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评《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
池子华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3月10日,这是红会系统和学界一致的看法,已成定论。但新近由大陆中华书局出版的台湾学者张建俅先生所著《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一书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民国元年即1912年9月29日,中国红十字会在上海租界工部局议事厅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30日,为了结合国内各种红十字团体,乃于上海汇中旅馆召开中国红十字会统一大会,“从此中国红十字会宣告正式成立”。(《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第41页)作者又指出:“根据种种迹象显示,民国元年(1912年)才是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立的关键”,理由有三:一是政府立案:“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根据副总统黎元洪的建议,乃命令内务部准予中国红十字会立案,这是中国红十字会首次获得政府正式立案,从此成为正式合法的社团。袁世凯主政后,也同意保护该会,在中国红十字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选出正副会长后,袁氏一面表示同意,一面明令发表该项任命。从此中国红十字会在国内的合法地位获得确认和延续”;二是国际承认:“清末中国红十字会虽然加入了日内瓦公约,但最初的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仅为临时组织,后来吕海寰、盛宣怀所筹设的大清红十字会也胎死腹中,两者都从未与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取得联系,故亦无从获得国际承认。民国元年上海总办事处负责人沈敦和与日本赤十字社取得联系,由赤十字社社长松方侯爵向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介绍中国红十字会入会,获得该委员会的同意。同年万国红十字大会第9次会议于华盛顿举行,中国红十字会与中国政府首次获邀与会,这是中国红十字会首次参与的国际会议,代表了该会从此加入国际社会的开端”;三是制度确立:“中国红十字会各项制度如组织、会员、分会等都是在民国元年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确定下来。该章程确定会名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设在北京,总办事处设于上海,另由全国代表大会选出常议员36人,组成常议会。会员部分在武昌起义后,上海方面即拟定名誉会员办法,民国元年更确定捐款25元以上为会员,独捐200元以上或经募1000元以上为特别会员,独捐1000元以上或经募5000元以上为名誉会员。全国各地如有会员30人以上即可申请设立分会”。(同上第41—42页)
作者的观点固然很新,但仔细推敲起来,却难以使人信服。
首先,在作者看来,政府的立案,使中国红会成为“正式合法的社团”。人们自然质疑,难道立案之前它是非法的吗?事实上,政府眼中的中国红会,从来都是合法的,由政府任命的盛宣怀会长甚至将其更名为大清红十字会,也得到朝廷的采纳,相信没有任何人怀疑它的合法性。红会之所以陈请立案,众所周知,是“改朝换代”造成的,民国新建,自然有必要取得新政府的认可,维持它的合法存在,使自身的合法地位得以延续。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显然,作者的根据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国际承认,对红十字会这样具有国际性的慈善组织来说固然重要,但作者忽视了一个基本逻辑,即先有了红十字会,然后才谈得上争取国际承认。换句话说,国际承认并不是中国红会成立的前提,而是“后果”。那么,国际承认具体何时?1912年1月12日;中国红会出席第9次万国红十字大会又在何时?1912年5月7日至17日。而被作者视为中国红会“宣告正式成立”的统一大会,则是1912年10月30日。明眼人一看便知,作者犯了“倒因为果”的常识性错误。而这一错误,恰恰证明了国际承认并非“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立的关键”,同时也恰恰证明了中国红会在1912年之前即已存在。作者也意识到会遇到逻辑问题,所以干脆只字不提国际承认的时间或故意“模糊”了事。相信作者不会不知道各国红十字会成立和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从来都不是同步的,它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有长有短,各国情形不一,如日本赤十字社,1877年成立,而直到10后的1887年才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正式承认。这种情况原本正常,并不妨碍红十字组织的组建与存在。如果按照作者的逻辑,日本赤十字社岂不要等到1887年得到国际承认才“正式成立”了吗?它的历史岂不面临“改写”的危险?
再次,制度确立,也不是如作者所说“是在民国元年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确定下来”的,在此之前,即有《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暂行简明章程》(1904年)、《中国红十字会试办章程》(1910年)的制定,尽管比较“简明”、幼稚,但也正因为如此,它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民国元年通过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正是中国红十字会由不成熟逐渐走向成熟的标志,而不是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立的关键”。至于会员,在民国元年之前,就有名誉会员、特别会员、正会员名目,并在1911年举行了大规模的征集会员活动。作者既然承认“会员”不是从民国元年开始的,却依然作为“民国元年(1912年)才是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立的关键”性的证据,岂不是等于自我否定?
