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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6-30 6:48:06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评《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
池子华
 
内容摘要:台湾学者张建俅先生所著《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作为红十字运动研究的新成果,把中国红十字会的初期发展置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这一宏大理论架构之下进行解读,视角新颖,资料丰富,有一定学术价值,但存在不少错误不实及值得商榷之处,从某种程度上说,它也是一部“问题”之作。
关键词:张建俅  《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  商榷
 
  自上个世纪末以来,中国红十字运动研究逐渐受到学界的关注,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不过,红十字运动研究毕竟是一个新兴的学术领域,无论是研究的深度,抑或广度,都有待加强。台湾学者张建俅先生所著《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2007年3月由中华书局出版,为红十字运动研究的新成果,可喜可贺。但本书问题多多,同样值得注意。这里谨对张著简要评析,供读者参考。
  张建俅先生是较早从事红十字运动研究的学者之一,曾发表《抗战时期战地救护体系的建构及其运作——以中国红十字会救护总队为中心的探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总第36期)、《近代中国政府与社团关系的探讨——以中国红十字会为例(1912—1949)》(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总第47期)、《抗战时期救护总队外籍医护人员名单考证》(《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总第32期)、《中国红十字会的起源(1904—1912)》(《政大史粹》第2期)、《中国红十字会经费问题浅析(1912—1937)》(《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3期)等论文多篇。这部《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就是他多年来研究成果的结晶。
  张著30万言,除绪论、结论外,共计4章16节,依时间先后分别将中国红十字会各方面的变迁加以叙述:第一章萌芽与草创时期的中国红十字会(1912—1927)(中国红十字会的成立,官办与民办之争——与政府关系的演变,会务的开展,救援工作的推展),主要叙述中国红十字会的缘起及其在北洋军政府时期的人事变迁、会务发展、工作表现等;第二章从民间团体到官商共治(1928—1936)(组织运作与政府介入,经费来源与会务推展,功能转化,总会权力核心的转移),主要阐述国民政府借由总会改组的人事矛盾,逐步介入,并干预其经费与会务,且在战事的影响下,导致总会的主要功能配合政府所需开始转化;第三章战争中的中国红十字会(1937—1942)(组织结构的重整,战地救护工作,战时医疗与防疫,支持三合一政策,寻求外援襄助抗战),分析因抗战爆发,国民政府如何通过种种方式,加上抗战形势的催化,逐渐对总会加以直接控管的过程,以及红会对抗战的贡献;第四章变为国家机构的中国红十字会(1943—1949)(政府控管,政策执行,战后地位变迁),叙述中国红十字会几乎转变成为国家机构,国民政府完全将红十字会纳入军管,而红十字会也成为国家政策执行机构之一。上述4章,构成了张著关于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的研究体系或基本框架。
  显然,张著有自己的个性与特色,其研究确有不少值得称道之处。
  首先,视角新颖。张著一个鲜明的特色就是把中国红十字会的初期发展置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这一宏大理论架构之下进行解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曾是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不少学者对明清时期乡村社会与国家之间紧张乃至对立的关系进行探究,而对民国以来城市精英参与慈善事业的研究较为薄弱,因此,在作者看来,“从慈善事业个案的角度,观察民国时期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应该是一个相当可行的研究策略”。(《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第2页。以下引该书只注页码)这是本书研究的动机所在。之所以选择中国红十字会作为研究主体,“系因该会是民国时期全国首屈一指的慈善团体,同时该会也深具超越传统中国慈善团体的特质:第一,红十字会跨越了地域的限制,成为民间举办的全国性的慈善团体,这是过去从来没有的事;第二,获得国际公约的保障,因此具有相当的国际性质,有异于国内其他慈善团体;第三,该会在工作内容方面的多元与战争时期的特殊地位,均是同时期国内慈善团体当中独一无二的”。(第4页)因此本书尝试透过分析中国红十字会的结构、性质、地位、组织、人事和经费、主要工作内容及其贡献,以及政府管理中国红十字会的法令与政策的变迁等议题,探究国家对该会曾经产生什么影响,而这些影响又代表什么意义,以洞察该会与国家的互动关系,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本身角色、地位的变化。这种研究动机和取向,在红十字运动研究领域应该说具有开创性的,新人耳目。
  其次,资料丰富。除了《申报》、《时务报》、《民立报》资料以及中国红十字会主办的《人道指南》、《中国红十字会杂志》、《中国红十字会月刊》、《中国红十字会会务通讯》、《红十字月刊》等之外,难能可贵的是,作者还不辞辛劳,多次赴大陆,查阅了大量档案资料,如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贵州省档案馆馆藏《中国红十字会档案》,贵阳市档案馆典藏《救护总队档案》,上海市档案馆有关中国红十字会的档案等。档案资料的广征博引,着实引人注目,也成为本书的一大特色。
