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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0-6-30 14:09:33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我国慈善超市问题的研究综述*
杨玉娟  马德峰
    一、引言
    国外慈善超市研究已有近百年历史,目前已经达到相当成熟的地步。与国外慈善超市研究相比,国内慈善超市起步比较晚,还是一个新兴事物,对其研究也处于初级阶段。经过六、七年的发展,我国慈善超市的数量显著增加,国内学者对慈善超市的研究也兴趣渐浓。通过检索中国期刊网电子资源全文数据库,搜索到关于慈善超市的相关文章有50多篇,其中相关度较高且提供了重要借鉴和参考价值的文章近30篇,笔者通过研读这些文章,试对六、七年来我国慈善超市问题研究作一综述,以期推动这方面的研究。
    二、研究内容
    (一)慈善超市的概念
    国外的慈善超市是一种接受、处理、销售市民们捐赠的旧物,用销售这些物资得到的善款为残疾人、失业者、新移民等兴办各种类型的福利工厂、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安置场所的地方。在我国,慈善超市尚没有统一的名称,它又叫“爱心超市”、“扶贫超市”、“阳光超市”。对于慈善超市新生事物内涵的把握,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慈善超市的概念进行了阐述。有学者从救助主体、救助对象和救助方式角度来理解慈善超市概念。如,张彦认为:“慈善超市是在政府支持下、直接面对属地困难群体、以实物(生活必需品为主)济困为基本功能、以领用券为兑换凭证、由各类组织严格限于慈善目的而开办的超市或超市形式。”[①]有学者从慈善超市的运作方式上给出定义。方素琴认为:“慈善超市是借用近代市场中出现的超市运作模式而实现救助目的的一种新型社会捐助渠道。”[②]还有学者从广义上指出慈善超市是一项公益性的服务事业。笔者认为张彦的观点更为全面、准确,它符合我国现阶段慈善超市的运作特征。
    (二)慈善超市的特点
    我国慈善超市的发展具有自己的特点,学者们在这方面予以了关注。例如,王先进认为,当前我国慈善超市的特点有:首先主办单位多样化,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特点,应该说这是最突出的一个特征。其次是操作部门具有准行政性,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我国慈善超市并非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其负责具体操作的部门也没形成统一。再次是人员配置非专职化,大多是政府或准政府组织安排的兼职人员。还有就是物资来源的渠道相对单一、救助对象以低保户为主、救助形式以实物救助为主、一次救助与二次救助相结合的运作模式[③]
    此外,费湘军还作了进一步的补充:慈善超市就功能来说还具有“双赢”的特点,一方面,困难户可主动前来超市挑选自己急需的物品,有助于满足他们的需要;另一方面,对于捐赠者而言,这种救济方式恰好提供了一个经常化的渠道,慈善超市的开设为献爱心者提供了一个平台,有利于更快更好地帮助困难户[④]。总的来说,学者们对慈善超市的特点概括得比较详细,笔者比较认同王先进所说的多样性的特点,因为多样性更有利于慈善超市的发展。
    (三)慈善超市的模式
    虽然我国慈善超市刚刚兴起,涌现出的类型也不多,但我国学者在慈善超市类型方面还是进行了尝试性的研究。立足于具体的个案研究分析,学者吕洪业从运转资金和运作主体来划分。首先他根据运转资金的来源不同,将北京、辽宁的慈善超市可分为:财政供养型,就是指慈善超市运转所需的经费全部来自于政府财政部门;财政支持型,是指政府每年拿出一部分定额拨款作为慈善超市运转的扶持资金,而所需其他资金则主要依靠社会的定向捐款;社会捐助型,指慈善超市运转所需经费全部来自社会捐赠,政府财政无资金投入。其次,根据主要运作主体的不同,他认为,北京、辽宁慈善超市又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型模式,指政府在慈善超市运营过程中起着积极和主导性作用,而我国现阶段大部分地区就是该种模式;市场化模式,它是指以政府主办的便民超市为载体,按照市场化的办法来运作慈善超市;社会组织型(合作型)模式,指慈善超市的全部运作过程都交由社会组织(主要是慈善协会)来完成,政府在其中只起监督和扶持的作用[⑤]