最后,再看看作者视为“从此中国红十字会宣告正式成立”的标志性事件——统一大会。中国红十字会之所以要召开统一大会,是因为红十字会内部出现了不和谐、不统一的局面,需要统一意志,而不是为了组建中国红十字会。换句话说,中国红十字会早已存在,并且本来也不存在不统一的情况,从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到大清红十字会,它的“惟一”地位是无庸置疑的。但辛亥革命爆发后,这种“统一”的局面被打破,广东红十字会、中华红十字会、粤东红十字会、济群红十字会、大汉红十字会、广东河南赞育红十字会等“冒”了出来,许多慈善团体也纷纷打出红十字旗号或赤十字会旗号,一时红会林立,蔚为壮观。毫无疑问,这是国人慈善热情高涨的体现,本无可厚非,如沈敦和所言:“民军起义于武昌,战祸蔓延于全国,热心救济之士,投袂奋发,争先组织慈善团体,救死扶伤。或以赤十字会命名,或以红十字会命名,不下数十起,其博爱恤兵之大旨,与本会如出一辙,于是普通人民,始知红十字会关系之重要与其立会之精义,会务发达,遂有一日千里之势”。[1]但“宗旨相同,而手续互歧,间有以本会名义设立分会而迄未与本会接洽者”[2],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也不符合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即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在民国诞生的新的时代条件下,如沈敦和所说,红十字会作为“世界万国唯一慈善事业,民国成立,一切政治机关莫不革故鼎新,期与东西各国齐驱并驾,则此重要之慈善团体,亦安可不正厥名义,求合乎世界大同?此本会之所以急谋统一也”。[3]这是统一大会召开的原因所在。通过统一大会,使中国红会告别了“散漫”,实现了“统一”,重新确立了“惟一”的地位,这在红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实奠中国红十字会万年不拔之基”。[4]很显然,统一大会旨在解决红会内部出现的问题,怎么能够得出“从此中国红十字会宣告正式成立”的结论?
上述分析可见,作者标新立异的勇气固然可佳,但却不能自圆其说,无法自成一家之言。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说,之所以得到学界的认可,自然有其合理性。作为标志性事件,这年3月10日,为援救日俄战争中被难同胞,中、英、法、德、美五国代表会集于上海英租界公共工部局议事,宣告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虽然名义上系五国“合办红十字会”[5],但因“在中国地方创始承办,中国遂永有红十字会主权”[6],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才有理由把1904年3月10日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组建日视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日。
“联合”不过是权宜之举,中国红十字会理所当然要走“自立”自路,7月12日在制定《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暂行简明章程》时特别强调:“至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应由华董另拟,呈候咨部核奏,请旨饬行,合并声明。”[7]等于旗帜鲜明地打出了“中国红十字会”的旗号,它意味这什么,不言而喻。1907年7月救护日俄战灾的使命完成,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解散后,中国会员遂于上海开会,议决另行组织中国红十字会,以为久远之计。适商约大臣盛宣怀驻沪,遂公推为会长。一千九百零七年盛大臣将组织会务情形奏达朝廷,当奉谕旨,准照办理,并派盛大臣(盛宣怀)为会长。其时本会并未请领敕旨书,亦未订立规章,故其范围未见推广”。[8]中国红十字会由此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1910年2月27日盛宣怀被清政府正式任命为会长后,即于3月13日咨行礼部,以中国红十字会系遵旨开办,应行奏请添铸“大清红十字会”关防,以昭郑重。6月5日,“大清红十字会”关防正式启用[9]。中国红十字会蜕变为大清红十字会。1911年11月13日,清廷颁发谕旨,“命前外务部尚书吕海寰充中国红十字会会长”[10],重新回归“中国红十字会”。不难发现,从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到中国红十字会,到大清红十字会,再到中国红十字会,一脉相承。说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并无不妥。
[1] 《副会长沈敦和君宣布开会宗旨》,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6页。
[2] 《中国红十字会二十年大事纲目》第6页。
[3] 《副会长沈敦和君宣布开会宗旨》,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6页。
[4] 《统一大会记》,原载《中国红十字会杂志》第1号,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59页。
[5] 《申报》1904年4月10日。
[6] 《晚清关于红十字会开创之奏折》,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页。
[7]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页。
[8] 《吕海寰往来电函录稿》,载《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编第58辑,台湾文海出版有限公司印行,第885页。
[9] 周秋光:《晚清时期的中国红十字会述论》,《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3期,第145页。
[10] 《宣统政纪》第6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