  又次,有所创见。即如关于人事变迁的统计分析,本书列举了“民国元年常议员表”、“民国8年常议员表”、“民国11年常议员名单”、“第6届红十字会总会常议员名单”、“第7届红十字会总会理事、监事名单”、“第8届红十字会总会理事、监事名单”、“第9届红十字会理、监事名单”、“第10届红十字会理事名单”。通过对他们籍贯、年龄、学历、职业经历、在会职务等相关要素的统计分析,不仅可以揭示红会领导层人事更迭、结构嬗变及其所包含的深层意蕴,而且本书的主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得到凸显。作者指出,从名单所反映出的常议员人事的变迁,“可以发现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决策中心的常议会,基本上是以上海地方精英为主的团体,籍贯集中在江苏、浙江、广东等3省,其事业、住家也大多以上海为主。而常议员虽以商人最多,但官吏、医师也占相当比例。出任常议员者往往也是其他社团的领导者,如上海总商会自清末至民国共有11位会长,其中有9位曾经出任常议员。在这样的常议员结构下,不难理解何以常议会经常与北京总会唱反调,反对北京政府加强管理的政策,而蔡廷干改组常议会的结果,仍然不能有助于增强他对常议会的影响力,使得他对常议会啧有怨言。也正是这样的常议会结构,使得北京政府虽然直接任命正副会长,也无法改变中国红十字会内部京沪对立的现象”。(第86页)这种局面,随着官方介入的不断加强而逐渐改观,如第10届红会理事结构“最大的特色,便是旧上海色彩的消褪,或者可说是时代交替。过去总会始终以发源地的上海为中心,即便迁移至其他地方,仍然保留相当比例过去上海时期的理事、监事,特别是与江浙财团相关的人选。至抗战结束后,上海商人出身的理事、监事若非相继离去,如虞洽卿、穆藕初,便是因战时在上海而有汉奸嫌疑者,如闻兰亭、林康侯、袁履登等,这些是促成其消褪的原因之一,但最重要的,可能是当时国民政府已经决定彻底主导总会高层人事,所以一方面将总会迁至南京,另一方面在该届19位理事人选中,新聘12位,以至于将具有旧上海色彩的理事名额减至前所未有的数量”。(第261页)这样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提出不少新见解,应该说还是能够使人信服的。其他如对中国红十字会内部“二元结构”的透视,对抗战时期“三合一”政策的解析,对林可胜的历史定位,对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理解等,也都有自己的识见。
  张著尽管有不少值得称道之处,但也存在错误不实之处,其中最不能容忍的是颠倒是非,歪曲历史。作者称:
  “本书所称‘中国红十字会’(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是自民国元年以后,国内外对中国地区红十字会组织的通称,同时也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一贯采用的名称。而就各时期中国政府而言,北洋政府时期也沿袭这种用法,等到国民政府时期,特别是在制定管理条例时,国民政府便将该条例称为《台湾红十字会组织管理条例》,似有以‘台湾红十字会’这个名称取代‘中国红十字会’的意味,不过当时在上海的总会似并未接受这个名称上的改变,具体的证据是其内部公文或对外宣传的期刊仍以‘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会名。直到民国31年9月,当时总会期刊《中国红十字会会务通讯》第10期,其发行者就变为‘台湾红十字会组织’,而从12期开始连刊名也改为《台湾红十字会会务通讯》,因此就总会而言,大致是从民国31年才开始使用  ‘台湾红十字会组织’作为正式会名,一直延续到1949年。而中国红十字会这个会名,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重组 红十字会时重新启用,并据此向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申请的会籍”。(《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第8—9页)
  这段文字,错误百出。熟悉中国红十字会历史的人都知道,国民政府从来没有制定过所谓《台湾红十字会组织管理条例》,更谈不上以“台湾红十字会”取代“中国红十字会”的意味。事实是,1932年11月25日,国民政府立法院第213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14条。12月16日,该条例公布。1933年6月3日,行政院长汪兆铭、内政部长黄绍竑、外交部长罗文干、军政部长何应钦、海军部长陈绍宽联衔以训令的形式颁布《〈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施行细则》(43条)[1]。1936年6月30日,立法院修正并通过《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7月23日公布[2]。很显然,作者把《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偷换”为《台湾红十字会组织管理条例》。
  更可怕的是,作者为了证明自己“偷梁换柱”的合理性,公然拿中国红十字会《会务通讯》做“根据”,说什么第10期“其发行者就变为‘台湾红十字会组织’,而从12期开始连刊名也改为《台湾红十字会会务通讯》”,简直一派胡言。《会务通讯》创刊于1941年1月,为月刊,1945年8月停刊,共出34期。从第1期至第10期,刊名全称为《中国红十字会会务通讯》,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辑、发行,而从第11期开始,改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会务通讯》,由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编辑发行,直至停刊。有关这方面的情况,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中国国家图书馆网站数字化期刊“民国期刊”中查询得实。所谓改名“台湾红十字会组织”以及《台湾红十字会会务通讯》,纯属捏造,甚至连捏造也出现差错,第10期发行者没有任何变化,有变化也是从第11期开始的,而不是第12期。