    与吕洪业的观点近似的是,方素琴认为,上海市从慈善超市的运行模式来看,主要有三种运行模式:直接救助模式、市场运作模式和混合型运作模式。其中市场化运作模式和混合型运作模式是上海慈善超市的主要运作模式。市场化运作模式强调的是通过市场化的运作使捐赠物变为现金,混合型运作模式坚持直接救助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能够实现一次和二次救助的结合,因此是相对成功的,可以说上海市的例子比较典型[⑥]。高功敬认为从慈善超市的现实运行过程来看,目前中国慈善超市存在着三种不同的具体实施模式,即以广州、武汉等地为代表的单纯的一次救助型模式,以上海为代表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和以济南等地为代表的混合型模式[⑦]。此外,马德峰等人根据苏州市慈善超市的调查研究,认为有以下几种类型:政府主导型——以平江区“一家人”慈善互助超市为典型;企业兼带型——以金阊区美佳倍顺爱心超市为典型;宗教慈善型——以苏州寒山寺宗教慈善超市为典型[⑧]
    笔者认为,在运作机制上慈善超市大体上有三种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以北京、辽宁、广州、武汉为代表;市场运作模式——以上海为代表;混合型(市场+非政府组织)模式——以济南、苏州为代表。笔者认为,第三种模式更为合理,因为该模式吸引了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更具有发展潜力。同时由于不同的地方具有不同的资源特征与独特的社会文化特征,慈善超市的模式也应因地制宜。
    (四)慈善超市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慈善超市运行机制中的物资“进口”、物品处理和物资“出口”三个环节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慈善超市的认识,以及进一步反思现阶段我国制定的慈善超市的各种政策。一般来说,慈善超市物资来源于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的捐赠,但运行过程中货源物品的供给在数量上和结构上表现出一种不均衡:不足或过剩。韩煜皎、刘乃山总结了当前慈善超市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物资来源难以保障,主要捐助渠道潜力有待挖掘,尤其是企业的捐助力量[⑨]。费湘军指出,我国“慈善超市”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货源供给存在问题,物品过多或过少[⑩]。高功敬则指出,从捐赠物品来看,慈善超市普遍面临着捐赠物品量少质次、品种单一的现实困境。由于我国目前大部分慈善超市由政府民政部门运作,增加了政府的负担;而采取市场化机制的慈善超市较少,这样就导致缺乏活力,以致于有些地方的慈善超市出现了经营困境[11]。棕河指出,慈善超市“造血”功能缺乏,只将慈善超市作为“捐助物品发放站”是不够的,国内的慈善超市可以借鉴国外的“前店后场”的模式增强“造血”功能[12]。还有的学者指出,慈善超市缺少市场定位,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还缺少企业的管理经验。
    慈善超市在我国虽然刚刚起步,但不管是政府还是社会媒体对它的宣传还是比较充分的。2004年,民政部下达《关于加快推广“慈善超市”和做好今年“捐助月”工作的通知》,各地区也充分响应政府号召投入到慈善超市的建设和宣传上来。但是在宣传方式和宣传对象上存在偏差。蒋积伟指出,只通过单位动员和捐助的方式往往起不到很好的宣传效果,有的老百姓甚至还没有听说过慈善超市的名字,也就难以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而救助对象上出现无限放大和混乱的趋势,这就导致慈善超市的部分救助与低保的救助相互冲突、重合,降低了其功效[13]
    此外,在从业人员上,目前我国慈善超市中的工作人员大多是兼职人员,故专业化水平不高,这对超市的日常经营管理不利。专业化义工队伍的缺乏也限制了慈善超市的发展。有学者认为,我国的义工使用还没有形成制度化的办法,有许多志愿者不知道或者不理解慈善超市,而有的慈善超市本身还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个别慈善超市的领导竟然不清楚义工是怎么一回事,这显然是非常尴尬的事情。
当然,慈善超市运行过程中还出现了其它一些问题,如物资折价过高或过低,慈善超市彼此之间横向联系少,面向社会的募捐机制不健全等,需要引起管理者的注意。
    针对上述慈善超市存在的主要问题,学者们提出的对策有以下几点:
