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下发
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
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推动新时代浙江省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
《方案》明确了浙江省红十字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期望,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题,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真心关爱群众,着力提升“三救”“三献”核心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浙江省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浙江篇章作出新贡献。
《方案》强调,红十字会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方向;必须坚持依法治会,依法兴会;必须坚持人道宗旨,服务群众;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固本强基;必须坚持公开透明,提升公信。通过深入推进改革,保持和增强省红十字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健全完善治理结构、改革创新组织设置、人事制度、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建设理想信念坚定、联系群众密切、作风扎实过硬、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更加公开透明、更具公信力的红十字组织,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使红十字会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
《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第一,优化治理结构。增强红十字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提高省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中来自社会各领域及基层一线红十字会员、青少年、志愿者、工作者和捐赠人的比例;优化领导班子成员结构,挂职、兼职副会长中来自社会各领域及基层一线的比例达到40%以上;依法推进监事会建设,加快形成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现代治理结构。
第二,优化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优化省红十字会内设机构,强化会机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功能,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事务性职能;加强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建设,加强上级红十字会对下级红十字会的业务指导、工作督查和财务监督;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实施“红十字强基工程”;切实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推进完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网络;激发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力,探索新时代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团队管理新模式,推动枢纽型组织建设。
第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核心业务能力,聚焦主责主业,做强做精核心业务;创新宣传传播方式,深化媒体合作,加强网络自媒体平台建设,打造全系统宣传矩阵;创新服务载体,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红十字会工作主线,加强服务平台和服务载体创新;建立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红十字会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三服务”工作制度。
第四,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提升组织公信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红十字会内部管理,坚持从严治会;加快“数字红会”建设,推动互联网与红十字事业深度融合,培育和打造具有红十字特色的网络公益项目和品牌;推进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五,进一步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省红十字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帮助基层红十字会组织研究解决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理事真“理”事、理事办实事制度,探索建立红十字会履职情况报告评价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保障,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投入力度,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