  按照作者的逻辑,如果非要把“台湾红十字组织”与历史上的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对接”,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名称的使用也不是“大致是从民国31年(即1942年——引者)才开始”,早在1930年9月22日中国红会常议会通过后呈报国民政府备案的中国红十字会“修正章程”即将“章程名称改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章程》。第一条改为:本会为国际上慈善法团,由本会会员组织之,定名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简称为中国红十字会”。[3]作者研究红十字运动多年,这种常识性的错误实在不应该出现的。
  上述不难发现,作者之所以要颠倒是非,歪曲历史,无非希望为台湾红十字组织争“正统”,为此不惜“造假”,无中生有,作为一位史学工作者,不啻丧失“史德”与良知,实在使人费解。中国红十字会与台湾红十字组织,原本“同根生”,正当的学术研究从来没有“禁区”禁忌,关键在于尊重历史,这是史学研究最起码的要求,而作者的做法,不能不令人遗憾。
  张著固然提出一些新见解,但亦不无可商榷之处,关于中国红十字会成立的时间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1904年3月10日,中、英、法、德、美联手成功组建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这标志着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这是学界一致的看法。作者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民国元年即1912年9月29日,中国红十字会在上海租界工部局议事厅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30日,为了结合国内各种红十字团体,乃于上海汇中旅馆召开中国红十字会统一大会,“从此中国红十字会宣告正式成立”。(第41页)作者又指出:“根据种种迹象显示,民国元年(1912年)才是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立的关键”,理由有三:一是政府立案:“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根据副总统黎元洪的建议,乃命令内务部准予中国红十字会立案,这是中国红十字会首次获得政府正式立案,从此成为正式合法的社团。袁世凯主政后,也同意保护该会,在中国红十字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选出正副会长后,袁氏一面表示同意,一面明令发表该项任命。从此中国红十字会在国内的合法地位获得确认和延续”;二是国际承认:“清末中国红十字会虽然加入了日内瓦公约,但最初的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仅为临时组织,后来吕海寰、盛宣怀所筹设的大清红十字会也胎死腹中,两者都从未与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取得联系,故亦无从获得国际承认。民国元年上海总办事处负责人沈敦和与日本赤十字社取得联系,由赤十字社社长松方侯爵向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介绍中国红十字会入会,获得该委员会的同意。同年万国红十字大会第9次会议于华盛顿举行,中国红十字会与中国政府首次获邀与会,这是中国红十字会首次参与的国际会议,代表了该会从此加入国际社会的开端”;三是制度确立:“中国红十字会各项制度如组织、会员、分会等都是在民国元年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确定下来。该章程确定会名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设在北京,总办事处设于上海,另由全国代表大会选出常议员36人,组成常议会。会员部分在武昌起义后,上海方面即拟定名誉会员办法,民国元年更确定捐款25元以上为会员,独捐200元以上或经募1000元以上为特别会员,独捐1000元以上或经募5000元以上为名誉会员。全国各地如有会员30人以上即可申请设立分会”。(第41—42页)
  作者的观点固然很新,但仔细推敲起来,却难以使人信服。
  首先,在作者看来,政府的立案,使中国红会成为“正式合法的社团”。人们自然质疑,难道立案之前它是非法的吗?事实上,政府眼中的中国红会,从来都是合法的,由政府任命的盛宣怀会长甚至将其更名为大清红十字会,也得到朝廷的采纳,相信没有任何人怀疑它的合法性。红会之所以陈请立案,众所周知,是“改朝换代”造成的,民国新建,自然有必要取得新政府的认可,维持它的合法存在,使自身的合法地位得以延续。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显然,作者的根据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国际承认,对红十字会这样具有国际性的慈善组织来说固然重要,但作者忽视了一个基本逻辑,即先有了红十字会,然后才谈得上争取国际承认。换句话说,国际承认并不是中国红会成立的前提,而是“后果”。那么,国际承认具体何时?1912年1月12日[4];中国红会出席第9次万国红十字大会又在何时?1912年5月7日至17日[5]。而被作者视为中国红会“宣告正式成立”的统一大会,则是1912年10月30日。明眼人一看便知,作者犯了“倒因为果”的常识性错误。而这一错误,恰恰证明了国际承认并非“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立的关键”,同时也恰恰证明了中国红会在1912年之前即已存在。作者也意识到会遇到逻辑问题,所以干脆只字不提国际承认的时间或故意“模糊”了事。相信作者不会不知道各国红十字会成立和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从来都不是同步的,它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有长有短,各国情形不一,如日本赤十字社,1877年成立,而直到10后的1887年才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正式承认[6]。这种情况原本正常,并不妨碍红十字组织的组建与存在。如果按照作者的逻辑,日本赤十字社岂不要等到1887年得到国际承认才“正式成立”了吗?它的历史岂不面临“改写”的危险?