    其一,拓宽产品的渠道。拓宽产品渠道是慈善超市的发展之本,在慈善超市运行中要改变产品供给在数量和结构上的不足。钟鸣指出,湖北荆州慈善超市实现了帮扶的一大创举,慈善超市制定按需帮扶的制度,不仅有日常生活物资,慈善超市还与卫生、司法部门联合,免费为下岗职工、困难职工检查身体、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这些措施都是很好的[14]。姜敏等同样认为,按需认捐很重要,肯定了沈阳市在捐助方式、募集种类、及群众回访方面做的工作[15]
    其二,引入市场机制。市场机制能增强慈善超市的“造血”功能。李雪萍、陈伟东指出,市场化、企业化运营是非营利组织普遍的运营方式,慈善超市也不应例外。要做到慈善超市的市场化,应该做到以下三点:一是通过市场化的超市运作使捐赠物品变为现金,在运作过程中,对所有市民开放,与其他市场中的超市商品进行完全的竞争;二是实行慈善超市的连锁经营方式,加强各个慈善超市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实现不同城市间、区域间的慈善超市物资的调剂,互通有无;三是采取企业化的管理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强调成本管理和成本监控[16]
    其三,搞好宣传工作。好的宣传工作有助于形成慈善超市在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在政策层面上,有学者指出各级领导应该从思想上真正重视慈善超市,主动而不是被动地关心慈善超市的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和宣传规划。另外,也可以借鉴美国LDS慈善超市的运作经验,以社区为最小单元,逐级向外辐射,形成慈善超市的品牌效应,提高慈善超市的知名度。
    其四,工作人员及其义工队伍建设。学者们一致赞成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建设一支高效的义工队伍。例如,加强慈善超市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捐赠物品进行必要的洗涤、修配、包装、估价,尤其是物品估价环节,需要配备专业的估价师,鼓励志愿者参与慈善超市建设等。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国家应加大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培养力度,为慈善超市的发展提供专业人才。
    三、总结与思考
    从已有的慈善超市研究来看,成果有诸多值得肯定的地方:(1)研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注重从慈善超市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对策角度揭示和说明问题,非常具体而且具有一定深度。如学者对上海慈善超市的现状分析,既有利于促进上海慈善超市的发展,又为其它慈善超市的运营提供了经验。(2)从多角度来研究慈善超市,如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角度,拓宽了慈善超市的研究视角,有助于深化慈善超市的研究。(3)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学者们深入实地调查慈善超市,为慈善超市的研究获取第一手真实资料,有利于提高慈善超市研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和欠缺:(1)研究主题不够深化。学者们涉及到的主题有慈善超市含义、特点、模式、运行中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相对来说主题有些狭窄。(2)研究地域不够宽泛。大部分学者研究的是城市社区中的慈善超市,而对农村和高校中的慈善超市进行研究的甚少,事实上,农村和高校中的慈善超市发展有其巨大的内在需求,有必要纳入学术界的视野中去。(3)分析方法比较单一。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学者们对慈善超市的研究基本上是理论研究加上个案材料,定量研究较少。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今后对于慈善超市问题的研究,可以向以下几方面侧重:(1)拓宽慈善超市的研究主题,对研究主题进一步深化,如慈善超市特点和模式成因分析、慈善超市模式异同比较和优缺点分析、慈善超市功能拓展研究等。(2)扩大慈善超市研究地域范围,如加强面向农村和高校的慈善超市的研究,扩大慈善超市在弱势群体中的影响。(3)注重分析方法的多样性,比如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统计分析法、空间地理调查法等,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综合运用,这样使得研究更有说服力。
