据红十字会的宗旨和使命,不断满足人道需求和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能力,包括运筹能力、筹资能力、执行能力、监管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公关能力、文化建设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红十字会能力建设的基本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是根本,无论哪种能力,都要靠红十字人去建设。因此能力建设也要以红十字人“为本”,即提高干部素质是要务。

同时,持续加强公信力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郭美美事件”使红十字会遭受重创,此次“红会风波”雪上加霜,使公信力建设任重道远。“红会风波”之所以持续发酵,原因固然很复杂,但有一点尤其值得注意,那就是红十字会公开透明的行动滞后于公众诉求,这个症结不祛除,要重建公信力,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尽管全国红十字系统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而要真正做到“两公开,两透明”(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这一点武汉市红十字会显得较为被动,这个教训理应吸取。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应该具有这样几个基本特点,一是更新及时,从目前情况看,红十字会的新媒体可以做到这一点,但还有提升空间二是查询功能,包括接收捐赠款物的信息及使用情况都可以查询,其中后者还不能尽如人意;三是联动与共享机制,不管你登陆哪一级信息平台,都可以查询到你想知道的信息,这样的信息披露机制才是健全的,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习近平强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显然,红十字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公信力的有效手段,不可忽视。

五是以“两论”为抓手,不断增强软实力

“郭美美事件”后,中国红十字会原会长华建敏在2013年7月23日召开的九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上强调要“突出抓好‘两论一动’”(“两论”即理论、舆论,“一动”指行动),形成共识,也取得一定成绩。那么,如何推动“两论”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更好、更扎实有效的持续开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方面,“舆论”不能总是疲于应付,对舆情的把控不力常常使红十字会陷于被动,重视舆论引导,舆情应对,不能不加以重视,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仍然是重要渠道;另一方面,虽然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强调“深入开展红十字理论研究”,虽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也强调“加强理论研究,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但理论研究的推进并不理想,如“红十字国际学院”作为全球第一所红十字系统的高等学府,至今还没有一支科研团队进入,几乎是“空壳”,亟待加强建设。

“两论”是加强红十字会软实力建设的重要载体,以“两论”为抓手,拓宽红十字文化传播渠道,让公众真正了解、认识、亲近红十字会,红十字事业才能化危为机,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作者系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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