  再次,制度确立,也不是如作者所说“是在民国元年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确定下来”的,在此之前,即有《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暂行简明章程》(1904年)、《中国红十字会试办章程》(1910年)的制定,尽管比较“简明”、幼稚,但也正因为如此,它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民国元年通过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正是中国红十字会由不成熟逐渐走向成熟的标志,而不是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立的关键”。至于会员,在民国元年之前,就有名誉会员、特别会员、正会员名目,并在1911年举行了大规模的征集会员活动[7]。作者既然承认“会员”不是从民国元年开始的,却依然作为“民国元年(1912年)才是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立的关键”性的证据,岂不是等于自我否定?
  最后,再看看作者视为“从此中国红十字会宣告正式成立”的标志性事件——统一大会。中国红十字会之所以要召开统一大会,是因为红十字会内部出现了不和谐、不统一的局面,需要统一意志,而不是为了组建中国红十字会。换句话说,中国红十字会早已存在,并且本来也不存在不统一的情况,从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到大清红十字会,它的“惟一”地位是无庸置疑的。但辛亥革命爆发后,这种“统一”的局面被打破,广东红十字会、中华红十字会、粤东红十字会、济群红十字会、大汉红十字会、广东河南赞育红十字会等“冒”了出来,许多慈善团体也纷纷打出红十字旗号或赤十字会旗号[8],一时红会林立,蔚为壮观。毫无疑问,这是国人慈善热情高涨的体现,本无可厚非,如沈敦和所言:“民军起义于武昌,战祸蔓延于全国,热心救济之士,投袂奋发,争先组织慈善团体,救死扶伤。或以赤十字会命名,或以红十字会命名,不下数十起,其博爱恤兵之大旨,与本会如出一辙,于是普通人民,始知红十字会关系之重要与其立会之精义,会务发达,遂有一日千里之势”。[9]但“宗旨相同,而手续互歧,间有以本会名义设立分会而迄未与本会接洽者”[10],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也不符合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即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在民国诞生的新的时代条件下,如沈敦和所说,红十字会作为“世界万国惟一慈善事业,民国成立,一切政治机关莫不革故鼎新,期与东西各国齐驱并驾,则此重要之慈善团体,亦安可不正厥名义,求合乎世界大同?此本会之所以急谋统一也”。[11]这是统一大会召开的原因所在。通过统一大会,使中国红会告别了“散漫”,实现了“统一”,重新确立了“惟一”的地位,这在红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实奠中国红十字会万年不拔之基”。[12]很显然,统一大会旨在解决红会内部出现的问题,怎么能够得出“从此中国红十字会宣告正式成立”的结论?
  上述分析可见,作者标新立异的勇气固然可佳,但却不能自圆其说,无法自成一家之言。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说,之所以得到学界的认可,自然有其合理性。作为标志性事件,这年3月10日,为援救日俄战争中被难同胞,中、英、法、德、美五国代表会集于上海英租界公共工部局议事,宣告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虽然名义上系五国“合办红十字会”[13],但因“在中国地方创始承办,中国遂永有红十字会主权”[14],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才有理由把1904年3月10日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组建日视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日。
  “联合”不过是权宜之举,中国红十字会理所当然要走“自立”自路,7月12日在制定《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暂行简明章程》时特别强调:“至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应由华董另拟,呈候咨部核奏,请旨饬行,合并声明。”[15]等于旗帜鲜明地打出了“中国红十字会”的旗号,它意味这什么,不言而喻。1907年7月救护日俄战灾的使命完成,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解散后,中国会员遂于上海开会,议决另行组织中国红十字会,以为久远之计。适商约大臣盛宣怀驻沪,遂公推为会长。一千九百零七年盛大臣(盛宣怀)将组织会务情形奏达朝廷,当奉谕旨,准照办理,并派盛大臣为会长。其时本会并未请领敕旨书,亦未订立规章,故其范围未见推广”。[16]中国红十字会由此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1910年2月27日盛宣怀被清政府正式任命为会长后,即于3月13日咨行礼部,以中国红十字会系遵旨开办,应行奏请添铸“大清红十字会”关防,以昭郑重。6月5日,“大清红十字会”关防正式启用[17]。中国红十字会蜕变为大清红十字会。1911年11月13日,清廷颁发谕旨,“命前外务部尚书吕海寰充中国红十字会会长”[18],重新回归“中国红十字会”。不难发现,从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到中国红十字会,到大清红十字会,再到中国红十字会,一脉相承。说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并无不妥。