(作者分别为苏州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个案工作在残障康复中的运用
——以脑瘫儿童J为例
朱爱华
 
    个案工作是现代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之一,社会工作者用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帮助有困难的个人、家庭预防和解决问题,争取社会资源,增强社会功能,更好地实现社会性发展。残障康复是社会工作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本文以脑瘫儿童J为例,对个案工作方法在残障康复中是如何运用的作一描述、分析。
 
一、接案与建立专业关系
    接案是个案工作程序的第一步,通过与求助者的初步接触,对其面临的问题进行初步评估,并与求助者探讨是否可以提供服务,使求助者成为案主。
    12月3日,是“世界残疾人日”,12月5日,是“国际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为纪念这两个重要的节令,苏州科技学院社会工作者协会、苏州橘子爱心社等于2005年12月5日晚联合举办爱心文艺汇演。演出过程中,一名13岁的表演者引起大家的注意,他就是本文中的案主J。此前据橘子爱心社负责人介绍,J是一名脑瘫儿童,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他很喜欢篮球,非常想给大家表演运球和投篮。当晚,J的奶奶陪他一起过来表演。演出后,他奶奶表示,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很希望有更多的人帮助J,毕竟他们自己年龄也越来越大了。社会工作者[17]对他们的求助愿望及时予以积极的回应,对J的自强精神给予鼓励和赞赏。这里,社会工作者运用了“治疗性沟通”的技巧。所谓治疗性沟通(或具有治疗效果的沟通)是指通过人与人的交往,达到一个人对其他人进行帮助的目的。它明确表示提供支持,减轻了服务对象因求助而带来的内心焦虑,帮助服务对象建立起解决自身问题的正确想法。由此,双方建立起专业关系,J成为了案主。
 
二、资料收集与问题诊断
    当求助者成为案主后,就进入了资料收集与问题诊断阶段。资料收集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有:(1)个人资料。包括年龄、性别、籍贯、教育程度、家庭情况等。(2)身体情况。包括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营养状况、既往病史、用药情况等,了解服务对象的病史,有无残疾、遗传病以及长期慢性疾病,目前的生理状况如何等。(3)服务对象的特点与能力。如服务对象的心理状况、智力水平、认知能力、个性特点、自我概念、情感及行为等。(4)服务对象所处的社会环境。包括服务对象的人际关系、成长背景、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环境等。2006年初,社会工作者介入J的家庭,尽可能详细地收集与求助者有关的资料,从中了解问题的成因,确定问题的性质,发现解决问题的着手点。
    (一)收集资料
    (1)个人资料。J出生于1992年,母亲生他的时候,生了一对双胞胎。由于早产的原因,其中一个婴儿出生八天后,因放在暖箱中未得到医务人员的及时护理而夭折,另一个婴儿就是J,他是幸存者,可惜是个脑瘫儿童。
    从J奶奶的回忆中得知,脑瘫主要发生在胎儿时期,J母亲怀孕5个月的时候发过高烧,没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而是自己随便吞服了感冒药。高烧过后脾气比较大,引起肝火旺盛,又到医院里接受了一些药物治疗,怀孕期间药物的刺激是导致J脑瘫的重要因素。J刚出生时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但两个月后症状就慢慢显露出来,开始出现歪脖子的现象,三个月的时候身体就难以支撑,家人抱的时候一定要用手托着他的整个身体。当时由于缺乏医学知识,家人只是简单认为那是缺钙的表现,便一味地补充钙的含量。当J长到五六个月的时候,情况变得越来越严重,他始终趴着睡觉,每当家人帮他翻过来睡时,他都会很紧张、会哭,伴有抽筋的现象,这才引起了家人的重视。
    家人把J送往市人民医院治疗,确诊为小脑发育不全——脑瘫,但人民医院由于缺乏治疗的经验,并未予以治疗,而是把J转给了市儿童医院。在儿童医院住院期间,正好有一位北京来的儿科专家会诊,当他看到J无法支撑自己身体时,判断性地进行诊断后,在神经系统脊椎部位为他进行了一次手术。然而手术后J并没有恢复的迹象,当时市儿童医院也缺少脑瘫儿童康复治疗措施,他因此失去了康复的最佳时期。在儿童医院就诊以后,家人并没有放弃对J的治疗。后来,一名广州来的医生对J采取了中医针灸的治疗,并夸口一定会治好,但半年以后J仍然没有好转。原来,这位所谓的医生是把J当作了他开诊所的试验品,为自己做宣传,J又被误诊了。
    (2)环境资料。J本来是由父母照顾的,他父母是双职工,得知J无法治疗后,在他两岁时父母放弃了抚养,搬出原来的家,把他丢给了爷爷、奶奶照顾。他们自己又有了一个健康的小孩,从此对J的生活基本上不照顾,只是象征性地增添衣物等,其他的都由爷爷、奶奶提供。J与父母的关系很冷漠,从来不喊“爸爸”、“妈妈”,他们之间似乎没有感情,爸爸、妈妈也很少来看望他。爸爸相对来得多点,大多是来送衣服等,但来的时候不和他直接接触,而是站在门外跟奶奶交代几句就很快离开。家里的亲戚也很少有人来看望J,大多在看望爷爷、奶奶的时候象征性地问候他一下,外婆和外公从没有来看望过。
J现在的家庭是由爷爷、奶奶和他三人组成。爷爷是某化工厂的工会干部,奶奶是小学的退休教师。爷爷有心脏病,奶奶身体情况一般。虽然他们收入有限,只能维持日常开支,但他们并没有对J的父母有多大的抱怨,而是毅然接受了照顾的责任。在照顾J的生活的同时,奶奶没有放弃对他智力上的开发。奶奶发现J的智力和普通的孩子一样正常,曾想把他送到学校去接受教育,但遭到某些部门的拒绝,于是奶奶决定自己在家里承担辅导任务。同时,爷爷、奶奶还设法训练J的生活自理能力。
    (二)诊断问题
    在掌握了丰富的资料后,社会工作者下一步的任务便是探究服务对象的情况、问题与需要。从上述资料可见,J面临的问题主要在于:(1)医疗康复问题。对于任何残障人士来说,能够得到康复治疗,恢复或部分恢复身体功能,及早获得生活自理能力是最好的。可惜J错过了最佳的康复机会,目前他手脚不能协调,伴有语言障碍,但除了身体上有残疾外,他的智力很正常,心理也很健康。奶奶经常对J讲述一些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故事,养成了他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2)教育问题。教育是儿童增强未来生存本领的主要途径,随着年龄的增加,J也想和其他孩子一样多学一些知识。但由于我国特殊教育政策的不完善,J目前仍不能进入课堂学习。(3)家庭功能的缺陷。J在哺育期就遭到父母抛弃,长期以来与父母的关系僵化,缺乏亲子沟通,他极不愿意向外人提起他的父母以及与父母相关的事情。虽然一直有爷爷、奶奶照顾,但隔代抚养的局限在所难免,特别是随着爷爷、奶奶年岁的增加,家庭照顾功能愈发减弱。
 
三、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在残障社会工作中,残疾人的康复一般包括医疗、教育、就业、社会等方面。对本文的案主而言,考虑到他特殊的家庭环境,社会工作者理应优先采用结构式家庭治疗法进行干预,帮助J完善家庭功能。该疗法是由美国社会工作专家米纽秦创立的,它假设个人问题与家庭的动力、组织有着密切的关系,个体的问题症状是家庭结构缺陷的副产品,必须在家庭结构发生良性改变后,个体的问题才能减轻或消除,它以改变家庭结构为治疗的首要目标,治疗者不直接去解决个人的问题,而是在重建家庭结构过程中扮演积极主动的促进者角色。“在这个架构下,治疗的方向是改变家庭的组织结构。当结构转化之后,成员们在此团体中的定位也随着改变。结果每个成员都会体验到改变。”(S.Minuchin,1974)[18]但由于多年来J父母放弃照顾责任,亲子关系极度疏远,短期内让其父母改变态度、恢复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和家庭环境十分困难。加之社会工作者自身尚处于实习阶段,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因此最终选择从简易途径入手,在目标设定上放低要求,着力解决J的医疗康复问题、教育问题,并帮助他改善社会功能,增强社会交往、社会适应的能力。具体工作目标包括:(1)增强其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培养生活自理能力;(2)帮助其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3)帮助其建立更广的社会支持网络,弥补家庭功能的不足。为此,在具体工作计划安排了如下内容:(1)2006年3月起,组织苏州科技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开展康复社会工作服务;(2)组织志愿者实施爱心支教,帮助J辅导功课;(3)联系J所在的社区、团委等青少年事务工作部门及媒体,发动社会力量帮助J和他的家庭。
 
四、实施服务计划