  上述问题之外,其他有待进一步推敲或改进之处亦复不少。如:
  其一,分期问题。作者并没有明确提出这一问题,但从文章的标题可以看出,作者把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分为4个阶段,即萌芽与草创时期的中国红十字会(1912—1927);从民间团体到官商共治(1928—1936);战争中的中国红十字会(1937—1942);变为国家机构的中国红十字会(1943—1949)。这其中,有两个时期的提法明显欠妥,一是把“萌芽与草创”的上限定为1912年,显然与作者的论述相矛盾,如上所述,作者把1912年视为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立的时间,而且政府立案、国际承认、制度确立,已经是相当完备,怎能谓“萌芽”?实际上作者在本章第一节中论述中国红十字会的成立时,从“新观念的引进”、“中国参与日内瓦公约的尝试”、“援引红十字会名义的慈善团体”、“中外合办的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争取日俄双方的承认”、“朝野的响应与支持”、“完成加入日内瓦公约的程序”、“清末筹备红十字会的过程与争议”等方面展开论述,这些方面都是1912年前之事,也是作者意欲表达的“萌芽与草创”的真正意图,可是把1912年作为上限,便使作者的立论陷入自相矛盾的尴尬境地。二是“战争中的中国红十字会”,时间范围为1937至1942年,是对抗战时期中国红十字会救护行动的探讨,可是“八年抗战”,人所共知,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理由,都不可能呈现出抗日战争中中国红十字会战时救护的全貌。
  其二,属性问题。作者之所以以1942年将“八年抗战”断裂,是为第四章“变为国家机构的中国红十字会(1943—1949)”张本的。在作者看来,1943年4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红十字会战时组织条例》,“明白地显示红十字会自此完全纳入国民政府战时军事管理的体系”(第256页),标志着中国红十字会“变为国家机构”。这就提出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属性问题。抗战胜利后主管官署由军事委员会改隶行政院,仍然是作者所说的“国家机构”,那么1943年以前中国红十字会主管官署还有卫生暑、内政部,该做何解释?作者也强调之所以把1943年4月1日后的中国红十字会视为“国家机构”,乃“主要是因为从会长到理事、监事,全部都由政府指派,过去红十字会作为民间团体的传统和地位,至此完全改观”。(第257页)人们会问,理事、监事由部分指派到全部指派,有本质区别吗?政府影响力、控制力的加强与“国家机构”是一回事吗?作者在“结论”中说,红十字会“兼具官方、民间双重的性质”(第312页),既然“完全改观”成了“国家机构”,如何“兼具”?令人费解。
  其三,逻辑问题。这是本书存在的又一个突出问题。如第68页谓“世界普设的红十字会,如何适应中国特殊的文化、政治乃至社会背景,突破传统慈善团体的区域局限,最后发展成为中国第一个常设性质的全国慈善团体”。如此肯定,令人深信不疑它就是“中国第一个常设性质的全国慈善团体”,可是到了315页话语变为“它也超越了清代以前主要以小区域活动为主的慈善事业,进而成为可能是近代中国首批具有全国性质的社团”。首批不等于第一个,而且是“可能”。又比如,第233页说“可能是为了获得更有利的支持,民国26年6月21日,庞京周前往庐山晋见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这种“可能”,很快变成了肯定,紧接着说“庞京周面见蒋介石的用意十分明显,亦即希望借蒋氏的肯定,平息总会内部对他的不满”。再比如,第313页说“推动民国时期中国红十字会各项救援工作主要的力量可能就是民族主义”。如此等等。这样的逻辑,令人无所适从。在本书中,随处可见“可能”的表达,这就使本书的严谨性、科学性大打折扣。
  其四,学风问题。本书是在其“博士论文修改后出版的”(第1页),写“自序”的时间是2005年,我们可以视为修改定稿的时间。在此之前,学术界已有《百年红十字》、《红十字与近代中国》等学术著作出版,论文也有30余篇,但作者视而不见,在进行学术综述时仍说“目前对于中国红十字会的研究仍在萌芽的阶段,除了Reeves博士论文外,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研究作品出现”(第7—8页),令人大惑不解。是根本没有修改,还是对前人的研究不屑一顾,还是强调自己作品的“拓荒”价值,不得而知。无论哪种情况,都是学风不严谨的表现,应该引以为戒。
  其五,校对问题。书中错别字不少,而且有的错得很奇怪,如“由于采用新式疗法,开办3个月中国共产党治愈570余人”(第38页),显然不通,应为“由于采用新式疗法,开办3个月中共治愈570余人”。他如“痤亡”(第151页)应为“瘗亡”,“贵阳市档案馆藏,《红十字会档案》”(第200页)应为“贵州省档案馆藏,《红十字会档案》”,5处“少至于学”(第232—234页)应为“少志于学”,“12个国家于1884年在日内瓦集会”(第304页)应为“12个国家于1864年在日内瓦集会”,等等。类似错误还有不少,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总之,虽然本书有其学术价值,但问题不少,有的问题甚至超出了学术研究的范围,这是不可取的。


[1] 《申报》1934年9月25日。
[2] 见池子华:《红十字与近代中国》,安徽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2页。
[3] 见孙柏秋主编,池子华、杨国堂等著《百年红十字》,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5页。
[4] 《中国红十字会特别广告》,《申报》1912年2月7日。
[5] 池子华、郝如一主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编年,1904—2004》,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
[6] 《各国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一览表》,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红十字手册》,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273页。
[7] 《红十字会征集会员广告》,《申报》1911年11月1日。
[8] 池子华:《红十字与近代中国》,安徽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30页。
[9] 《副会长沈敦和君宣布开会宗旨》,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6页。
[10] 《中国红十字会二十年大事纲目》第6页。
[11] 《副会长沈敦和君宣布开会宗旨》,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6页。
[12] 《统一大会记》,原载《中国红十字会杂志》第1号,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59页。
[13] 《申报》1904年4月10日。
[14] 《晚清关于红十字会开创之奏折》,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页。
[15]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页。
[16] 《吕海寰往来电函录稿》,载《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编第58辑,台湾文海出版有限公司印行,第885页。
[17] 周秋光:《晚清时期的中国红十字会述论》,《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3期,第145页。
[18] 《宣统政纪》第64卷。
 
重视慈善历史研究  加强慈善文化普及
——兼评《中国慈善简史》
向常水
 
(一)
  凤凰卫视资讯台有一档新开的节目,名为“秋雨时分”,具体的内容很少看,但其片头宣传词却记得很清楚:“在生活中,为什么有的人这样活着,有的人那样活着,只能从文化中寻找答案。”这段话道出了文化参与生活,文化在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对文化问题深入研究,其目的就是能让人们更有品位地生活。而《中国慈善简史》(以下称《简史》)(周秋光、曾桂林著,人民出版社2006年2月第1版)的第一作者周秋光先生就是一位长期从事文化研究,用心在理解生活、探究生活的人,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部40万字的著作凝结了他对生活核心内容——“善”的领悟与思考。
  周先生在自序中细述了他对慈善问题关注的学术路径与构思本书的历程。其实《简史》只是他在慈善研究领域研究成果的一个部分。周先生最早是从辛亥革命研究进入史学大观园的,后来适时地关注到了近代史上非常重要却长期被忽视的历史人物熊希龄,写成了58万字的学术著作《熊希龄传》(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年1月再版)。熊希龄身上最为感动后来人的是他竭其所能举办慈善事业那种义无反顾、锲而不舍的博爱精神。从此,周先生把他的大量精力放在了中国慈善历史的研究领域,而《简史》是他在写了诸多的专题文章之后从更高的角度对中国慈善发展历程的一次鸟瞰,希图在  把握基本概貌的基础上来凸现具体慈善行为的整体意义。
  学术研究的动向是反映社会发展轨迹的一种特殊视角。新中国成立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因为特定的政治生活的需要,社会过于凸显了人的阶级性的一面,人们绝口不提剔除阶级性之后无差别的人性。自然,以主要研究人的爱心本能和爱心外化之慈善事业的学术活动就没有存在的空间。中国的改革开放不单让人们的物质生活不断改善,更是人们开始回归正常的思考问题方式,从此,遭禁多年的学术问题可以相对自由地探讨了,慈善的话题也就可以试探着去讨论。当然,慈善真正开始恢复其在中国的应有地位主要还得益于中国不断出现的灾荒,如何救济突发灾难和面对来自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捐款压力。归根结底是现实促使了学术研究成为可能和得到推进。
  随着中国的改革向纵深发展,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开始变得无法回避,如何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与解决中国社会前进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成为能否巩固改革成果的关键。同时,中国开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来自外界的各种主张在中国都有规模不等的信仰者,文化出现了少有的繁荣,人们看待问题更加理性化。在这种开放、进步的环境中,中国的慈善事业开始步入发展的快车道,慈善组织不断增加,政府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也迥然不同于昔日。