    在服务计划实施过程中,工作者所扮演的角色包括治疗者、使能者、教育者、倡导者、联系人等。由于案主存在语言障碍,社会工作者与其交谈很困难,一般都是由社会工作者询问,案主以面部表情和手势来回应。此间社会工作者所做的工作包括:
    (一)在生活自理能力培养方面。通过与案主的不断接触,社会工作者发现案主的活动时间很少、活动场所很小(最远的范围在所住小区中),这对他的身体健康与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很不利。由于案主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老人的体力难以支撑案主的体重帮助他进行一些简单的锻炼。于是,社会工作者每次来访的时候都会帮助案主进行慢走或简单的四肢锻炼,经常和他一起玩篮球。锻炼的目的是防止J肌肉萎缩,增强其体质,改善生活自理的能力。针对案主的身体状况,社会工作者协助案主制定了简单的、循序渐进式的行动计划:每天早上起床坚持洗脸、刷牙等,在洗刷的过程中渐渐学会自己动手;上午在家里做些简单的肢体活动;午饭从学会用勺开始,慢慢用筷子代替;下午在进行两个小时的学习辅导后,坚持慢走和在简单仪器上进行肢体动作训练;晚上看电视节目增加社会性知识。在帮助案主制定计划后,社会工作者让案主对计划有所明了、表示认可并作出完成承诺,培养自我改变的信心。
    (二)在心理抚慰方面。社会工作者主要从案主和其家人两个方面着手。对于案主,社会工作者从自我定向方面引导他正确、积极地面对人生的现实问题,鼓励他不断克服锻炼过程中的痛苦,独立解决自己的问题,关注事物积极的一面,增强健康的情绪,乐观地接受现实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每当案主想放弃的时候,社会工作者都在旁边鼓舞案主坚持下去,让他在锻炼的过程中学会拒绝放弃。社会工作者经常会对案主讲述一些残疾人励志的事迹,然后与案主交流,让案主抒发自己的感想。案主这时经常会先沉默一会再与社会工作者进行交流。在交流过程中,案主表示要向这些人学习,但同时也表现出一些对今后生活的恐慌(一旦爷爷、奶奶离去了,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虽然案主只有14岁,但表现出来的话语和想法显得很成熟。他表示自己现在就开始不断训练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不再过分依赖家人。对于家人,社会工作者表示,有这样的一个孩子并不是谁的错,你们的行为受人尊敬,社会越来越进步,你们的困难将会获得更多的社会援助。
    (三)在教育康复方面。教育是残障康复的重要内容,对于残障儿童来说,获得教育康复更是其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由于身体原因J没能上学,但他热爱学习,渴求知识,想圆一个读书的梦想。社会工作者认识到J学习的潜力,通过倡导、联系,南门路小学组织该校假日雏鹰小队的高年级学生,利用每周三下午早放学的时间,上门为J提供学习辅导。功夫不负有心人,2003年J完成一份小学数学的毕业考试卷,竟然拿了满分,他因此被省少工委和省残联评为“江苏省自强不息好少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需求的增加,社会工作者还组织一些高校的大学生志愿者帮助J学习初中的课程及计算机等现代科技知识,如今他已能熟练地用手机发送短信,学会了电脑打字、上网等。
    (四)在社会支持网络建立方面。社会工作者通过多方努力,在社区中广泛宣传人道主义,使社区的居民都来关心、理解和帮助J。J的事情被社区居委会主任获悉,从此对他给予特定照顾,进行阶段性的家访。在社区进行募捐活动时,为案主募集了书籍和学习用品;在社区组织外出游玩时,也邀请了J同去,鼓励社区里的其他人一起来关系、帮助J。另外,社会工作者还发挥中介的角色,发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力量,为J寻找更广泛的社会援助。
 
五、结案与评估
    个案工作是一个专业助人的历程,是以个人或个别家庭为服务对象,帮助人们解决本身能力和资源无法解决的问题,让其更好发挥社会功能。在协助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维持着面对面或一对一的专业关系,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方法、技巧协助失调的个人改善环境,增进生活适应能力;调适自我功能,促进人格发展;协调社会关系,建立良性互动网络。