但是在中国目前慈善事业发展中,出现一种尴尬的处境,就是整个社会的慈善意识很淡薄,富裕人群捐款的热情不高,慈善资金的筹措手段单一,慈善组织的运转缺乏透明度、效率欠佳,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在困扰着中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客观地说,中国目前的慈善发展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距甚远,离晚清民国时期的水平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很大差距,关键的还有一点,就是与社会对慈善的期待和要求相差太远。于是很多学者形成一种意识,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慈善事业的及时配套发展,慈善事业发展本身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如何让人们的慈善意识增强,如何从历史中吸纳发展慈善事业的有益经验,如何梳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脉络,就不单是一个学术本身的问题,而是关乎中国当前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课题。
  周先生恰是从研究慈善发展历史的角度为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学者特有的贡献。尽管国内外学术界就中国的慈善问题写出了很多有水平的学术论著,但把从古到今的中国慈善发展脉络做一系统梳理,而且在著述过程中始终坚持“慈善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慈善是社会前进的动力”、“慈善应该是一种真正民间行为”等学术主张却是第一次。就凭借这一点,《简史》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价值就值得充分肯定。
  那么到底什么是慈善,目前在学术界是存在争议的。其中有种观点,即凡是能改善人们生活的非政府的自愿行为都可视为慈善行为。当然在解释慈善的含义时,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政府某种作为是否算作慈善。其实,这里有一个对政府功能的认知问题。我们现在对政府功能的理解知识主要是来自西方的现代政治学,认为政府既然是依赖纳税人的钱来维持的,政府就应该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它为弱势存在提供保障是天经地义的份内之事。但是中国人对政府职能的期待是和西方不同的,政府主要是征收赋税,维持社会治安,进行文化宣教等,更多的是管理者的功能,而不是服务者的角色。
  对慈善基本概念的厘清是所有慈善研究工作的前提,所以周先生的《简史》首先就明白界定展开话语所使用概念工具的基本涵义,并试图为“慈善学”学科的建立作初步的探索,然后在挖掘中国古代文化慈善思想的基础上,以时间为主线把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分为前近代部分,近代部分和1949年中国共产党开始执政到现在共三大板块,每一板块都扼要介绍了特定时段慈善事业发展的内容、地位和特点,让读者能非常清楚地明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轨迹历程。
 
(二)
  纵览周先生的《简史》,有如下几点印象比较深刻,非常乐意写出来与读者分享。
  首先,《简史》是一部跨度和难度都非常大的慈善通史的简写。中国历史悠久,自从有了私有制和阶级就出现了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然后也就有了关于如何面对弱势存在的思想。所以中国很早就有了助人的思考,有了关于慈善的朴素的思想,特别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关于社会的许多思考中很多的学派程度不同地关注到“慈”与“善”的话题。尽管中国历经诸多王朝更迭,具体的执政风格各有差异,但基本的以政府主导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的对孤老残废等特殊人群的保障模式却延续下来,直到封建社会终结。当然,进入晚清、民国以后,中国的慈善事业出现了新的变化,政府财力有限、经验不足,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始突出;外国的教会力量参与其中,而且商会等社会组织也承担着相当的维系社会的功能。进入中国共产党执政时代,由于政治过于介入社会生活,政府转向全面控制社会,压缩了非政府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空间。改革开放之后,政府开始收缩自己在社会中的触角,重新给非政府的力量发挥作用预留空间,以补助政府作为中的不足。可见,中国慈善历史中的重大转变是发生在近代和当代,而漫长的传统社会更多的是一种新时空中旧有模式的复制再生,到了近代,因外国力量的进入和中国不断面向工业化的国际开放,使得中国的慈善获得了内外两方面的动力。这是中国慈善发展的粗线条,所涉及的问题非常之多,在每一时间节上都要处理诸如具体的慈善活动,名目繁多的慈善机构,慈善与政府的关系,慈善与社会运行的关系,慈善与个人心态的关系,中国慈善与外国慈善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要在一本几十万字的学术著作中理出基本的线索和脉络本身就是一件非常艰难的工作。
  其次,《简史》是在借鉴迄今为止国内外学术界在慈善研究领域所有的主要成果基础上的一次理论创新的尝试。社会史成为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史学发展的热点,人们开始分别关注灾荒史、性别史、宗族史、日常生活史等专门化的方面,可以说是通过“分”的方式来稳步推进史学研究的进程。然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到了该就社会史中某些大的方面的问题进行某种综合并且加以理论升华的时候了。而《简史》就是作者自觉地将关于灾荒救济、育婴、仓储、慈幼、义田等慈善诸方面的研究成果按照自己对慈善所特有的理解进行一种更高层次上的综合和提炼,是一种“合”的过程。作者在行文中表达了一种对慈善的独特看法:在社会运行的过程中,一切有助于社会稳定、人们生活安定的社会力量都在以自己的力量参与社会,慈善是社会运行中必不可少的存在,在近代社会以来它已不再是简单的个人行善举动,更具有社会学的意义,是社会整体系统的组成部分。
  再次,《简史》是通过慈善的视角来考察中国整体社会发展轨迹的一种探索。社会问题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普遍性、综合性、复杂性,从不同的角度看待社会可得出不一样的印象和结论。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社会,就必须多视角、全方位地来观察,这是社会各界相互协作的过程。过去我们考察社会太多的是从政治、军事、经济和思想等宏大的视角切入,尽管抓住了历史的主线,但总是缺乏血肉,显得很单薄。自从社会史研究兴起后,这种状况有了部分改观,但在某些方面又滑入了碎片化的泥沼。很多的研究自动放弃和割裂了中国社会和国家之间特有的关联。其实,要真正理解中国的过去乃至现在就必须从社会和国家、下层和上层之间关系的角度来观照。而慈善行为在中国本身就是两者之间密切关系的较好体现者。因为慈善事业的发展绝对离不开国家政府的支持,而且从事慈善工作的各种力量都明确地表示是为了弥补政府工作的不足而展开活动的。由此可看出,中国的慈善绝非是政府撒手不管的或与政府对立的。从内心来讲,整个社会似乎认为理当是由政府来承担调试社会的功能,但由于现实的政府能力有限,才让民间的力量来经营。两者之间的这种关系就决定了慈善事业在中国受到政治影响是非常大的,也绝对不可能完全像西方那样发展。中国慈善事业的生存状态如此,其他的领域情况怎样,我想可以从中得到对其理解的启示。
  最后,《简史》的作者是在一种关爱人类的崇高情怀基础上去做这项工作的。我们要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慈善的环境,就必须要让大家感觉到不陌生。而通过研究告诉读者慈善在中国历史悠久的事实,从事慈善活动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这有助于在思想上让人们拉近自己与慈善的距离,从而让参与慈善在心理上获得正当性,这是非常必要的基础性工作。所以,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学术研究的推动。当前中国的慈善研究不同于政治、军事、思想研究那样有相对完整集中的资料,因为是一个相对新兴的领域,过去的理论和资料准备严重不足,大部分的资料要去翻阅尘封已久、静静躺在书架上无人光顾的原始档案、报刊杂志,并从分布在各个角落的零碎资料重新拼接起一幅图景,通过研究揭示出资料间内在的关联,并用之解释慈善的相关问题。真正务实的读者一看就明白其工作量是非常大的。作者之所以没有被困难吓倒,历经数载坚持下来,除了有一种对学术不懈努力探索求真的使命感,更抱有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即想通过这项工作为中国的社会慈善事业发展尽一份心力。从这个角度来看,缺乏博爱情怀和使命感的人是难以完成这项艰巨工作的。
 
(三)
  作者的《简史》除了其在慈善研究领域开拓性的工作和成绩之外,还有很多工作需要今后更加努力去完成。因为《简史》只是由周秋光先生主编的、人民出版社张秀平策划的“中国慈善研究丛书”中的一种(共列出了6种);而且,《简史》只是对中国慈善发展史的扼要梳理,要更加详尽地把相关的问题说得更透彻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何时能去掉其中一个“简”字,将《简史》变成《中国慈善史》尚任重而道远。
  固然,某本慈善史著作的撰写可以由几位作者合作完成,但实际上其背后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果。只有慈善事业本身发展了,对慈善事业研究的成果更丰硕了,写出来的慈善史才可能更加的充实和完善。
  清醒地认识到问题的存在是一件好事,让我们看到了今后努力的空间和方向。就本书而言,今后努力的方向主要有:加大对前近代部分和当代部分的研究力度;深入总结、提升中国慈善研究的理论水平,在充分做好经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更注重理论的思考;当然,著作的内部篇章结构也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新生事物的成长是艰难的,慢慢推进的,自然而言,对一种拓荒型的工作不能责全求备,我们应以一种感谢的情怀、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简史》。小而言之,《简史》只是普通的一本学术著作,大而言之,它可以说是中国的慈善研究进入新阶段的一个标志,即开始了更系统、更理论化审视慈善问题,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中国现代的慈善事业在蛰伏多年之后,现在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有了更好的发展平台。但真正最重要的就是如何让社会参与其中,学术界能做的工作就是将中国过去优良的慈善传统向人们讲清楚,不断地在消化的基础上将真正适合我国的西方慈善经验介绍进来,持续地直面中国慈善发展中的新问题并做出有说服力的回答。从这个角度言,学者在中国的慈善事业中大有可为。 《简史》的出版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学界应有的贡献,但这也是起步的阶段,期待日后走得更稳健。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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