    任何专业助人活动都有一个期限,结案与评估阶段的任务是社会工作者结束与案主之间的服务关系,并对整个服务过程进行回顾、总结与评估,其目的是巩固已有的改变,增强案主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社工的介入,案主J发生了多方面的改变:(1)躯体功能、心理状态得到改善,能够进行简单的肢体练习,特别是他所酷爱的篮球,其运动水平更加娴熟,生活自理能力有所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爷爷、奶奶的负担,同时J较以前变得更加成熟、乐观。(2)知识水平、学习能力得到提高,通过持续的学习辅导,J的知识水平有所提高,知识面更为宽阔,弥补了原先奶奶学业辅导的不足。(3)社会交往、社会适应能力有所提升,通过与社工及志愿者的接触,J获得了更多社会参与的机会,语言表达能力较以前增强,所处的生活环境也发生了积极改变。由于有社工的介入及志愿者的参与,J的爷爷、奶奶显得格外舒心,家庭氛围变得更加温暖、融洽,J获得了社区及社会各界更多的帮助,其社会支持网络增强。
在本个案中,社工根据“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社会生态学观点,一方面着眼于案主本身,帮助其全面改善生理、心理、社会功能,另一方面,发挥倡导者的角色,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共同帮助案主成长。但是,本案中社工也有做得不足的地方,主要是对结构式家庭治疗法运用不充分,从未对案主的父母开展工作,难以实现完善家庭功能的目标。同时,在社会福利政策的倡导方面也做得不够,残障儿童的社会康复,除靠社会工作者的个人努力,直接提供社会服务外,还要依赖社会福利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因此社会工作者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儿童福利政策、推行儿童福利服务、倡导民间儿童救助。
(作者单位:苏州科技学院人文学院)
 


*基金项目: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苏南地区慈善超市工程运作机制的实证研究》(0901109C)。
 
[①] 张彦:《社区慈善超市如何做久做大?——以上海的经验为例》,《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
[②] 方素琴:《上海市慈善超市现状分析》,《中国减灾》2007年第12期。
[③] 王先进:《当前我国慈善超市的特点与发展困境》,《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8期。
[④] 费湘军:《“慈善超市”——路在何方?》,《江苏商论》2005年第8期。
[⑤] 吕洪业:《如何构建慈善超市的长效机制----以京、辽两地为例》,《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⑥] 方素琴:《上海市慈善超市现状分析》,《中国减灾》2007年第12期。
[⑦] 高功敬:《慈善超市的运行模式——济南市慈善超市的个案分析》,《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⑧] 马德峰:《苏州社区慈善超市建设类型的调查》,《江南论坛》2008年第7期。
[⑨] 韩煜皎、刘乃山:《从辽宁省“扶贫超市”引发的思考》,《中国减灾》2004年第10期。
[⑩] 费湘军:《“慈善超市”——路在何方?》,《江苏商论》2005年第8期。
[11] 高功敬:《慈善超市的运行模式——济南市慈善超市的个案分析》,《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12] 棕河:《慈善超市困局》,《城乡致富》2009年第6期。
[13] 蒋积伟:《“慈善超市”政策评价——制约“慈善超市”发展的政策因素》,《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2期。
[14] 钟鸣:《荆州·帮扶工作的一大创举——爱心超市实现可持续帮扶》,《一线传真》2008年第9期。
[15] 姜敏、李桂玲:《“按需认捐创新扶贫”——探访沈阳“扶贫超市”》,《瞭望·新闻周刊》2003年第16期。
[16] 李雪萍、陈伟东:《社区慈善超市——慈善为本市场为径》,《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4期。
[17] 严格地说,是准社会工作者。苏州科技学院社会工作者协会是该校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业性学生社团,由本专业的学生组成,受专业教师的指导。
[18] 许莉娅主编:《个案工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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